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exbear1226 (林小強)》之銘言:
: 代朋友發問,手機排版見諒
: 板友好,朋友九月的時候遇到了一場車禍在初判表上被判定全責,但我聽了過程後覺得不
: 太合理,想請問各位意見
: 事發過程:朋友騎車路程中風沙進眼看不清楚路況,就打了右轉燈想要靠邊暫停,原本騎
: 在她右後方的偉士牌為了閃躲她急煞,造成偉士牌後方機車追撞
: 依照我的理解通常應該都是後車未注意路況全責吧…尤其是在前方有合理理由急停的時候
: 結果初判表判我朋友全責,請問是否合理呢QQ
: (補充一下,朋友時速大概在45、50左右,後方兩輛機車時速未知)
: https://i.imgur.com/KD27J1X.jpg
: https://i.imgur.com/vYQjwpx.jpg
: 紅色為我朋友、橘色是偉士牌、黃色是追撞
依照我多年多次車禍經驗
初判都只判有沒有違規
不過如果你有第三人責任險全責就吞了吧
如果想少賠一點就到車禍鑑定花個三千塊
十之八九 還是有個三成 五成的責任
就可以少賠一點
然後第三人責任險沒在管你賠錢金額
就是出一次明年第三人責任就會漲價
我已經漲到不知道哪去了XDDDD
你的判斷都常是車禍鑑定才有可能成立
或在更狠一點不賠對方上法院
才會有的
機車初判常常判斷亂七八糟
隨便都是五五
雖然我開車也是遇到
但我不想再受傷了
賠償比起一輩子的傷都算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