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人知道聯合文學出版社的內幕嗎?

作者: a83vus84 (破壞女王)   2017-10-04 19:21:59
賴香吟發出新的聲明解釋過程,這真是越來越霧裡看花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71288983291415&id=284200758666905
https://i.imgur.com/5skAUWV.jpg
※ 引述《striving (灰狼)》之銘言:
: 這邊有一篇解釋整件事,我覺得算完整:https://goo.gl/fmCTGm
: 「況且,作家至今依舊惜情追隨的,也是當年她獲獎時的總編。」
: 從這篇來看,你會發現一件很有趣的事:賴香吟當年文學獎獲獎時,當時的聯合文學總

: ,剛好是現在的印刻文學總編,初安民。  
: 是的,他離開聯合文學,成立競爭對手「印刻」,並且帶走一些作者。  
: 身為當時文學獎總編輯,他會不知道賴香吟的那篇文章,版權在聯合文學身上嗎?拜託

: 怎麼可能不知道,他經手的耶。  
: 然而,他現在卻選擇在印刻重版上架。  
: 令人難以理解,為什麼?他明明知道這是盜版、侵權的行為,還硬要做?盜的是自己前

: 家的版,侵的是自己前東家的權,初安民可曾經是聯合文學的社長兼總編輯啊。
: 莫非,是他忘了?
:   
: 然後現在被聯合文學提告,再來跟作者一起公開道歉(並且形成「作者為了自己作品而

: 歉」的荒謬場景,誰見了都火大),下架那些印好的書籍,然後引來駱以軍痛批聯合文

: 。   
: 接下來呢,現在沒有人在意侵權的起心動念了?  
: ﹣﹣
: 另一方面,靠文學獎的20萬獎金,讓出版社直接獲得永久版權,是不是好事?其實很難

: 。如果我不有名,20年前能拿到20萬,確實是钜款!誰知道我是不是接下來一輩子就默

: 無名,連200塊都拿不到呢。
:   
: 衹能說,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尤其20年前的文學風氣盛,聯合文學風光得很。一部分

: 於把文章永久授權給了出版社,另外一部分何嘗不是藉出版社的力量出名呢?
: 還是那句話,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 (我也有投聯合文學獎,衹是我資質駑鈍,從未得獎。)   
: 現在,我怎麼看都覺得奇怪:一個疑似明知故犯,一個依法提告,然後引來無數人攻擊

: 個提告的一方,無視整件事情的脈絡。     
: 這套路,真狠。
: ※ 引述《wowwowken ()》之銘言:
: : 作者: wowwowken () 看板: Gossiping
: : 標題: Re: [問卦] 有人知道聯合文學出版社的內幕嗎?
: : 時間: Sat Sep 30 14:21:31 2017
: : 賴香吟作家
: : 今年出版的書籍裡有收錄三篇早年在聯文寫的短篇
: : 但這三篇文的版權與發行權屬聯文所有
: : 一個二十幾年來都沒有好好做這本書
: : 只看到了當年的萬年合約就為了利益出手攻擊
: : 本來是 出版社與出版社的事情
: : 但聯文卻連賴香吟作家也一起提告
: : 出版社的事情關作家什麼事?
: : 賴香吟在今年出版前也有寫信去電
: : 通知聯文說要解除當年哪三篇文的合約
: : 結果聯文連理都不理 現在書出版了
: : 聯文不僅提告還要書全部下架
: : 文學是建立在利益之上嗎
: : 出版的圈子這麼小 一本書的上架
: : 對於作家來說是一件多麼重要的事情
: : 更扯的事大總編輯竟還威脅自家生重病的編輯
: : 不得請假看醫生 因為沒有職務代理人
: : 你如果請假因而讓書的deadline延期
: : 就要開除編輯 並且讓他在出版業被封殺
: : 然後自己請爽爽的免費假去健檢或是帶家人看醫生
: : 真是讓聯合報系全體感到蒙羞
作者: widec (☑30cm)   2017-10-04 19:31:00
就年輕不懂事 簽了一堆永久約 出新書以為對方會閉隻眼吧
作者: aminawin (YY)   2017-10-04 19:35:00
永久約感覺真的不太合理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7-10-04 20:02:00
李進文只講了對他有利的部分,完全沒提作家要求解除永久約的前後因果
作者: nursechan (小護士不是護士)   2017-10-04 20:04:00
賴當時就該循法律途徑解約的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7-10-04 20:04:00
版稅10%的永久約也太廉價…
作者: freeunixer (御劍客)   2017-10-04 21:21:00
比賽得獎,獎金拿了,以前慣例就是版權歸出版社,什麼是版權?就是出版權利...出來混那麼久,也不是剛出道的菜鳥,跟人家裝傻玩這招?如果賴真的想拿回版權,當初就要積極一點上出版社去談.發了幾封信人家沒理就當人家沒意見,這麼敢賭?抽成才是算本數,得獎的通常都是賣斷換一筆獎金的.不然你拿 OO 文學獎第一名的作品難道要給 XX 出版發?文學作品很多人家都是當人情在發,一版都不見得賣得完.你去爾雅,洪範倉庫看看,算你五折,你愛搬多少給你搬吧.想怎樣先表現出誠意,大家同圈子的,故意整你會有好處?
作者: fondness (迷走他日)   2017-10-04 21:57:00
賴的最新說明滿清楚了,印刻和她在版權上有疏失但聯文「發行人」要求總編輯抓著永久約去求償也是事實
作者: raybox (妢睦)   2017-10-04 22:41:00
以前沒有著作權的觀念,文學獎幾乎都永久約。拿著版權,又不出書的出版社也不少,沒有書作家就沒有版權費。難怪台灣作家都得把寫作當作是副業。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7-10-04 22:53:00
拿得獎的獎金當買斷出版權的費用不是非常奇怪嗎?獎金是獎勵作品的優秀,怎麼會變成取得永久出版權的價金,綁在一起。出版社若覺得無利可圖,作品堆倉庫,作家不提起也無出版計畫,為何不解約?幾位作家的文章也說過,聯文出版遇到「大作家」有類似問題,態度可不一樣。
作者: s085999449 (小貓)   2017-10-04 23:01:00
永久約也是看出版社決定如何處置,講得沒辦法一樣,還不就是不想順你的意答應解約~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7-10-04 23:03:00
今天假如是舉辦文學獎的單位取得優先出版權,沒出版計畫才能轉投其他出版社,而不是拿獎金當永久綁定不能解約。不用永久綁定不給解也不至於一票作家感到反彈,因為純文學本來就很難活,這種做法只是讓環境更難熬。
作者: mayjan   2017-10-04 23:39:00
永久約 法律有沒有類似有一個期限的概念? 例如70年 這種?假設我不缺這個錢 平常就又討厭你的話 可能就不和你談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7-10-04 23:52:00
當版權成為爭議,創作者應如何自保?──在道歉和義憤填膺之前,請先打給律師https://goo.gl/3gwB5A「當然在雙方都同意下,也有可能出現本次爭議的『永久獨家出版權』。但同時,在一個完整的合約內,也一定會有解除條款和違約時的賠償方法。除非是刻意欺瞞或者是詐騙,一般不會有作者簽約,但是不知授權的範圍和時限的情況。」突然很好奇聯合文學永久約的解約條款寫什麼?
作者: medama ( )   2017-10-05 00:09:00
聯合文學有說要幫他重出啊 他自己不要的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7-10-05 00:53:00
賴的文章有說聯文重出的前提是永久約,而不是定期限的合約,但賴就是想解除永久約,當年因為大環境如此得屈服就算了,現在再同意就是他的問題,所以拒絕。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7-10-05 08:46:00
拒絕沒意義因為就已是永久約差別在這次聯文願意重新包裝出版賴的拒絕只是抗議永久約這形式但實際上不管拒絕與否她的舊作將一直是永久約狀態所以為了抗議永久約形式她的舊作可能永不見新天日如果她願意如此 自然是其要付出的代價另外 抗議永久約也可成為文化運動駱以軍的反應就是第一步只是文壇沒落 大家又是各種人脈連結有多少人願意發起運動 是很可疑的
作者: freeunixer (御劍客)   2017-10-05 09:11:00
永久約除了是得獎以外,另一個經常發生的原因是賣斷,賣斷是因為寫出來賣不賣要賭.如果出版社願意賭,你賣斷可以一次拿到比較多的錢,免得賣不動,你寫心酸的簡單說,會簽下這樣的約,都會有其時空背景,賴當初可是拿了不少錢,事過境遷,妳今天覺得奇摩子不爽就另行出版把別人都當傻子嗎?如果聯合文學有虧欠他,像天下一樣送書然後倒扣版稅,講出來,大家會公幹出版社,不然,不義在先,就是被人 OX
作者: swardwind (掛在埔里的熊)   2017-10-05 09:18:00
不管賴要不要出新版,都是永久約啊。法律上聯文站得住腳,道德上聯文也不是鐵板一塊壓著不出新書。再說版權應是作者與出版社互信的底線與保障吧?如果真的要解約就找律師詢問看看有沒有解決之道,沒必要發動輿論戰或是連署抗議,這樣打下去我不覺得會是好事(尤其這場是聯文v.s印刻的意氣之爭)
作者: nursechan (小護士不是護士)   2017-10-05 10:53:00
駱那叫抗議嗎?要不要先定義他的十幾年不作為是從哪邊開始算?從初安民嗎?多少人因為那句被帶著走明明可以正規坐下來談解約,偏要先來個侵權再怪不厚道政府實在該幫作家們辦個法律課 免得連權益爭取都不知道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7-10-05 12:18:00
賴香吟新書涉侵權 作家多不以為然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735772駱以軍今天以電子郵件回覆中央社記者提問,他寫說:「我在聯合文學的約都是終生約,我想這很不合理。但我想包括我,賴香吟或這些創作者本來就對法律條文欠缺敏感。」他表示,已寫信要求解約,不在聯合文學出書。作家合約涉終身約引發討論,資深出版人聯經出版發行人林載爵不願對此事表示意見,他說,除了翻譯書籍的譯者,出版社與作家的合約多有註明年限,很少有終生合約。整起事件最主要的因素應該是以下這段:「在多家不同出版社出書、不願具名青年作家告訴中央社記者,出版社一般不會嚴格限制舊作出走,就算合約有限制,很少有人認真執行,因為牽涉的金錢利益實在不大。」另外上面連結中的律師有提到,即使是「永久獨家出版權,一個完整的合約也一定會有解除條款和違約時的賠償方法」令人好奇目前提到的永久約,到底解約條款是怎麼訂及是否符合合約公平?賴當初拿的錢是小說得獎的獎金,怎麼會把獎金當成買斷的價金說得很合理似的,至於真正的版稅只是10%,聯合也已經出版過,賴沒提解約前,聯合就只是擺放置play。難怪台灣出版環境那麼糟,提出一件不合理的制度,馬上有人跳出來說另一間的做法更不合理,有什麼好抱怨。不是思考怎樣改變可以讓出版大環境變對新晉作家更友善。
作者: skyhawkptt (skyhawk)   2017-10-05 14:06:00
重修全世界最怪異嚴苛的著作權法...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7-10-05 14:41:00
獎金會變買斷 主要還是那是文學獎仍是喊水會凍的年代它的效益不只在獎金而是兩大報系平台的得獎曝光效應這效應現在自然沒有 那時代卻有 如同英國布洛克獎參賽者願意簽約 自然也是看中這個效應兩家出版社都有不合理 誰更不合理 端看你的角度印刻願意道歉 其實就是承認侵權不合理當然若要表達一種抗議而硬是出版 現在何必道歉聯文應該有不少永久約之所以不答應賴解約 可能是怕引起效應答應你解約 其他也必然想要解約不告你侵權 其他作家也會跟著侵權所以聯文應該是很重視自己握有的永久約 不願放棄至於永久約作品被冷藏不理其實不管永不永久約絕大多數作品 後來都是絕版畢竟出版社不可能把每一本作品都重新出版或重新包裝若是你名氣夠 又想重新出版 出版社應該願意這就是聯文與賴第一時間的情境 只是賴拒絕了除非法律溯及既往 否則即使修法 聯文仍握永久約要讓聯文解約 唯一辦法是文壇發起抗議與抵制運動但聯文是數十年老招牌 人脈複雜 多少作家願響應?然後文壇就這麼小 發起運動會不會是七傷拳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7-10-05 15:46:00
不需要法律溯及既往,民法本來就保障合約的自由和公平性,只是早期台灣著作權觀念很薄弱,永久約成為時代共業。上面連結中的律師有提到:「《民法》裡,契約本是秉持著『自由原則』,即兩個擁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個人或者法人,根據自己的意思,進入了一個共同協議,並且在共同目的一致時,按照契約規制的內容,履行彼此的約定。請注意,這個前提是在於『共同目的一致』時。當共同目的不同時,契約的結束或者解除是必然的。違約條款和解約條款的存在,也正是為了這個目的──除了約束彼此之外,也提供相應的退出機制。」及「法院確實不會無視作者的違約,但也不一定會完全支持出版社的訴求,而營業的公司比起個人,有時更受制於法律訴訟的壓力。」另外正常未訂期限的永久約會有解約條款,不會存在不能解約的永久約。https://goo.gl/jovxaL 這一篇提到當年聯合文學的永久約和時下文學獎的永久授權不同之處。時下文學獎的永久授權只是授權主辦單位能永久使用入選作品,但作者仍保有著作權,也能決定自己的作品如何出版。
作者: rerun (禮讓)   2017-10-05 17:28:00
一切白紙黑字依法有據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0-05 20:32:00
不違反法律跟善良風俗前提 契約自由哪有不能解的約 當聯文倒店契約就會解除不過也看過 甲倒店前轉賣所有出版權力 這就有討論空間
作者: psion (psion)   2017-10-06 06:59:00
契約自由是針對人 這件事哪裡有人不自由?
作者: micbrimac (shark)   2017-10-06 13:15:00
台灣創作產業對創作者十分不友善 你要有點機會 都只能賤賣自己的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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