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下午老公騎車載我
(T行路口 無號誌 有斑馬線 我們是直行)
然後我跟老公注意到路旁有一個警察
警用機車就停在他的旁邊 但實在看不出來他要做什麼
然後我們邊騎邊注意他 他也看著我們
在經過警察的時候他突然朝我們揮手
我們一陣錯愕
正在懷疑的時候又再往前騎一段 然後警察就從後方把我們叫停
說我們剛才未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
(大驚)
警察問我們說剛才都沒注意到斑馬線的另一端有行人嗎?
我們回他:我們剛才注意力都在你身上,真的沒注意到!
(此時警察自己也笑出來)
然後就開單了(囧)老公也乖乖簽名了
我們問說罰款是多少
他好像說要看監理機關
我有問警察會提供影像證據嗎?
當下警察含糊其辭
(我們沒有裝行車記錄器也無法當下確認)
回家後爬網一下
好像可以在監理服務網線上申訴 請求提供照片作為證據
但網路上好像也有人說沒有用
所有想請問有經驗的網友:
申訴要求提供警察提供影像或照片證據是一定會提供的嗎?
感恩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