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知道 你的GPS跟你的錶速差多少
但是呢
我自已開車的經驗 曾經遇到車陣一直超車
有時發現車陣長達"幾十公里"
最前面就是會有三台路隊長
(最外面的通常是大車 中線車道路隊長也OK
但內側車道是給人超車的)
如果三個線道 一公里20台車就好 一台車兩個人
十公里就影響1200人
(20車乘以10公里乘以3線道乘以2人)
沒依法規行駛110的請到旁邊去好嗎
※ 引述《BLACK13 ( )》之銘言:
: 2013/11/24
: 小弟高雄北上回台南時
: 車速約在110,保持內線道
: 就在永康交流道前
: 突然有一車,先是切到小弟車前..用力緊急煞車(車輪冒煙)!
: 重點是,前方十分通暢,擺明是故意的
: 為避免下一個受害者,立刻下交流道到永康分局報案,
: 等了約莫30分鐘,國道警小隊長出現
: 可是他的說法,小弟雖不懂,但覺得有點怪;
: 首先,他不斷陳述前車應該是因為更前方的車減速,所以反應不及緊急煞車(?)
: 再來,他說如果要成立公共危險,到時還要傳喚你出庭,且這證據很薄弱...
: 然後,又說這件事他能盡最大努力開單,但對方一定會上訴,到時可能又會改判
: 講來講去,就是不認定這屬於公共危險,當然,小弟也不是很懂
: 只是覺得在那個當下,我跟老婆的生命確實受到威脅
: 然而,對方僅僅是開罰3000~6000,還可以因為上訴就沒事
: 心有不甘,提及是否可確認開單確實的部分,他回應這屬個人隱私,無法備查
: 也就是說,後續處理我完全無法追蹤掌握,
: 也就是說那部車可能繼續不受約束地危險駕駛
: 對於台灣的交通法規,是否保障用路人的安全,實感疑惑..
: 請各位車友多加小心,保重自身安全
: 影片如下
: http://youtu.be/7WdnqJUZU9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