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犯太歲 真是流年不利
以前沒出過車禍的我 今年還遇到兩次
然後第二次又遇到一個流氓
發生如下:
昨晚我騎機車在兩線道,一台汽車內線要左轉,我看他沒動右側又有車就從他左側騎過去
結果他慢慢嚕,我就碰到他車輪,只是一點點碰到,我車沒倒,回頭看了一下就走了
然後他就衝過來逼車攔我,下來後就一直要動手動腳,所以我們就叫了警察
事後到交大做筆錄,他車沒事 我車也沒事,可是礙於他一直盧
警察就開了一張道交條例62:發生肇事未依規定處置
我當下是想說再去申訴,於是我今天查詢了一下法規
1.肇事定義:發生交通事故
2.事故:有人受傷、死亡或財損
我想請問的是,我們今天未發生受傷死亡或財損,我這樣算肇事不處置嗎
去監理所申訴可以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