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有問題想請問,再麻煩各位看看
如下
家母在兩個禮拜前騎機車發生車禍,當下跟一名阿嬤發生擦撞,當下我媽嚇到,加上圍觀
的群眾在旁邊說小擦撞人沒大問題就好了,不用報警之類的,我媽又要上班,於是雙方說
沒事就各自騎走了,過幾小時之後我媽覺得不對勁就去補報案了,目前我媽有寫事故單,
警察說請我媽回去等通知,之後警察過一個禮拜後也有找到那位阿嬤(但目前都還沒來做
筆錄…),警察說是可能會變成肇逃的問題,而那地方沒有監視器,可以佐證相關事
件。
以下我媽說法如下:
在閃雙黃燈的路口我媽是主幹道,阿嬤從支幹道直接右轉出來,我媽來不及煞車就急煞擦
撞到阿嬤的機車左邊了。
事後我媽擦傷,兩側肩膀跟兩邊大腿均有瘀青及擦傷,機車也需要修理三千塊,而阿嬤的
狀況未明,接下來可能會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嗎,會不會因此雙方都有肇事逃逸的問題呢?
因為這下變成只能夠各說各話了…
知道沒有報警後續處理真的很麻煩,之前幫媽媽另外加保機車的一些保險的時候也有跟她
說之後如果出車禍,不管怎樣一定要報警,保險才好處理,但就是當下沒報到警….
因爲有保第三人責任險,但業務說要等雙方都作完筆錄有相關單子才能夠做交叉理賠的動
作,目前也不確定對方是否有保險。
以上麻煩大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