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sscat16868 2023-08-06 06:45:00
我不想去了解這個,死刑犯即使犯罪仍有人權仍應受到保障還有合理審判,但在法律之前真的是公平的嗎?廢死團體最喜歡高大上,台灣曾有死刑犯靠著人權團體的辨護和重要採證遺失、毀損、缺漏而找不到直接證據可以定他們罪,他們無罪釋放甚至從國家拿好幾桶冤獄賠償金用台灣人的稅金賠付給死刑犯,但如果他們真的有殺人只是法律講求證據下沒有證據下不可隨便羅織入罪而獲判無罪是不是也代表清白的,這樣的人如果報考警察去當警察你會害怕嗎?那強姦犯去當警察大家會怕嗎?有夠諷刺,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