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之銘言:
: 人家已經講得很清楚了,他手上不是台譯版的,何謂「以上才是原文」?都
: 不是拿日文版,你就高人一等?不談地域,他的解讀才是對的。
他的問題不是版本,是沒有脈絡。
: 完全解錯。光是你的引文就已經否定孩子的重要性了,「在家族聯姻的情況
: 下,不孕的妻子地位依舊十分穩固」,重點在家族聯姻,不在孩子。一般讀
: 過國高中,應該知道聯姻的意思,何況前一頁(p.55)明明已經說明「婚姻是
: 男女雙方家族透過結盟把彼此社會資源最大化的權力遊戲,因此男人娶妻時
: 都會檢視女方的家世地位與財產;只有笨蛋才會替妓女贖身並把她娶回家,
: 或是迎娶下女而錯過把自己的資源最大化的機會。」
: 聯姻的前提是對女方家世的要求,有沒有地位基本上是與生俱來了,反過來
: 所謂來路不明(身分不明)是本身沒有聯姻的價值,不是什麼非聯姻這種結果
: 論,解成這樣還能振振有詞,我還真是大開眼界。
重點是先聯姻,之後再想辦法生出孩子,光憑美貌是沒有用的。而原PO認為美
貌是有用的,所以他才舉了一堆例子,實際上這些人都是不是聯姻就是被奪取
(非美貌的第一點),沒有辦法讓女子"光靠本身美貌的努力",接下來這些
人又能生下繼承人(非美貌的第二點),因此男性總指責女性用外貌身材來取
得優勢的厭女情節、實際上只是女性作為男性的棋子表面的利益、實際上這些
男人把自己魯蛇的原因歸咎於女人佔了外表的便宜。
作者講的是聯姻最重要、子嗣次之,但都比美貌本身的作用要大,不表示子嗣
就沒有用,我真的是不知道你在歡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