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ippyazo (å± åœ–)
2023-02-05 17:50:50家母去年九月騎機車與汽車發生擦撞,
家母大腿髖部挫傷,肇事者無受傷但有車損,
肇事者非車主,肇事車輛為公司車,
家母、對方車輛都有保第三責任險,
肇責比對方七成家母三成,年前在調解委員會調解完成。
調解前已知肇事者非車主會有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的問題,
調解時車主未到場也未簽授權書,有現場詢問自己和對方的理賠員,
對方理賠因家母有保第三責任險,
會直接跟家母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求償,
所以調解書上只註明針對對方車損會"另案處理"
請問這樣是否就不用擔心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的後續問題?
對方保險公司或車主,有可能故意不找家母保險公司賠,
直接在事後提起民事訴訟嗎?
因為看了很多資訊覺得混亂,所以想請教版友求個心安,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