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utem (大少爺)》之銘言:
: 如果這是違法的,處理方法非常簡單。
: 拿起手機、拍一張照片,然後寄到當地分局信箱即可。
: 你的鄰局會很快收到罰單,然後也不知道是誰告發的。
: 停一天拍一張,你看他有多少錢可以交罰單。
: 寄照片用e-mail即可,拍照拿手機即可,有很多拍照app是可以把日期標在照片上的,稍微找一下即可。
: 拍完照片後要找當地管轄的分局的e-mail信箱,寄過去,然後分局會回覆你已經逕行舉發。
: 我之前是寄照片給台北市文山一分局,一天就回覆了,如果是其它縣市可能收件的信箱要再查詢一下。
: 拍之前請參考下列原則:
: 網頁版: http://www.tcpd.taipei.gov.tw/ct.asp?xItem=40453033&CtNode=62861&mp=108001
: ■檢舉人應具備資料及注意事項:
: 一、真實姓名與聯絡地址。(如有違規事實不明確時,需協助查證說明)
: 二、務請詳載違規行為發生之地點(路段及門牌號碼)、日期(年月日)、時間(時分) 。
: 三、違規事實之認定:
: 1.如檢舉動態違規車輛之行為,除應攝取清楚之車輛牌號、顏色外,對於違規事實之構成,宜需檢附攝 取連續採證照片
: 為憑,俾免爭議。
: 2.另係違規停車者,所攝取採證照片之角度,應涵括違規車輛之駕駛座(以辨識駕駛人是否在場 ,車輛係臨停或停車狀
: 態)
: 四、拍攝角度應將違規車輛牌號及違規事實如係紅線停車、黃線停車、公車站牌10公尺內停車等), 一併涵括擷取入鏡,
: 俾足以證明其違規行為。
: 五、相關交通違規證據資料(如採證照片)無法提供底片時,務請檢具兩份正本照片(1份供舉發使用,另1份係列案備查用
: 六、如係使用數位式照相機所拍攝之採證照片,應檢具原始檔案(數位圖檔),以確保拍攝日期、時間正確無訛,
: 並請敘明違規之日期、時間(時分) 、地址等資料後,據以提出檢舉。
: 七、交通違規案件發生日期與檢舉日期相隔,請避免超過30日為宜(處理期程15天左右:作業過程中尚 包括資料整理
: 、違規事實認證、送專屬機關製單暨後續寄送等期程)
: 八、為落實貫徹轄區責任制,自84年8月1日起本市交通秩序均移由本局各轄區分局依權責查處辦理,俾符合行政作業程序暨
: 審慎查明違規事實之歸責。
: ※ 引述《pupss1116 (大叫都叫我雞皮)》之銘言:
: : 昨天快被鄰居給氣死!!!就已經是一條四米的死巷子了,還是硬要把自己家的車停在自己家門口,讓我們這些住在後面的住戶進出非常不容易(每天上班還要看他的時間!!),深怕會刮傷他的愛車!!!為了這件事情也起了不少爭執,真的快受不了這種人!!!解決方法有哪些呢? 真的就只能劃線拖吊?!謝謝各位花時間看發洩文,因為我真的要爆炸!!
不用這麼麻煩吧~~~
直接打110 請警察杯杯過來取締就好了吧
小弟停車場外的巷子轉角
總是有汽車喜歡違停~~
嚴重擋到轉彎的視線
上個禮拜只要我看到就打110檢舉
印象中打了三通吧
這個禮拜大家就好守規矩 ~_~"
有錢買車開車 卻 貪圖小便宜 及 方便
不想租停車位~~ 對這種人就用力給他檢舉就對了
作者: owensonic (...) 0000-00-00 00:00:00
這種交通檢舉跟吃案有什麼關係?
作者:
yrt3168 (小士)
2013-09-30 20:10:00沒用 警察來也是叫他開走 警察走了繞回來爽爽停
作者:
kingba (~@ ~@)
2013-09-30 20:25:00消防車要是進不去 可以找火鶴來勘查 然後由火鶴去連絡鴿子
反正就一直叫警察~~一個晚上叫三次~一個禮拜叫個20次
讓他覺得很煩~就不會停那邊了!!只是辛苦警察先生了
作者:
kingba (~@ ~@)
2013-09-30 20:27:00如果吃案的話 就找蘋果囉 反正媒體最喜歡抓警察吃案
作者:
kingba (~@ ~@)
2013-09-30 20:28:00該話紅線 就畫一畫吧 消防安全其實真的很重要
作者:
godswd (正港業徒靈)
2013-09-30 20:33:00先別說消防 有些巷子半夜救護車要進去 請人移車 車主還跟你
作者:
godswd (正港業徒靈)
2013-09-30 20:34:00擺臭臉勒 真以為他家門口就可以隨便停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3-09-30 20:46:00__ __的民風搂
作者:
PHINEAR (忙完 我回來了)
2013-09-30 23:49:00有錢付停車費也不一定有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