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kucuh (tku's cuh)》之銘言:
: ※ 引述《kam17789 (悟)》之銘言:
: : 請問這個我要簽嗎?因為好像沒聽過有人這樣做
: 不得不再宣導一次,請不要無事故出險去換東西。
: 這樣做,車主"或許"是揀便宜(換回約相同保費的錢),
: 但同時是肥了車廠(賣你材料)跟業務(佣金)。
: 車主保費增加(保險公司加20%連續三年),
: 同時還可能吃上詐欺罪的官司。
: 刑法第 339 條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 http://goo.gl/hFLn27
: 冠軍車手陳建中...涉嫌製造假車禍辦理出險理
: 簡單講就是,車主根本沒賺到,賺的是車廠、業代、保險公司。
: 不要傻傻的聽業代說可以換東西以為揀到便宜了。
: 真的要算精,車體險不要保到乙式,保車碰車就好,
: 省的費用夠你換更多東西。
: 也沒有觸法問題。
: 雖然這是產險業界不可說的公開秘密。
: 但在車版這種公開場合不應該鼓勵犯罪吧。
我想問個問題(以下ˋ是自己推測)
在這樣的情況下
是車商用車主名義去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理賠所額金額
一部份車商回饋車主
一部分給車商
如果是這樣保險公司為何也有賺到?
謝謝
※ 編輯: taipeibus307 來自: 223.143.138.28 (09/12 23:53)
作者: windmaster (飄來飄去) 2013-09-13 00:03:00
保險的業務有賺啊(回x),然後你後來也增加保費
作者: bar2 (我死了) 2013-09-13 01:31:00
你換的東西市價有高過你繳的保費嗎
作者: bar2 (我死了) 2013-09-13 01:32:00
車體險理賠率超過80%不是沒有原因的
作者:
aguey (aguey)
2013-09-13 07:23:00教唆殺人放火簽合約,有效否?
作者:
pilot1982 (173-72卻覺得瘦好多)
2013-09-13 08:50:00你傻傻的以為他們不知道嗎?
作者:
moonpaper (以色事人者,色衰而愛弛)
2013-09-13 09:28:00最後保險費調高
作者: bar2 (我死了) 2013-09-13 17:58:00
賠越多就再把保費繼續墊高 精算師腦袋可不是裝糨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