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車禍肇事責任及後續談和解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24-04-27 00:12:44
※ 引述《ifde7444 (:3)》之銘言:
: 想試問
: 我想先和對方私下談賠償問題
: 如果對方依舊消極不處理不回覆
: 我也不用和對方保險員多談了吧
: 對方保險員死咬著7:3 而我不願意接受
: 如果私下都談不攏那還有需要約時間調解嗎?
: 也不知道對方會不會去申請車禍鑑定
: 對方保險員似乎不管
: 或是對方這期間內都無任何動作
: 我就在六個月期限內去警局提告?
首先如果對方有誠意想要處理,他會先打電話給你問怎麼處理
接著就是理賠接手,因為對方也不知道要賠你多少才是合理的
他也會認為你獅子大開口想要弄一筆錢
然後把你認為應該對方賠的單據出示,比如機車行的估價單、
醫療費用、財損、工作損失等等,記住要詳細列好喔
理賠會跟你先要這個估價單你修車的內容基本要和這個一致
要拍照片這個你可以委請熟識的車行協助 ( 有空間 )
最好你給他估也給他修有遇過估完跑去別家修的這很不好
如果沒太大問題你就可以先支付了,修車的費用和相關的費用
你和理賠談就是依照你提出的那個單據,千萬不要事後又增加
這就是不要急的原因,理論上對方應該比你更急因為他會有"機會"被關
你越急越吃虧
接著對方私下調解你不滿意,這時就上調解委員會不管你想不想調解
都要去一次 ( 最少 )
注意所謂的肇責是一個主因比例分配,在法律上他是主因就是要被關(理論上)
所以你不是主因或者你是被害者(台灣法律死傷者為大)你是拖得起的
因此你可以去一次就不去了,因為你不滿意不想談嘛,但是你也可以表現很積極
每次都去,沒人規定每次去就一定要調解成功
( 法官不會知道內容是怎樣他只會看調解幾次 )
因此提告後你可以說我都有去調解對方沒想要和解所以失敗
最終法官一定還會要你去調解,就算失敗對方還是要賠你錢,時間成本的問題
但是這時候"有的"法官就會很不爽判刑,對方很可能就會有一些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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