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3-10-29 22:27:59※ 引述《kill90206 (快被蚊子吸乾了...)》之銘言:
: : 以機車的速度龜在快車道,遇到開5、60煞不住的,機會很高
: 擔心這個其實有點杞人憂天,難道你天天都覺得前面的人開太慢?
: 而且這個"機車的速度"是指多少?
對一般速克達來講就是6、70了
相信會流連在這裡的版友都不是那種會隨時隨地把機車油門轉到極限的人
6、70對機車來講算是很好煞的,就算煞不住也可以鑽,可以摔
(其實滾出去,一般來講就皮肉傷)
對汽車來講,剛好沒意識到就是A上去,沒有其他選擇
Q1 馬路上的三寶多的是有駕照的
A1 也多的是放著好看的
都把對方認定是三寶了,你還會期待他有良好的駕駛習慣?
Q2 前面有人提機車開到100煞車距會比汽車長
A2 憑速克達那種摩擦力當然會比較長
不過會把那麼不安全的交通工具油門轉到底
基本上也只有血性方剛的年輕人會做
我們不討論重機,能上路的重機駕駛基本上技術都不差了
Q3 機車煞車也要回油門
恩...你怎麼知道在你後面那位汽車駕駛
搞不好根本就沒有在專心在眼前的畫面
如果後面是機車駕駛,注意力不集中的時候,機車速度一般會放慢(平衡感的關係)
但一台車就算速度放慢到5、60,他就真的是5、60在跑,速度不太會掉
不會因為駕駛的注意力變差而速度放慢
為什麼會有人覺得有車就是很安全呢?
明明汽機車混在一起,機車永遠都是吃虧的一方
為了保證安全,汽機車分道還是比較好
如果沒辦法,那最少上路的駕駛,針對兩輪跟四輪的特性都要很熟悉
特別是四輪的死角,沒開過四輪的人永遠無法體會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0000-00-00 00:00:00依你的結論,所以全世界國家的交通政策都罔顧人就是?罔顧人命?
作者:
erotica (eee)
0000-00-00 00:00:00又有戰神參戰了 來去睡覺比較安穩 zzzzzzzzzzzzzz
作者:
Inar (Inar)
0000-00-00 00:00:00四輪的死角和亂開門,某些人就算有開過還是蠢的跟豬一樣
作者:
Inar (Inar)
0000-00-00 00:00:00講到底還是考照和交通安全教育的問題
作者:
Inar (Inar)
0000-00-00 00:00:00只是上面的不負責任又沒鳥蛋只會推給用路人自己去面對 XD
作者: foyu 0000-00-00 00:00:00
怎麼分 把機車丟到外車道可不是車流分類喔Y
作者:
erotica (eee)
0000-00-00 00:00:00支持試辦某些主幹道禁行機車 某些禁行汽車
作者:
TaiwanNeko (å°ç£å°å°è²“)
0000-00-00 00:00:00論傷害,機車是吃虧的一方;論判決,汽車才是劣勢
作者:
Inar (Inar)
0000-00-00 00:00:00嚴重事故就是騎車掛掉,開車的賠到掛掉
這樣信義路商家會抗議 左邊只能賣精品 右邊只能賣路邊攤
作者:
erotica (eee)
0000-00-00 00:00:00左邊賣A&F 右邊賣HANG TEN 剛好符合台北10年計畫坐公車坐捷運 = 雙贏 很公道的設法
作者:
aloness (aloness)
0000-00-00 00:00:00....我的說法不是只有適用都會區啊 = =
作者:
pal42204 (四二二零四)
0000-00-00 00:00:00笑死人 現在外側車道不就是汽機車混在一起 有安全?
作者:
sagi131 (Fabregas is our king!!)
0000-00-00 00:00:00就有人覺得現在這樣假車種分流叫做車種分流啊 超聰明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