※ 引述《sln23398802 (孤獨的風中一批狼)》之銘言:
: 對方汽車 突然紅燈左轉要迴轉
: 小弟直行綠燈 騎在快車道
: 時速約50-60左右
: 反應不及撞上
: 想問肇責部分會不會因為本身車速50-60造成大概對方7我3的肇責部分
: 然後車子是2017年勁4
: 維修費4萬左右
: 會建議直接換車嗎
我去年11月騎車被後方貨車超車,對方後照鏡撞到到我安全帽,3月初剛談完和解給點建議。
路面沒寫禁行機車就沒你的事情,筆錄那些主張綠燈過路口有減速對方忽然違規迴轉來不及反應,超速問題只要沒科學證據就別自己說一堆。
有受傷就急診驗傷,不過看照片這種撞法感覺人不可能沒事,如果這幾天剛發生去醫院看診說頭暈想吐基本都開得出腦震盪(我是當下直接超暈急診)擦傷那些之後換藥復健去一般診所沒差,反正醫療單據、診斷書那些留好就對了。
然後先跟你的保險告知,因為對方只要有保第三方就是保險公司賠,他們有一個大概的行情。如果沒保就是對方自己掏錢,你就只能保佑對方不是社底名下沒財產反正法律走下去就對。
如果有腦震盪那些不管大醫院還是診所的證明,想辦法請醫生開專人照護、在家休養兩個月,哪怕剛出社會沒薪資證明,全部用最低薪資算+專人照護會有一個基本的金額。
薪水損失、機車估價單、後續醫療、只要合理就先開,對方談和解講一堆屁話嗆兄弟也沒用,反正調解兩次不成立走法院。
除非那個人這輩子社底搬磚做詐騙都是領現金,名下沒有任何資產,不然一般在法院階段就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