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廠商做政府標案,走的是“共同供應契約”,的模式。政府委託台銀訂規格後由廠商投
標,凡得標者都要以共同契約價格供應給政府學校等機關後續採購,採購價訂死,所以各機
關不用再一一招標。這種辦法因為全國性量大,因此價格壓很低。
平常的層層經銷模式會讓車價一層層墊高,所以末端的小經銷商根本沒有辦法參與競爭。
一般車廠都是由原廠自行成立一個公司,然後由這個專門公司參與投標。工廠出貨時依照出
廠成本課徵貨物稅後賣給自己的這家專門公司,這個公司依照機關學校等等的訂單再出貨銷
售並開立發票。
所以如果要瞭解這種模式,請查詢“共同供應契約”的得標內容,會發現很有趣的狀況,就
是車價便宜到爆炸,而且這車價還包含有出廠成本利潤、貨物稅、專門公司出貨成本利潤、
發票...等等。
甚至可以據以反推各層經銷加價、真實出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