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第三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

作者: Tayako (+ 陌生人工作室 +)   2014-06-24 22:56:37
[ 第三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 ]
初賽作品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3 年9 月30 日止
http://culture.tainan.gov.tw/active/index-1.php?m2=16&id=5767
一、主旨:為紀念朱玖瑩老師推廣書法藝術及發揚中華文化,並期使臺灣書法
藝術與教育永續傳承,特舉辦第三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三、參賽資格:全國凡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按比賽之分組自由報名參加。
四、比賽分組:
(一) 國小中低年級組
(二) 國小高年級組
(三) 國中組
(四) 高中職組
(五) 社會組(含大專院校學生)
五、比賽程序:
(一) 初賽:按參賽須知說明辦理,由評審委員自各組選出30 名(得視參加比賽
人數、作品水準酌量增減)參加決賽。
(二) 決賽:103 年11 月8 日(六)上午9 時,由各組入選決賽者至指定現場當
面書寫(決賽地點另行通知)
六、初賽收件:
(一) 初賽作品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3 年9 月30 日止。
(二) 收件方式:可親送或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外註明「參加第
三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參賽作品概不退件。
收件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 號13 樓古蹟營運科陳小姐收
洽詢電話:06-2991111#8600。
七、參賽須知:
(一) 參加初賽作品每人一件為限,字體不限,內容自選。
(二) 初賽作品規格除國小中低年級組、高年級組為四開直式書寫(約70x35 公
分)外,其他各組均以對開條幅直式書寫(約135x35 公分)為準,請以傳
統書法作品格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作品不須裱褙。並填寫比賽報名表,
浮貼於作品背面之右下角,規格不符或未貼報名表者不予評審。
(三) 本項比賽不得重覆描筆書寫,參加初賽之作品須為個人原作,違反者將取
消評審資格。
(四) 初賽入選者,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加決賽,決賽各組書寫題目由主辦單
位現場公佈,參加決賽者請自備書寫工具及墊布(墊布不得有九宮格或米
字格),比賽用紙尺寸與初賽相同,由主辦單位提供。
(五) 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包含規格不符者),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
位所有,並有宣傳、刊印、展覽之權利,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六) 參賽者請遵守比賽規定,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獎項不予遞補),已領取獎
項者應繳回獎金及獎狀。參賽作品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
行負責。
(七)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比賽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
將於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八、評審及獎勵:
(一) 由主辦單位遴聘相關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
(二) 各組分別遴選第一、二、三名各一名,優選獎三名,佳作獎五名,入選獎
若干名。(所有獎項得視參加人數、作品水準酌量增減)
(三) 各組前三名及優選獎均贈獎狀乙紙及獎金,佳作贈獎品及獎狀乙紙,並於
朱玖瑩故居二樓進行為期一個月之展覽;入選獎則贈獎狀乙紙,獎勵內容
最高首獎:
(一) 國小中低年級組:3,000元 及獎狀乙紙
(二) 國小高年級組:5,000元 及獎狀乙紙
(三) 國中組:,8000元 及獎狀乙紙
(四) 高中職組:12,000元 及獎狀乙紙
(五) 社會組(含大專院校學生):15,000元 及獎狀乙紙
※ 備註:獎金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九、頒獎:決賽得獎者將於決賽當日下午進行頒獎儀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