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停車去擦撞到停紅線的機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3-11-10 20:15:32
※ 引述《homeonly (home only)》之銘言:
: 最近有次假日停在路邊收費停車格,要離開前有先確認過車後面是空的,
: 但恰好來了一通電話,講完後忘了再確定就直接先倒車,沒想到後面
: 不知何時,已經停了一台機車。
: 結果我就直接把整台機車推倒,聽到很大的機車倒地聲之後我才發現,
: 趕緊下車。機車車主正在一旁的商店買便當之類的,趕出來後就態度很差
: 的質問我怎麼撞倒他的車。
: 我趕緊幫他扶起機車,發現他是停在紅線上,但是的確是自己完全沒注意才
: 撞到,趕快向他道歉。不過他還是態度很兇的拿著掉在地上的安全帽,說鏡片
: 有損壞,向我索賠200元。
: 當時因為有急事,加上車上有幼兒,而且的確是我完全沒注意才撞上的,
: 想想200也不多,就拿給他然後趕著離開了。但事後心情一直很不好,
: 雖然索賠不多,但是他也違規停車,態度卻一直很差,讓我很不爽。
: 如果下次遇到類似的事情,堅持不賠給他,然後叫警察的話,我這邊要負的
: 事故責任會很多嗎?
不爽??
真的只有對方拿到違停罰單?
原PO不知道有沒有注意到法條有一條
第 94 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
以煞停之距離。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前車如須減速暫停,
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
動。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
上面法條第三項,就可以送給原PO一張罰單了好不好.
(不是因為倒車檔,就可以免去上面的責任,ok ??)
更不用講,【請問原PO發動時,有無繫好安全帶再發動?】
若加加減減法條點完,自己都一堆違規而不自知,又有何不爽可言?
作者: peterchenyw (ChenYW)   2012-01-10 20:34:00
停車格不算車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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