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慘,沒想到上來問這個問題,反而在板上被電得很慘。
我再過一陣子,就把原文刪掉好了,免得我信箱一直有信。
不過問我的問題題很多,我想一起回答一下好了。
1. 我沒有行車中用電話,我是停在格內接電話,掛完後才啟動並倒車。
(我行車紀錄器應該也有紀錄下來,掛完電話後,車子才發動和移動)
2. 我的車都快20歲了,沒有倒車雷達啦。
(不過發生這種事,還有點想去裝一顆,貴不貴呀)
3. 發生這個事,「我絕對有責任」,我沒說我沒錯,不然我怎麼會馬上幫
他扶車、道歉、還拿出新台幣。
4. 有網友推文說得沒錯,我當場算是見笑轉生氣,比較不滿的是,為什麼
全部都算我的錯,他違規就一點責任都沒有,然後在大街上教訓我一頓?
5. 如果今天倒過來是我違停紅線、或是並排,假設因此被人撞到了,難不成
我也能丟一句「我停這麼明顯,你怎麼還撞到」。然後我違停都沒事?
6. 後來朋友告訴我,對方開口要錢,其實就應該請警察來,原因是說
一來是車子第三人財損險之類的都保了,有報案才能讓保險公司處理。
警察來了就說,對方違規停車,妨礙我行車移動才會撞到。不要傻傻
的說自己沒看才撞到,剩的就看警察當下的心情了。
(為了200元叫他來,心情應該會很差)
然後精神勝利,荷包失血,兩方應該都吃罰單
最主要還是有個公正人在場,就算私下和解也才有保障,不然過幾天,
萬一對方說他的機車出問題,不承認私下有和解,那我就GG了。
7. 幸好當時還有其他人在場看到我們和解,因為機車倒下時,也稍微擦到
後方停車格內的車。(因為機車就停在我們兩台車之中。還好靠我比較近
,所以只稍微擦到後車的車牌)
當時後車格車主也有過來看,他只對機車車主說了一句,你車不能停這裡。
但是機車車主說 這裡的人都這樣停。後車的車主就沒再說什麼了。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 引述《homeonly (home only)》之銘言:
: : 最近有次假日停在路邊收費停車格,要離開前有先確認過車後面是空的,
: : 但恰好來了一通電話,講完後忘了再確定就直接先倒車,沒想到後面
: : 不知何時,已經停了一台機車。
: : 結果我就直接把整台機車推倒,聽到很大的機車倒地聲之後我才發現,
: : 趕緊下車。機車車主正在一旁的商店買便當之類的,趕出來後就態度很差
: : 的質問我怎麼撞倒他的車。
: : 我趕緊幫他扶起機車,發現他是停在紅線上,但是的確是自己完全沒注意才
: : 撞到,趕快向他道歉。不過他還是態度很兇的拿著掉在地上的安全帽,說鏡片
: : 有損壞,向我索賠200元。
: : 當時因為有急事,加上車上有幼兒,而且的確是我完全沒注意才撞上的,
: : 想想200也不多,就拿給他然後趕著離開了。但事後心情一直很不好,
: : 雖然索賠不多,但是他也違規停車,態度卻一直很差,讓我很不爽。
: : 如果下次遇到類似的事情,堅持不賠給他,然後叫警察的話,我這邊要負的
: : 事故責任會很多嗎?
: 不爽??
: 真的只有對方拿到違停罰單?
: 原PO不知道有沒有注意到法條有一條
: 第 94 條
: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
: 以煞停之距離。
: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前車如須減速暫停,
: 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
: 動。
: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 之安全措施。
: 上面法條第三項,就可以送給原PO一張罰單了好不好.
: (不是因為倒車檔,就可以免去上面的責任,ok ??)
: 更不用講,【請問原PO發動時,有無繫好安全帶再發動?】
: 若加加減減法條點完,自己都一堆違規而不自知,又有何不爽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