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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內,同舟共濟還是爾虞我詐才能倖存?
舊約聖經《創世紀》中,諾亞一家接獲上帝耶和華的指示建造方舟躲過洪水肆虐,流
傳千年的神話故事時至今日常被不肖分子拿來利用,成為末日將至宗教洗腦的立足根基。
此次好奇心使然的同窗好友,偶然間發現了貌似不法人士聚會地點的地下建物,有一應俱
全的水電食物、眾多廳房,還有令人不寒而慄的刑具間,看來當初設計這座《方舟》的團
體非同小可,目的性及功能性隨著時代的更迭逐漸荒廢,連通往緊急出口的地下室都闃黑
汪洋一片。
像是神罰降臨的地震堵住了通往地面的出口,連同採蘑菇的一家三口受困地底,嘗試
各種方法僅剩操作絞盤放下巨岩才能逃出生天,但將會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獻祭無私者
。要像電影《國家寶藏:古籍秘辛》殺死一人不然就得全員陪葬,成為了進退維谷的電車
難題。這時候自己的生命也牽連其中,做或不做都無法置身事外;哀莫大於心死之際,卻
出現了謀殺案件,到底什麼樣的兇手會在這危急存亡之秋,非要像《死刑今夜執行》提早
送人上路呢?有了可歸責業報的對象,眾人同仇敵愾誓言要揪出兇手並留他下來推動絞盤
贖罪。但是,兇手會乖乖照辦嗎?不確定性充斥整個陰濕的《方舟》,喪心病狂的兇手愈
發變本加厲…
首位犧牲者是率眾被困的領隊,若是發洩不滿憤懣尚屬合理,但是殺人只會降低獲救
的機率,因為目前尚還沒有選定操作絞盤讓自己被困的犧牲者。要背鍋的話,於情可以指
定始作俑者、於理願意操作取信眾人、於法沒必要讓誤入《方舟》的一家人參與選判鑑別
。
電車難題的延伸應用,其中一軌是奉公守法的公民、另外一軌是窮凶惡極的匪徒,如
果搬動閘門讓後者犧牲,罪惡感是不是就小了許多?甚至還會有替天行道的錯覺。
找尋失物而落單的人,隔日就成為了無頭屍。是看到不該看的東西,還是找的東西就
是禁忌物?就算真的發現兇手蹤跡,兇手也沒必要冒著被發現的風險剁頭吧?可推測原因
有:
1. 阻礙身分識別或進行掉包。被否定,因已從其他渠道確認身分。
2. 偽造不在場證明。不切實際,因為整晚在外面大家寢室歇息都沒有證人(親戚或家
庭關係的證詞也不牢靠)。
3. 消滅不利證據。適合用在手部指紋,頭部較難有遺留佐證兇手的不利證據。
4. 要嫁禍或收藏。經過全面搜查一無所獲被排除。
最終的疑點不是與丟失的物品息息相關、就是與推派犧牲人選有關。提高警覺的當下
還有人被殺害,眾人惶惶不安,淹水的節節高升、通路的阻斷區隔、兇手的窮追不捨…兇
手,是同一個人嗎?
各國執行死刑多為三人以上共同執行,旨在為了降低罪惡感。符合眾望所歸的人選集
中於同一人身上,是不是就可讓罪惡感攤提分散呢?為了避免兇手繼續濫殺無辜,若有兩
位以上的人自願擔綱犧牲者又如何選別呢?橫豎都是死路一條,眾人的精神壓力愈發激昂
,不幸被牽扯的相對少數一家三口,被質疑起動機不單純,在情況失控之際才鬆了口,揭
發此場所深埋的秘密。
不知是盡了本分還是惹怒兇手,一家之主在守株待兔時成仁取義,現場勘查否定了外
人潛藏的可能,動機上則否定了連續殺人案是同學間的恩怨情仇。那麼,初次見面有什麼
深仇大恨需要致人於死?隨機殺人還是挑最能突破現狀的人下手?
人類有保護子女的習性,寡婦會為其孩子自告奮勇犧牲自己,換取孩子存活的希望,
這是一種行兇動機的可能性、亦是一種道德上的勒索。僥倖存活者可能暗自竊喜,不論兇
手或寡婦當犧牲者,優先順位都遠大於自己,殊不知早已大難臨頭卻還在自欺欺人。
真相看似平凡、但動機卻裹著層層內餡與外衣,始終看不清兇手意圖。站在道德制高
點,殺人就是不對的行為,那為了自力救濟而殺人得以阻卻違法嗎?(筆者按:有沒有《
魔女之匣殺人事件》的既視感呢?)更甚者,自願犧牲的自殺,難道其罪刑比殺人還輕嗎
?那豈不是他人的性命比自己的還尊貴,牴觸自我認同價值。
國際知名案例:2010年的智利礦災,地下受困69天還能33人全數生還堪稱奇蹟。如果
面臨氧氣耗盡、食物飲水匱缺的情況下,會不會演變成一場捉對廝殺、或是用暴力多數決
指派頭號犧牲者呢?去年泰坦號內爆事件若還有餘裕反應的話,是不是會興師問罪主辦者
呢?《方舟》中的兇手是否意會到了這點才收拾掉領隊洩憤呢?抑或避免太早發生自相殘
殺的悲劇,才在動機晦澀不明的情況下一個接一個收拾掉,轉移怨懟焦點好完成自己的通
盤大計呢?彼此猜忌反而有利於兇手行動,隨機應變的能力與預判棋高一著。
另起案例,烏拉圭空軍571號班機空難,後拍成電影《我們要活著回去》、《絕地盟
約》,即是在嚴酷險境展現求生意識的範例。救援在未定之天、成員間狀態岌岌可危,存
活關鍵的物資驟然減少,還要提防假公濟私,不得已只好吃屍體果腹。大難不死還得接受
非議煎熬,明明是英勇果敢的求生之路,卻被形塑成罪不可赦的苟且偷生,沒經歷過當事
人的情境,說再多都只是道貌岸然。
法學家富勒曾提出虛構的洞穴奇案,討論緊急避難時的哲學思辨問題,包括但不限於
殺人、抽籤決定犧牲者等道德爭議,在生死交關時,還有空顧及性命以外的一切事物嗎?
求生是本能,殺人如果是唯一的解套方式,那有什麼道理不選呢?畢竟要接受非難,前提
也得是存活才行。漫畫《大逃殺》、電影《奪魂鋸》都有探究瀕死危機時,能否痛下決心
殺人或自戕,此類議題沒有絕對的是非黑白,也因時代地域民情文化有不少差異,擺脫倫
理道德桎梏後,順從本能、相信直覺,原始的慾望顯而易見—我要活下來。
情殺、仇殺、財殺在推理小說界屢見不鮮,無非環繞著貪嗔癡恨愛惡欲,常有作者認
為動機無足輕重大量運用後設補充或穿鑿附會,全力聚焦在Howdunit及Whodunit上面。《
方舟》罕見地將Whydunit提升到不容置喙的高度,反轉及震撼力不下《羅傑艾克洛命案》
、《靈媒偵探城塚翡翠》。書封上的“別對本書懷有期待”,提前預告了結局並非框架內
的選項而難以臆測,諾亞方舟在神話上是渡劫聖物,這本卻是埋葬不特定多數人的鐵棺材
,極其諷刺。末尾戛然而止反倒餘韻猶存,再次細品風味截然不同,感佩佈局的巧思。前
2/3平鋪直敘的醞釀造就反轉高潮,能橫掃排行榜一致好評留下深刻印象,是值得關注的
覆面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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