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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11月13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
宜蘭縣民李先生花費一百零五萬元,購買日產Rogue進口休旅車,
駕駛一個月後車子進廠保養,發現全車嚴重鏽蝕,向車商反映未獲滿意回覆,
他痛斥知名廠牌原裝車,怎會這麼「兩光」;
宜蘭縣經銷商說,總公司會派員協調處理。
李姓車主向宜蘭縣經銷商購買這輛兩千五百CC休旅車,
七月底交車,一個月後開回原廠保養,
維修技師吊起車輛時,發現排氣管、車輪鋼圈、引擎附近,均有氧化生鏽情形,
李先生拍照存證後,要求車商給個交代。
李先生說,他要求換新車或全額退費,但車商只願意磨掉鏽蝕重新噴漆,
總公司、經銷商互推責任,讓他的權益受損,
便向新北市政府消保官及宜蘭市代林志鴻投訴;宜蘭市林姓修車師傅檢視後研判,
車子海運過程中,可能未做好防護措施,遭到海霧侵蝕,車體由內到外鏽蝕斑斑,
一般除鏽治標不治本,須整車拆解電鍍。
宜蘭縣政府消保官周錫福說,從車主提供的照片看來,新車不應有這種情況,
車商得出面協商是否同意換車或退費,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勢必要走上司法訴訟。
宜蘭縣經銷商說,李先生購買的休旅車去年七月出廠,是有價格優惠的「年度車」,
原價一百二十多萬元,車子進廠保養發現鏽蝕,總公司考量生鏽難免,
做除鏽處理即可,針對車主的意見,新北市政府消保官訂於二十一日召開第二次調解,
總公司將派人出席再做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