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tub] 台V中秋超大瓜,鰆敗訴

作者: swera (沒手感艾斯)   2024-09-18 23:01:43
雖然標題這樣寫,但感覺勝訴那邊傷得更重耶...
剛在推特看到風聲
馬上去查判決書系統,結果還真的查到了
https://reurl.cc/34b5bl
前情提要就先不講,去年版上也討論滿多篇
直接說結論:
鰆向某人求償違約金50萬被法院駁回
原因是沒有給對方「補正期」
判決書很長,前半兩造的攻防大致就是事件經過
也讓法院把一些關鍵資訊認證了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勁爆的
下面大概列幾條:
- 提前偷搞轉生...是真的
判決書裡證實某人的合約是到去年底
但年初就私下託同業NAO去問繪師親爹,能不能幫她畫新角
這點被法院認證了
雖然NAO主張合約期間是鰆自己跟他說的,某人沒有洩密
顯然親爹那邊一定不知道女兒要畢業轉生
才會有後來的破防發推
(剛回去查那則推,老師當下好像還正在幫海畫新衣裝......蝦仁豬心QQ)
從附表一的第2點來看
攻方大概就是用這點主張違約
- 鰆有一年的競業條款
這是比較神奇的一點
去年鰆有一波畢業潮
但從目前畢業生的發展來看,轉生似乎沒受到限制
最快的一位從畢業到再出發只隔4個月
到底是沒執行
或是有正常期滿就作廢之類對付違約仔的規則
外人不得而知
海方也是一直用監察人(不曉得這是幾號闆?)答應過不會用競業弄她在防守
可是完全沒有反駁洩密的部分 ㄎ
接下來就是比較勁爆的了...
- 造謠被認證
去年我沒跟到這麼後面
是看判決書附表二有這段文字很奇怪才去補檔
被告:好,反正呢,就是呢,因為一直在處理的過程之中,所以呢無法辦法跟大家報告現況。簡單來說呢,就是有收到賠償金的部分,所以就不會提告了,大概就是這樣子。(00:00:08-00:00:14)
大致就是,去年某人被解約後,第一時間發律師聲明
說要提告鰆不當解雇
後來不鳥鳥之
結果原來她有在自己的直播裡安撫粉絲說鰆有給她補償金,所以不告了
鰆闆看到後在私帳爆氣,但我找不到那篇文
判決書這段寫得很清楚:
嗣原告於112年3月31日結算薪資報酬47,604元,然被告本無意願與原告繼續合約關係,原告既願意將被告應得薪資報酬結算予被告,即於收取薪資後,系爭合約於斯時即合意終止。
所以解約後拿到的那筆錢是結算的薪水,根本不是什麼賠償金
海是在偷帶風向
讓觀眾以為鰆理虧心虛才賠她錢
(題外話,我記得海被解約錢就已經禁播一段時間
如果是月結還有這個金額那她真的很猛
當然,無法得知實際的計算期間和鰆抽多少)
- 鰆被勞檢但安全下莊
判決書這段:
況被告於系爭合約終止後,向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出不當勞動檢舉,經其承辦人劉信良以電子郵件回覆原告,確認系爭合約並非僱傭契約
說明海被解雇後,跑去跟勞動局檢舉鰆
雖然判決書裡沒寫到鰆有沒有被罰
不過勞動部的系統可以查三年內所有裁罰公告
https://announcement.mol.gov.tw/
先不管血不血汗,單就勞檢結果來說
鰆還沒有踩到任何勞動法規
那某人是想打不當解雇但沒找到破口
還是只是單純想噁心一下,就不得而知了
- 判決結果
民事判決書這東西
前面寫再多也只是原告被告各說各話
將同樣的事用對自己有利的方式美化一遍
第三項「得心證之理由」後才是法官的看法
而惟查後雖然總共列了五大項
但全都是在講一個重要的東西──「補正期」,一共提了八次
重點只有最後這段:
「承前,則原告既未符合系爭合約第11條第1項規定之「『應定十四天之補正期間並通知違約方補正』,倘違約方逾期未予補正或不能補正者」之要件,自無從依系爭合約第11條第2項主張請求被告給付懲罰性違約金」
簡單翻譯
就是法院認為鰆在某人違約後,應該要先給她十四天補正期
而某人雖然違規在先,但沒有到不能補正的程度(?)
所以鰆不能往合約後面的條款走,去追討懲罰性違約金
因此駁回本訴
痾......這也...太落漆了吧...春〇創意......
不過說實在的
這爛戲拖了一年
這樣的結果或許還可以吧
海因為鰆的求償程序有瑕疵,不用賠半毛錢
判決書認證鰆沒有胡亂開人
還順便揭漏了對方的一些小手段
算是還公司清白,只是拿不到半毛違約金還要負擔訴訟費用
雙方各吃一悶虧
也許這就是台V圈的醍醐味了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4-09-18 23:05:00
勞檢這種東西老實說蠻容易處理的 懂得都懂
作者: Renxingshi (RXS)   2024-09-18 23:06:00
作者: Kagamidouki (不想炎上型寫手)   2024-09-18 23:07:00
沒事別亂傳我鎖權限的消息 知道了吧==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24-09-18 23:07:00
慢了
作者: Renxingshi (RXS)   2024-09-18 23:08:00
人家標題還打春魚 你打這給誰看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4-09-18 23:09:00
他慢了,但就整理一下,還行啦,不然不太想翻整個審判
作者: h0103661 (路人喵)   2024-09-18 23:09:00
又慢又長給誰看= =
作者: spfy (spfy)   2024-09-18 23:09:00
壞掉的AI又出現了 大家小心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24-09-18 23:11:00
空行也太多了吧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愛好會)   2024-09-18 23:12:00
???? 那段文字是自始沒被勞檢 怎解讀成勞檢過關的
作者: j022015 ( ˊ ﹀ˋ)   2024-09-18 23:14:00
吐了 春魚太苦了
作者: YOnew (YOnew)   2024-09-18 23:18:00
看不懂補正期要幹嘛? 當十四天乖員工就可以不用解約?
作者: sd2567 (starseed)   2024-09-18 23:19:00
因為這篇沒講清楚春魚在合約裡寫了一堆生活規範 違反就罰 所以才有補正條款
作者: as3366700 (Evan)   2024-09-18 23:23:00
大前提就是春魚沒等十四天就把人解約了 有等的話還能吵補正有沒有效 啊等都不等還要講啥 你自己合約寫的
作者: sd2567 (starseed)   2024-09-18 23:23:00
然後沒寫怎麼補正 所以法官也看不懂競業無效的原因 是春魚沒給補償 所以失效
作者: sawaman (賽媧)   2024-09-18 23:25:00
春魚這樣是沒有專用律師嗎= =有夠掉漆
作者: j9145 (Swordcane)   2024-09-18 23:26:00
所以就是合約寫到連法官都看不懂才輸的?
作者: amakusaryou (萵苣)   2024-09-18 23:28:00
騙信徒說對方有私下賠錢 名字遮住我還以為是某側翼
作者: sd2567 (starseed)   2024-09-18 23:29:00
就合約寫得很爛 爛到沒辦法罰人 所以沒辦法求償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愛好會)   2024-09-18 23:30:00
反正法院用的體系和文義解釋還有得吵 看二審怎樣判
作者: dos01 (朵斯01)   2024-09-18 23:32:00
欸不是 薪水有到四萬多快五萬 以V來說算不錯了吧這樣也要搞?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愛好會)   2024-09-18 23:35:00
全部都限期補正(法院:是改善啦) 很像解雇最後手段性
作者: Kagamidouki (不想炎上型寫手)   2024-09-18 23:42:00
關我屁事 我就真的不知道休想抹虹我 謝謝指教ㄛ
作者: Hydran (back to WOW)   2024-09-19 00:06:00
覺得四到五不夠所以想走阿,問題是還不好好走
作者: blueway520 (MrHydra)   2024-09-19 00:55:00
一年的競業條款因為沒有給補償所以本來就沒任何效力寫進合約也只能嚇一嚇不懂法律的 根本沒辦法拿來對付違約仔
作者: Fuuin (FSErureido)   2024-09-19 01:11:00
實際上對於不會去仔細看相關判決書的吃瓜人來說,大家只知道春魚就是輸在自己的合約,這樣還覺得上訴有機會實在好笑。
作者: windsinger (風崎)   2024-09-19 01:39:00
之前就覺得這些台V只要紅了,不爽待遇了,就完全沒在演直接轉生,觀眾也都很死忠不在意這事。 營運好像是做心酸的
作者: blueway520 (MrHydra)   2024-09-19 02:51:00
之前會一次走那麼多藝人我也不會覺得營運沒有問題啦不知道接著還能怎麼告 這狀況看起來春魚完全沒有贏面
作者: dg7158   2024-09-19 07:55:00
....春魚的合約是沒有做過專業的法律諮詢想到什麼寫什麼嗎
作者: dongdong0405 (聿水)   2024-09-19 08:58:00
這都間接表明春魚那陣子營運很有問題吧,合約沒專業性,後來又是一堆元老出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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