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 引述《book2381 (丁小三)》之銘言:
: : 中秋連假 第一天...陪朋友釣到天亮後(途中有睡),各自返家!
: : 我朋友開轎車 車 速 70 以上,在提防邊的 防汛道路 撞到了一個騎機車的阿婆
: 時速 70 ?? 通常都是打個八折先
: 防汛道路?? 這是省道??
: 騎機車的阿婆 ?? 很正常
: : 同向,我朋友車頭 撞車尾,撞擊力道 把擋風玻璃撞破!
: : 阿婆倒在轎車前二公尺處,機車則倒在離轎車20米處!
: 人先撞到擋風玻璃,然後再彈飛到兩公尺外
: 百公斤的機車受力第一瞬間,撞飛到 20 公尺外
: 回頭看看 【時速70】不覺得很諷刺??
: : 當下馬上報警 + 找救護車! 阿婆 送醫前,還有心跳! (不過今日 死了)
: : 請問需要負啥 法律 責任呢?
: : 唉,大家開車 真的要慢點啊! 當下看到阿婆 ,頭破血流,七孔流血的樣子!
: : 真的超可怕!
: : 撞擊點是在路中間,而且阿婆沒帶安全帽!
: 再次提醒,那是防汛用路,不是正式的道路省縣鄉道,
: 車速放慢是一定的,更不用講路這麼小,經過相對慢速的機車駕駛時,
: 更應該放慢車速通過以有因應的緩衝時間
: : 據說是要閃車時,阿婆,突然偏向中間!
: 開那麼快,怎因應前方突發狀況???
: : 發生當下,我留下陪著處理2小時! 死者親戚還在一旁開玩笑!講些閒話!
: : 真的是扯爆了。希望能和解成功吧。唉~
: 扯? 扯爆了?? 等你老爸老母親自被【這樣的人撞過】之後再來說嘴!!!!
: 家人沒被撞過,永遠不知道這種痛,痛到想讓對方以命還命的痛!!
: 今天這輛機車,不是突然衝出來,而是【就在路上行駛的可見車輛】
: 身為【時速70以上,重量一千公斤殺人機器】的駕駛操控者,
: 自己就要有警覺!!!!!
夜釣到天亮....身體精神狀況一定比平常差很多
防汛用路一般都沒有交通號誌 (法規規定速限只能50以下)
相對駕駛人更該注意道路狀況 及 有無來車
這種狀況下 於防汛用路還開到70km....
建議原PO朋友還是誠心認錯道歉(賠錢)....
不然弄上法院 過失致人於死 應該跑不掉
最後奉勸大家開車開慢一點...
趕那七分鐘 除了有可能晚七天回家之外
也有可能讓未來數十年的人生 都賠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