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上班的路上,被後面的四輪拍我切換車道的時候,騎在禁行機車道上
他前面也都沒車,是因為遲到不爽所以送檢舉嗎,還滿無聊的 哈
問題是我看他截圖跟他檢舉的時間,那個時間我早就已經在公司打完卡了 (行車紀錄器時間不對
所以我就上網提出申訴,順便附上我當天的出勤打卡資料
隔了兩個禮拜,今天收到通陳訴通知單
通篇只講了"騎乘在禁行機車字樣上,違規事實明確"
我陳訴主張時間錯誤的地方,提都不提,當然,檢舉的時間還是一樣是錯的
意思就是,反正現在檢舉時間錯誤,一樣沒差囉?
印象怎麼以前有人這樣檢舉結果被警察打槍的,突然覺得我們的交通法規真的是個笑話,各種雙標
我是真的不差這幾百塊啦,你檢舉我還是會繼續騎那道阿,比較安全又沒車 我幹嘛不騎?
大家都塞在最右邊,併排停車的、轉彎在龜的、突然開門的
危險因素那麼多,明明左邊那道根本沒車,大家還是乖乖在那邊塞成一團
看了實在是覺得很好笑內
更好笑的是甚麼你們知道嗎?
我騎的是250c.c的白牌
但是我牌照上是249c.c
所以我車只要再多1c.c 就不會被檢舉騎禁行機車了呢
也不用搞那甚麼白癡待轉了呢
在台灣騎車的人真的滿可憐的 荒謬到不行XDDDD
以上經歷給各位參考 3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