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書,看到兩種對文學評價方式不同的觀點
一種是俄國小說家托爾斯泰的觀點
認為文學藝術性的高低由三種要素決定
第一為 作品能撼動人心靈的程度(撼動的強弱)
第二為 作品其情感與對心靈影響(或其他方面?)的獨特性
第三為 作品的真誠性
這是托爾斯泰的想法 (如果我沒理解錯誤的話)
另一種是 叔本華 的想法 (叔本華算是某方面與尼采有點類似的哲學家)
認為文學的高低,在於高檔次的文學家,看低檔次的文學往往感受到其淺薄與愚蠢無知
而只寫得出低檔次的文學的人,往往看不懂高檔次文學,而會驕矜自大
較高檔次的文學則蘊含較深複雜的智慧與哲理以致能觸發一些微妙複雜的心靈狀態
(這不是原文是經過我的理解寫出來,可能有點不甚精確QQ)
然後我自己補充一種可能接近後現代主義其中一派的看法
其認為文學藝術客觀看來完全沒高低之分,只要有人喜歡,就都是平等的.....
大家比較贊同哪種看法,還是有其他的文學觀 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