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反歧視]日本律師霸凌李琴峰

作者: luciferii (路西瓜)   2024-11-20 19:44:00
上次事件後續終於引爆了。
我後來仔細想想,為什麼跟其他跨性者不同,
他隱暱跨性別身份引起了許多讀者不滿。
我覺得原因是在於,
大部分人是覺得他利用「隱匿生理性別身份」這個優勢,
在性別議題吵架時站了優勢立場(例如女生可以罵女生,男生不行),
或在文學評價上得益(例如女同可以自述女同文學,男生不行),
很像得到不公平的紅利,讀者產生了被欺騙的感覺吧。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dFSjW8I ]
作者: luciferii (路西瓜)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反歧視]日本律師霸凌李琴峰
時間: Wed Nov 20 19:43:20 2024
※ 引述《luciferii (路西瓜)》之銘言:
: 【不要隨意散佈個資】
:   
:   再強調一次,關於跨運問題,支持哪邊這見人見智。
:   這件事引出來很多問題,例如:
:   
:   「生理男跨性別女,但又是同性戀,應不應該與生理女受到相同對待
:   方式,例如允許使用女廁、進入女同志專屬場所、加入女子比賽等」
:   
:   「在評斷半自傳作品時,個人經歷的真偽應不應該影響作品價值和給
:   人的感動?還是文字本身才是重點。」
:   
:   「了解一個作家的作品通常都需要了解他的背景,但在觸犯隱私下應
:   該何者為重?畢竟大部分人對侵犯死掉作家的隱私並不在意,應該一
:   體適用嗎?」
:   
:   「今天輿論風向可能會因為李琴峰自定義人設的行為而抨擊他?但就
:   如LGBT族群常講的,如果某人因為過去被揭露而自殺,輿論風向是否
:   就會一夜轉變?」
:   
:   很多問題我不是專家沒有答案,但回到最初的滝本太郎律師。
:   我能確認的是,不是由第三方公正單位公開揭露的個人資料,最好不
:   要主動散佈。不然要不是會被告造謠、妨害名譽,就是被告洩露個資
:   。
:   要不要譴責律師這是個人自由,我只能提醒傳播個資要小心。
看吧,害人家不得已出櫃了。
也等於不得不承認之前自稱彰化女中是假的,
這對原本不知情的讀者恐怕是另一種傷害。
有趣的是雖然李琴峰常常控告網友洩露個資,
但這篇聲明文中也洩露了對手個資。
更甚者,文中拉了林郁婷事件出來救援,
指稱對手是林郁婷事件幕後的幫兇。
如果沒有實質證明這件事,恐怕會被對手反告妨害名譽之類罪名吧。
個人性傾向和網戰是一回事,有涉及到法律還是要多多小心。
李琴峰 FB
https://tinyurl.com/2v2bnt9a
【重要聲明:請廣為轉發,媒體可以引用】
【李琴峰「跨性別追悼日」被迫出櫃聲明】
  大家好,我是旅日小說家李琴峰,史上第一位台籍芥川獎得主。
  今天11月20日是「跨性別追悼日」。跨性別者(transgender)
是LGBTQ+族群中人數最少(頂多總人口的0.5%),因此也最為弱勢的
族群,每年光是可確知的,就有數百人在世界各地慘遭殺害;那些未
被查明的,或是被迫自殺的,數量更是無法統計。「跨性別追悼日」
,就是為了紀念與追悼過去一年內,那些因歧視或迫害而殞命的跨性
別者,所設的日子。
  在這個日子,包括我在內的51位日本小說家,共同發表了〈反對
LGBTQ+歧視的小說家聲明〉。此份聲明,是日本小說家對近年來日益
猖獗的反跨與反LGBTQ+的仇恨言論,所做出的回應。日本小說家針對
特定問題聯名發表聲明極為罕見,更不用說是關於LGBTQ+議題了,這
份聲明肯定具有其歷史意義。
  而在這裡,我有一些話想對大家說──想對那些愛我的讀者朋友
,或僅僅是聽過我名字的朋友,或根本不知道我是誰的朋友,訴訴衷
腸(文章很長,大家可以先保存下來,有時間再看。留言區有好讀網
誌版)。
  我,李琴峰,是一個女同志,出道多年來致力於書寫LGBTQ+的故
事,也積極支持同婚等相關議題,每年也會參加(日本的)同志遊行
。這些都是已公開的資訊,是屬於我的真實。
  而今天,我要在這裡鄭重地出另一個櫃:我,李琴峰,同時也是
一個跨性別者。
  其實我有些抗拒這樣說,因為對我而言,「跨性別者」這個標籤
並不算是一種認同(identity),充其量只是一種狀態(status)或
屬性(attribute)。我不得不活在這樣一種狀態中,但那並不是我定
義自己的方式。
  不過不管如何,事實是:我出生時被登記的性別是男性,也的確
在被認為是男性的狀態下生活過一段時期。那段時期對我而言,是不
願回首的夢魘,我在此不會多談。
  後來,我發現自己其實一直生活在錯誤的性別裡,那種根深柢固
的格格不入感造成了我與世界決定性的隔閡與衝突,不論如何我沒辦
法在那種狀態中活下去。於是我決定殺掉自己,重新出生。
  重生之後的我是一名女性,我很喜歡現在的自己。
  (請注意:所以我並不是「生理男性」還什麼鬼的,我就是一個
女性。)
■反跨浪潮的社會脈絡
  我知道近年來,台灣社會在「免術換證」或「反歧視法」等議題
上產生對立,許多反跨言論充斥各種網路平台。事實上,並不只是台
灣如此,日本、韓國、美國、英國,還有歐洲那些先進國家,也都是
如此。同樣的話術,同樣的言論,以各種不同的語言,在各種網路平
台上無國界地流竄,並深刻影響著政治與人們的意識形態。
  為什麼會這樣?其實道理很簡單:近十幾年來,婚姻平權在各個
先進國家陸續立法通過,其中尤以2015年美國全國同婚合法化為巨大
的里程碑。在發現無法推翻同婚之後,反同性戀的保守派必須尋找新
的攻擊目標,藉以維持運動向心力。LGBT中人數最少的T(跨性別者)
就成了他們新的目標。這也是為什麼在2016年以後,關於跨性別的各
種議題在媒體上的能見度突然提高:就是因為保守派不斷進行炒作與
醜化,才形成一種彷彿「跨性別者造成社會混亂」的錯覺。
  這一波來自歐美的反跨浪潮,在2021年登陸台灣,因為2021年出
現了第一例免術換證勝訴的案例,使得台灣的反跨人士有了炒作的施
力點。台灣民眾近幾年來看到跨性別議題出現在媒體或網路平台上的
頻率增高,拳擊選手林郁婷參加法國奧運被指控是男人等等,都是在
這樣的社會脈絡下產生的現象。可以說,國際性保守運動與反性平運
動的主戰場,已經從反對同婚轉移至反對跨性別權益,連大富豪Elon
Musk或川普都積極參與其中。
  在此之前,「跨性別者」對社會上的大多數人而言根本連「議題
」都稱不上,充其量是「變態」、「人妖」、「彈出來」,是戲謔與
嘲笑的對象。但在2016年以後,僅佔總人口不到0.5%的跨性別者,突
然竟被塑造成了某種會危害他人安全的威脅。這就是反跨份子以認知
戰煽動恐懼、製造對立的結果。
  我說這些,只是想指出一個事實:在這個風口浪尖上出櫃,是必
須承擔極大風險的。其實如果可以,我根本不想出這個櫃。
■我其實不想出櫃
  如果可以,我根本不想出這個櫃,而是想把這個秘密帶進墳墓。
在這個充滿敵意的環境之中,出櫃的風險太大,會對我或身邊的人造
成什麼危害,都是無法預料的。
  在此之前我堅決不出櫃,除了是保護我自己之外,也是為了保護
我的家人。
  我出生在台灣鄉下的農村,祖父母輩務農維生,沒受過教育也不
識字;父母輩白手起家,做生意賺了一點錢,才能讓我接受常規教育
。也幸虧我天資聰穎與後天努力,在台灣的升學競爭體制中脫穎而出
,又考到全額獎學金留學日本,才有今天的成就。
  在我對父母出櫃時,父母當然無法接受:什麼同志議題,什麼跨
性別,什麼LGBT,這對從未離開過鄉下地區的他們而言,實在太過超
乎想像。他們花了好多年才終於接受,自己當作是兒子養大的小孩,
其實竟是個女兒,還是個女同志。
  我很感謝父母的一點是:雖然花的時間長了些,但他們畢竟是接
受了,甚至決定起身捍衛女兒婚姻的權利。2019年5月17日,同婚專
法三讀那天,我人在日本收看現場直播,而他們也冒著大雨到立法院
外守候,手裡拿著一支小小的彩虹旗。
  但即使他們已經接受,我還是不能給他們添麻煩。父母有自己的
事業,有自己的生活,要是讓他們周遭的人或親戚知道他們有個跨性
別小孩,會對他們造成什麼影響?這點我無法預測。
  更不用說我兩位年事已高,又從未受過教育的祖母(祖父早已過
世,我不知道這是幸或不幸)。打從我決定重生的那一刻起,我便做
好今生再也見不到祖母的心理準備。事實上,我也已經十幾年沒見到
我奶奶了。我怎麼可能讓她們理解,她們以前極為疼愛的孫子早已不
在人世,現在活著的是孫女?祖母身體都已大不好,搞不好嚇得心臟
病發,那該如何是好?
  我好想念我的兩位奶奶,但我大概是連她們過世時,連葬禮也參
加不了了。
  我不能給任何人添麻煩。所以我必須遠離家鄉,遠離台灣,離我
的前生、我的過去,逃得愈遠愈好。
  每個離家的人,每個深櫃的人,都有他或她的苦衷。這就是我離
開台灣的原因。我在台灣遭受過太多壓迫、歧視、騷擾與霸凌,在台
灣我無法安心生活,這才決定移居日本。是日本接住了我,發現了我
,給了我發光發熱的舞台與機會。
  我在日本,本來是過得很好的。如果可以,我根本不想冒著風險
出這個櫃。
■來自台灣網路霸凌者的攻擊
  是的,如果可以的話,我根本不想出這個櫃,也不想發這篇文。
但偏偏有一群來自台灣的網路霸凌者,利用網路跨海追殺,實在把我
逼得走投無路了。
  2021年,我獲得芥川獎的那年,剛好也是台灣反跨浪潮興起的年
份。突然得獎成名的我,便成了他們最方便的攻擊目標,一群台灣的
反跨霸凌者便在許多社群平台上對我進行強迫出櫃(侵犯隱私)、言
語性騷,以及誹謗中傷。
  他們對我進行猛烈肉搜,成千上百個匿名帳號到處散播我的隱私
與個資,甚至違反維基百科社群方針,在我的維基頁面添加隱私以及
誹謗話語。他們也用跳板IP在社群網站上創立好幾個專門攻擊我的帳
號。這樣種種的惡劣行徑不斷持續,長達兩、三年,至今尚未停止。
  我想我大概是很難讓大家理解,過去兩三年來,在這些集體霸凌
之下,我究竟承受多大的痛苦,受了多大的傷。言語暴力不同於肢體
暴力的簡單易懂,不會留下可供驗傷的痕跡,更沒有鮮血淋漓、怵目
驚心的傷口。
  但沒有驗傷單,不代表傷害不存在。我可以告訴大家,二〇二二
年芥川獎得獎作品《彼岸花盛開之島》中文版出版時,我沒有回台灣
進行宣傳。不是不想,是精神狀態沒有辦法。一想到網路霸凌者就在
那座島上,就連「回台灣」這個念頭,都令我恐懼不已。
  二〇二三年,我的精神狀態終於允許我回台灣演講,但也要求出
版社要限制場次,只辦一場,並為了確認聽眾身分而採取報名制。
  直到現在,我只要在社群網站上看到有繁體中文的發文,都會心
頭一跳、膽戰心驚(我沒誇張,這是真的,我在Twitter或Threads上
看到不認識的人的中文發文,都會趕快滑掉,或是乾脆靜音或封鎖)。
  我也有過失眠、嘔吐、頭暈、抑鬱、心悸、顫抖、食欲不振、焦
慮難耐等自覺症狀,有過尋死念頭,並受診斷為適應障礙,而必須服
用身心科藥物。
  有一段時間,我光是出門都感到懼怕,走在路上只要路人多看我
一眼,我都會疑神疑鬼地想著:會不會他也看過強迫出櫃的發文,而
對我有敵意或嘲諷之心?那種驚惶的感覺鋪天蓋地地糾纏著我,使我
只是走在路上,都感覺自己彷彿赤身露體一般。
  直到現在,我每次因公回台灣,都會有一種難以呼吸的不舒服感
。理智上我明明知道台灣也有很多很多溫柔的好人,但我卻無法克制
自己恐懼。這明顯是霸凌者造成的創傷反應。
  最痛苦的是,我明知自己看到相關貼文會引發創傷反應,但是為
了確認自己的隱私被傳得多廣,我仍不得不忍住創傷反應,在網路上
搜尋自己的名字、確認受害情況。這就宛如私密照遭到他人惡意上傳
轉貼,明知看到自己的私密照在網路流傳會造成創傷,卻沒有任何人
可以求助,只能自己搜尋一樣。我感覺自己就像雙手著火,眼前只有
一盆滾燙的熱水,明知用熱水滅火會重度燙傷,卻仍沒有選擇,只能
一次又一次地將手伸入滾水之中,忍受燒灼般的苦痛。
■霸凌者「江○○」的惡劣行徑
  這兩三年來,儘管痛苦難受,我仍必須自己收集證據,追查霸凌
者的身分,才能追究責任。有些霸凌者的身分我已經查明,今後有必
要可能會公布。在此我要先指出其中最惡劣的霸凌者:住在○○市○
○區,三十多歲的江○○(網路化名翔翔、Shawl、孤行雪、伊藤堇奈
、寂寥孤月、伊雪、hibariameya、kosinse623itou等等)。
  這個人過去兩年多,不斷在各種網路平台上用中文及日文散播我
的隱私,展開持續性的網路霸凌。我毋庸置疑是個女性,他偏硬要說
我是男性(這叫性別錯稱),說我是「假扮成女人的男人」,在「男
性說教」,是「台灣人之恥」,並對我的外貌、下體、醫療經歷和性
染色體多次進行揣測與侮辱。更有甚者,使用如下的惡劣語句攻擊我
:「李琴峰是噁男,雞巴人,訟棍」、「喜歡騷擾女人,還假扮成女
人」、「噁心」、「歧視主義者」、「白痴」、「沒有讀的價值」、
「興趣是說謊」。
  他也毫無根據地謾罵我是「親中共台灣人,把台灣當台灣省」、
「舔中共鞋子」、「反日台灣人」等等。但這些當然不是事實。事實
是我支持台灣主權、反對中共暴政,2020年總統大選時甚至花機票錢
特地飛回台灣,只為投蔡英文一票。
  我不堪江○○惡劣的網路攻擊,先是委託律師與他溝通,請他停
止攻擊行為。但他竟完全不理不睬。迫不得已,我只好對他提起刑事
告訴。誰知檢調單位竟然在完全沒有請我方(受害者)去開庭的情況
下,片面聽信江○○(加害者)的謊言。
  江在偵訊時撒下瞞天大謊,前後證詞矛盾不一,檢察官又沒盡到
查明真相的義務,這已是失職;其後,檢察官竟把江對我那些充滿惡
意的刻意性別錯稱、侵犯隱私、言語辱罵誹謗等行為,全都用「言論
自由」四字輕巧帶過,草率作成不起訴處分。
  請以常識想想:江○○把我小心翼翼藏了十幾年的隱私在網路上
大爆特爆,又對我這樣一個女性,以上述不堪言詞大肆辱罵,幾乎要
把我逼上絕路,卻竟然連一個妨害名譽罪都沒有成立?我真的不知道
台灣的司法在搞什麼東西。言論自由是這樣用的嗎?言論自由,是能
這樣不在乎他人生死的嗎?
  在日本,2015年,一橋大學一名男同志學生遭到強迫出櫃,不堪
精神苦痛而跳樓身亡。2020年,女子拳擊手木村花不堪網路霸凌,自
殺身亡。這兩個事件都引發社會軒然大波,使得日本司法相對重視網
路霸凌的傷害。我不只一次思考:是不是台灣社會沒有因為強迫出櫃
或網路霸凌死過名人,司法才如此不當一回事?要不我來當第一個?
  檢調單位的不起訴處分讓我明白,我所面對的不只是一個白目網
民,而是整個對於人權與網路霸凌極其無知且冷漠的社會與司法體制
。我於是再對江○○提起民事訴訟與性騷擾申訴。目前這些都還在進
行中。
  殊不知,僥倖逃過刑責(這真的是他運氣好,有其他情節比他輕
的霸凌者被判有罪)的江○○,行為更加乖張。他勾結保守勢力、政
黨勢力(台聯黨周倪安),甚至外國勢力,一而再再而三地對我展開
排山倒海般的人身攻擊。
  江○○勾結當初指稱林郁婷「是男人」的外國寫手Genevieve Gluck
,在英語圈極右派網站上刊登了一篇長文,就只是為了攻擊我。
  該網站由新納粹支持者創建,巴黎奧運時便是他們開第一槍,指
稱林郁婷是「假扮女人的男人」。至於替江○○與該網站牽線的,可
能是銘傳大學客座英語講師Jaclynn Joyce,他同時也是台灣反跨團體
「台灣女性協會」的監事,中文名叫賈桂琳。
  簡單來說,江○○和巴黎奧運時那些攻擊林郁婷的外國勢力,是
有結盟關係的。到底誰才是台灣人之恥?
  江○○甚至還有臉惡人先告狀,一堆歪理將自己的霸凌行為合理
化,還在網路公開募資以換取經濟利益。
  十幾年前,我因為種種因素,罷家做人,逃離台灣,隻身來到日
本,順利安身立命。卻沒想到十幾年之後,江○○這群惡劣的人竟然
還要跨海追殺,侵門踏戶地來對我進行集體霸凌。
  在他們猛烈的霸凌攻勢之下,我真的別無選擇了。只要我繼續堅
持保守秘密,永不出櫃,我就無法為自己發聲,無法與霸凌者對抗。
我要不,就是帶著秘密早點自盡,要不,就只能公開出櫃,把一切都
跟大眾講明白,讓大家明白霸凌者的嘴臉有多麼醜惡。
  這就像是MeToo的告發者一樣:不表明自己的身分,就無法說出自
己的受害經歷,被迫沉默噤聲,任由加害者逍遙法外;但一旦表明自
己的身分,進行告發,就必須背上「性侵受害者/跨性別者」的標籤
,忍受社會汙名與攻擊。
  我害怕這個標籤與汙名,但我真的,不想,再沉默下去了。
  我絕不會,就這樣算了。
  所以我,才會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選擇在「跨性別追悼日」這
天出櫃。
  這是對司法與正義的追悼,對自主權的追悼,對我自己的追悼。
■懇請大家支援
  其實我也有過掙扎,是否真的該點出江○○的身分,畢竟在大眾
眼中,可能我是知名人物,而他只是一介酸民。所以過去兩年多,儘
管他不斷指名道姓地對我人身攻擊,我也都一直保持低調。我僅私下
採取法律行動,卻沒有公布他的身分,還謹慎地迴避媒體關注。這是
為了保護我自己,也是為了保護他。
  但是在他勾結政黨勢力與外國勢力,甚至還公開募資後,他就不
再只是一介酸民了。他的攻擊行為已經遠遠超出一介酸民,而是上升
到了公眾領域。網路霸凌問題攸關公共利益,我必須讓大家知道霸凌
者是誰,讓大家知道他們的手段與背後勢力,也讓大家知道他們對我
造成了多巨大的傷害。
  我希望我是一個溫柔的人,但溫柔,不代表任人踐踏。
  我在此必須強調:為了保護我的家人及親人,我絕不會公開我的
任何過去經歷,包括我的出生地、成長地、國小國中高中學歷、現在
或過去的姓名等等。網路上有各種關於我的流言,這些流言要不就是
沒有根據的揣測或以訛傳訛,要不就是違法散播的隱私與個資。懇請
所有有基本良知的人,不要採信或加以散播。
  我邀請大家靜下心好好思考:這個案件,壓根無關任何爭議性的
社會議題。這個案件,是關於一群根本不認識你、沒見過你的人,能
不能因為單純看你不順眼或不同意你的想法,就去侵犯你的隱私、對
你暴力肉搜、造謠中傷、網路霸凌,羞辱你的外貌,審查你的下體,
再去推測並散播你的醫療經歷。無論你支持或不支持免術換證,了解
或不了解跨性別族群,我想請大家以常識與良知思考:這樣的暴力,
是該被容忍的嗎?
  如果讀了這篇的讀者願意支持我,請【轉貼本文到各大平台】或
【購買閱讀推廣我的書】。在台灣已出版的六本書中,我個人特別推
薦《北極星灑落之夜》與《星月夜》兩本。《北極星灑落之夜》寫新
宿二丁目裡的女性的苦惱與掙扎,《星月夜》寫維吾爾族女性與台灣
人女性的戀愛故事。霸凌者不擇手段要將我妖魔化,不過要了解我是
什麼樣的人,其實讀我的書最快。
  如果你願意提供經濟支援,也可以捐款給我(捐款方式見留言區
)。訴訟曠日費時又燒錢,霸凌者有政黨和外國勢力當靠山,且也在
公開募資。在這個寫作賺不了幾個錢的年代,出一本書還不見得請得
起一個律師。
  這已經不是我個人的訴訟了,而是攸關所有性別弱勢者的基本人
權。我不想再看到有人像我這樣被對待──離鄉背井逃亡了十幾年,
隱藏了十幾年,血淚努力了十幾年,好不容易才在異鄉達成夢想,竟
然還要被自己故鄉的人拖回來凌遲侮蔑。這個案子,就算受到不利判
決,我也一定會上訴到底。我要問問我們國家:憲法保障人民的隱私
權、人格權、名譽權,這裡的「人民」包不包括像我這樣的性別弱勢
者在內?還是我是棄民,不配擁有台灣人的基本人權?
■結語:我們都需要勇氣,來面對流言蜚語
  最後我想對台灣的LGBTQ+族群,特別是跨性別族群說幾句話。
  現在可能是最壞的時代,我們看到許多歐美國家極右派抬頭,仇
恨言論透過社群網站傳播滿天飛。在美國的保守州,有保守團體與宗
教團體提出好幾百條反LGBTQ+的法案送審。更不用提在某些極權國家
,光是身為同性戀者或跨性別者,就可能面臨暴力、虐待與酷刑,甚
至是被公權力殺害。
  不論時代如何演進,社會上就是會有一群人恨你入骨,原因無他
,就只因為你是你,如此而已。有時候這群人得勢,我們必然就會受
苦。
  然而回顧歷史,性少數權益的一進一退,總是不斷地在發生。或
許這就是生而為性少數者的宿命,我們總是必須比順性別異性戀者多
一點勇氣,來面對流言蜚語、歧視與壓迫。
  在記錄車臣共和國政府迫害LGBTQ+族群的紀錄片《沒有彩虹的國
度(Welcome to Chechnya)》中,致力拯救遭受迫害的性少數者的
維權人士David Isteev如此說道:「只要沒被殺死,就是我們贏了。」
  是的,只要沒被殺死,就是我們贏了。從《孽子》、《逆女》的
時代起,我們走過了多少仇恨、絕望與哀傷?送走了多少被掩埋在歷
史塵埃裡的前人?我們已經走到了今天,同志可以結婚,跨性別權益
也逐漸受到保障。儘管世界總是讓我們絕望,儘管社會生存的本質不
適合我們,儘管總是有一群人拚了命的要否定我們的存在──但我們
存在。我們活著。我們要活下去。
  我的此次出櫃,是遭受網路霸凌而迫不得已。正如前文所述,「
跨性別者」並不是我的「認同」,因此我今後也不會特別強調這個屬
性,就像我不會強調我的血型或出生時的體重一樣。
  但既然櫃都出了,我還是衷心希望我的行動,能夠多多少少為
LGBTQ+社群帶來些許勇氣。
  你看看:一個女同志,一個跨性別者,在飽受欺壓與霸凌、逃到
異鄉之後,只要活下來了,還是能實現夢想,成為芥川獎作家欸!
  我不要當邱妙津,我們的社群已經充斥著太多死亡,是時候向前
進了。
  這是我們的時代。這是我們的人生。我們不要讓任何人,奪去我
們的未來。
註1:媒體想報導的話可以自由引用本篇文章。若想採訪,可以透過
我的官方網站聯繫(社群網站的私訊我一概不看)。不過我長期受害
,精神狀態欠佳,不見得能立即回覆,也不見得能全部受訪,還請見
諒。
註2:台灣有名記者與霸凌者江○○同名同姓,為避免誤認,特在此
指出霸凌者出生於19○年○月○日,畢業於○○大學○○系。
作者: widec (☑30cm)   2024-11-20 19:50:00
什麼?2021是台灣有反跨浪潮???
作者: luciferii (路西瓜)   2024-11-20 19:52:00
真要講的話,臺灣反跨浪潮到2024都還興不起來。連台聯都怕到不敢明講。
作者: qcwxez (a fool by the roadside)   2024-11-20 20:56:00
令人難過,原先只覺得她是突然竄起的新星,原來有這種苦衷人真的應該對彼此更仁慈一點
作者: tingyp   2024-11-20 21:35:00
對讀者的爭議應該是用半自傳名義去宣傳書中女校的背景
作者: luciferii (路西瓜)   2024-11-20 22:16:00
但她對生理女性一點都不仁慈^^
作者: db0916 (艾絲翠)   2024-11-20 23:20:00
當初灣生回家作者假稱自己有日本血統來打書,造成如此大的爭議,現在李誤導讀者自己是與事實不同的性別、學歷來打書,讀者會不滿也是應該的吧。
作者: tingyp   2024-11-20 23:46:00
而且他這樣公佈他提告的當事人姓名/居住地區/學歷/生日是吃定對方不會反告他嗎?尤其又長期住在日本很難傳喚到庭
作者: lovebunchan   2024-11-20 23:53:00
強調自己的痛苦,但不在乎生理女空間被生理男跨女侵犯會有的痛苦得獎作也很有趣啊讓男性得到本只傳承給女性的權利
作者: qcwxez (a fool by the roadside)   2024-11-21 00:02:00
不熟她的作品,但所謂半自傳體有精確的定義嗎這種真實與虛構的問題令人聯想到以前的散文真假之爭但我認為文學本身即是虛構,連自傳都不能稱為絕對真實何況是小說呢
作者: tingyp   2024-11-21 00:24:00
別人因為半自傳背景的虛構性去批評他隱瞞真實性別跟學歷就要被告妨害名譽跟散佈個資會認為性侵受害女性對純女性空間需求不需要被優先考慮的人對女性一點也不仁慈
作者: luciferii (路西瓜)   2024-11-21 02:58:00
誠實重不重要,可以這樣看,如果今天有人發現徐自摩沒讀過康橋,他馬上從文壇名家跌落為文壇詐騙份子。這多少影響了審視作品時的角度。在出櫃前,李的小說是「一個女同學生的生活體驗」,出櫃後,就變成「一個男生想像中的女同學生生活體驗」。
作者: azcookie (愛智餅乾)   2024-11-21 07:35:00
什麼是反跨?認為免術換證需要更多的討論與對話,不要倉促立法。算是反跨嗎?
作者: cowbaya (靠北啊)   2024-11-21 09:46:00
自傳可以有錯 但不能有意欺騙 非虛構文學類但是半自傳是啥 這要請人出來定義了
作者: luciferii (路西瓜)   2024-11-21 10:44:00
半自傳或私小說就是一種取巧講法,聲稱虛構小說是改編自個人真實經歷,被抓包與現實不合時,就可以說不合的那半屬於虛構部份。一方面宣傳真實性取得讀者認同,另一面又因為虛構性質得與免責。臺灣知名案例就是駱以軍。
作者: philippa281 (龍貓)   2024-11-21 11:10:00
哈哈對於半自傳是取巧這點好贊同,額外想到林榮三得獎的潘OO,都是利用讀者的相信取巧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4-11-21 12:10:00
惡意幫人出櫃是很嚴重的事,https://youtu.be/jo7ggR1f54s 像之前黃氏兄弟的瑋瑋被鏡週刊惡意出櫃,也是打著讀者有知的權利,不應該找理由去合理化 惡意幫人出櫃的行為變成只要我看不慣覺得那是壞人就可不擇手段秀下限去攻擊
作者: Tochter (蘋果花)   2024-11-21 12:18:00
尤其「女學生」、「少女」和「女同志」,都是極容易被性化的題材,男性和女性的視角完全不一樣,生命經驗也大不相同,男性作家寫出來的大多是想像中的(或者直白一點說,性幻想中的)女學生、少女、女同志。如果他寫的是其他類型的作品,或是沒有那麼多爭議言論和拼命告人的行為,或許爭議還不會那麼大。
作者: db0916 (艾絲翠)   2024-11-21 12:19:00
但若當事人先欺騙大眾,「以女性身份取得宣傳利益、試圖代言女性主張性暴力受害者對男性器官恐懼是偏見」,被人指出「你不具有以這身份說話的資格」算是惡意出櫃嗎?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4-11-21 12:34:00
是。還是惡意幫人出櫃以前美國 有隱瞞自己是同志的政治人物還投票贊成反同的法案,有人看不慣出來揭發,但那還是惡意幫人出櫃。不論動機為何
作者: db0916 (艾絲翠)   2024-11-21 12:36:00
所以遇到招搖撞騙的人我們只能怒而不言而被迫被代言嗎?少數身份也太好用了吧。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4-11-21 12:45:00
https://tinyurl.com/ycy4zprm為什麼強迫出櫃仍是種威脅?你的論點是 只要我覺得你招搖撞騙 就可以肉搜扒糞挖你隱私然後公諸於眾嗎?
作者: luciferii (路西瓜)   2024-11-21 12:51:00
同意,為其出櫃的人,要先認知到自己是對方帶有惡意的^對對方重打。為其出櫃的人,要先認知到自己對對方是帶惡意的是一種訴諸私刑的手段。但強迫出櫃是不是絕對禁止,我覺得這見人見智,如果我因為對方的隱匿而遭受到了權力損害,我有沒有資格(無論當地法律是否允許)為對方出櫃以保護其他人,這每個人都會有不同意見。「弱勢」是一個防慰性的標籤而不應當用作攻擊或獲利的武器。防衛前者是:我是弱勢,你必須尊重我,不可以對我壞。後者是:我是弱勢,你必須聽我的,只准對我好。
作者: god2 (乙炔)   2024-11-21 13:09:00
李喔,滾一邊去
作者: db0916 (艾絲翠)   2024-11-21 13:11:00
指出欺騙的部份為什麼是扒糞呢?或者是否可以示範一下,可指出欺騙的部份為什麼是扒糞呢?或者是否可以示範一下,可以怎樣指出欺瞞處而不扒糞?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4-11-21 14:16:00
以我上面 "以前美國 有隱瞞自己是同志的政治人物" 為例當年美國的環境對同性戀超不友善 導致他必須隱瞞同志身分。在強迫人出櫃前,要先看見環境對同志友善嗎?不然會淪為 何不食肉糜。因為無法同理同志出櫃的壓力
作者: db0916 (艾絲翠)   2024-11-21 14:34:00
所以你認為,只要有少數身份,利用自己身份說謊欺瞞是可以且不可被指出的。很遺憾只能說這點我無法認同,也還未找出能雙贏的解決方案,謝謝討論。我認為一個有人品道德的作者,可以在宣傳求利時不刻意強調自己不具有的身份,例如灣生回家的作者可以只強調他的書連結台日兩地的牽繫,但不必提自己有日本血統。故意用假造的事實包裝卻不許人檢視,恕我無法支持。
作者: widec (☑30cm)   2024-11-21 16:43:00
這倒是有趣的議題,強制出櫃 vs. 撒謊的自由/道德\
作者: soria (soria)   2024-11-21 18:03:00
我以為她只是女同 沒想到原本是生理男性?
作者: lovesakuya (雪情)   2024-11-21 18:40:00
去申請退出給出版社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4-11-21 19:27:00
再試舉例 中世紀獵巫時期 若一位女性 謊稱自己沒用草藥幫忙治病,只是為了不想被宗教法庭審判誣賴成女巫被燒死這樣說謊有錯嗎?說謊會不會被同情 要看誠實的後果有多嚴重,這邊也牽涉到價值判斷,就是我前面說 何不食肉糜 的部分。有人覺得被出櫃又沒差,但有人因此去自殺https://www.storm.mg/article/154723遭告白對象強行出櫃》日本男學生跳樓自殺 家屬憤而提告
作者: luciferii (路西瓜)   2024-11-21 19:37:00
所以並不是絕對不能強迫出櫃,而是要去衡量出櫃後對本人的傷害,和保持說謊對他人的傷害,哪邊較重。在李琴峰的案例中,客觀來說他比較有利,因為他只要聲自己心理受創就是有效陳述,反之她的謊言對讀者和過往的議論對手來說,是很難量化權益受到多少損害。這也是我說他巧妙將弱勢標籤從防衛轉化成武器的聰明處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4-11-21 20:21:00
樓上這樣講 有無可能淪為 檢討受害者,就是心理強大的人就該死,或你被強迫出櫃受傷很重是因為你自己不夠堅強是否出櫃 何時出櫃 用什麼方式出櫃 對誰出櫃別人都不該 越俎代庖。
作者: tingyp   2024-11-21 21:22:00
那被這位作家主要針對被提告刑事民事的當事人,他的心理狀態也要夠強大才一直等到這位作家在刑事民事都敗訴。
作者: lovesakuya (雪情)   2024-11-21 21:32:00
不是你去死就是我去死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4-11-21 23:15:00
自認權利被侵害的人 本就可上法院討公道,現在民事刑事勝訴又不代表真的沒錯,只是現在的民法和刑法還沒看見跨性別,還不能同理。法律 不一定 都是對的 例子:以前民法第1089條還規定:關於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由父行使之。法律也是需要與時俱進的https://tinyurl.com/5y8w7d5a 樂樂檢察官臉書認為會造成這種結果是因為絕大多數人對於跨性別者的不理解、不認識,所以無法有共感……
作者: tingyp   2024-11-21 23:27:00
不只這位主要被針對的當事人刑事民事都勝訴.這位作家唯一告贏的案子是一位男性網友罵他是精神病的偏激汙辱用詞被罰15萬.其餘有至少6位被告的網友都是刑事不起訴再議也皆被駁回如果至少六起刑事不起訴且再議皆被駁回.這些當事人心理狀態要能保持良好.不然接下來這位作家似乎還要繼續公佈其他刑事不起訴的當事人個資.就看這作家是不是真以為人在日本就不會被反告了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4-11-22 01:48:00
若揭人隱私/性別錯稱/霸凌/否定跨性別的人格那被提告是咎由自取。因這樣而被告不代表自己成為受害者,只是從「沒有被提告的霸凌者」變成「被告的霸凌者」罷了台灣法律還沒處理到 惡意幫人出櫃 的議題,不代表就能隨便幫人惡意出櫃。就像大牙控訴黑人MeToo事件,法律上黑人無罪,但輿論上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tingyp   2024-11-22 02:10:00
很樂見這位作家把至少六起刑事不起訴的當事人評論他的言論全部公佈.才能得知一般大眾的輿論傾向.就像是免術換證議題搬到檯面上進入立法院公開討論.讓媒體詳細報導才是另外這位作家公佈當事人的個資是從雙方訴訟文件上得知的還是那句.是不是真的以為只要一直待在日本就不會被反告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4-11-22 03:57:00
可以去找判決書
作者: priest   2024-11-22 07:29:00
翔翔民事一審勝訴(不用付錢給李)的判決書被李作家的律師申請不公開,所以現在沒辦法查詢既然這位作家已經公開狀態了,也希望這位作家能將翔翔刑事不起訴和民事勝訴的判決書申請公開,讓社會大眾公評翔翔到底寫了什麼所以勝訴?另一個男被告為何會敗訴判賠15萬也許翔翔的留言並沒有這位作家寫的這麼難聽,難聽的留言也許是其他網友寫的
作者: Snomuku   2024-11-22 13:44:00
笑死仗著人在日本暴露別人個資 在台灣就靠弟弟打免費官司在日本就哭哭募款告人 好意思指責翔翔募款 翔翔可沒有獅子會的家人生在有錢人家的跨性別哭弱勢 就跟馬斯克兒子一樣不要臉弱勢的標的從來就是社經而不是虛無飄渺的心理性別我生理男,心理女,喜歡女人是女同志,請尊重我是個女人的事實,我支持罰娼不罰嫖,開放性專區跟代孕100萬,我以前讀女校時女同學都不像反跨這麼可惡霸凌我
作者: tingyp   2024-11-22 15:03:00
https://reurl.cc/DK6K6m 這邊有作家唯一告贏有公開判決書如果那位被主要針對提告刑事民事的當事人跟其他至少六起刑事不起訴再議皆被駁回的網友.他們的言論都像那位被判罰15萬的被告一樣偏激有侮辱性的話.刑事檢察官跟民事法官都會同時認定是合理不罰嗎?作家告贏了就同意判決公開.告輸了就公開當事人只揭露在訴訟文件上的個資.那為什麼不公開訴訟文件上當事人被指控的完整言論?作家出櫃自白文說刑事民事勝訴的當事人有辱罵他難聽言詞.難道不是故意混淆把其他網友講的辱罵言論.冠到當事人頭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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