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擦撞正要停路邊的機車

作者: aircat ( )   2013-12-06 21:24:44
文有點長 下面敘述一下狀況:
今天早上在內湖
轉彎進了一條雙向單線道 我的右側是一整排的機車車位
下一個路口前面的車都轉彎之後
我前方有一台機車 機車前面有一台腳踏車
他們大概騎在路的中間偏右
因為腳踏車阿北真的很悠哉 機車一直跟在他後面也沒有要加速的意思
我就持續用滑行的速度(腳都放在剎車上)跟了一段
等對向沒來車後就想切出去超過他們
還沒加速 只是打方向盤時瞄了一眼左邊後照鏡
再往前看的時候機車往右偏停住了
那個時候當然是立刻煞車踩死 但是還是讓機車後牌擦到大燈下面0_Q
因為已經停了我就沒有再動 但對方不停往前嚕還轉頭惡狠狠的看
我朋友下車察看 他的車完全沒事 但我的車有些痕跡(X1 4個月大而已Q_Q)
這時旁邊掛收費單的老伯過來關心(我才發現他應該是要停車)
然後我下車請我朋友先去上班
這時收費老伯在跟對方說話的樣子
但只聽到對方很兇的說"我停在這邊是她來撞我欸"
我一股火就上來說"你要停也不打燈 又突然停 甚麼叫做我來撞你"
接著他就不停嗆聲說叫警察來啦
我說好阿 那你就打電話阿 他也不打
我本來想說算了 但是對方態度如此
想想搞不好事後給我弄個肇事逃逸 我就報警了
警察來了先幫我畫粉筆線
(我左後輪有約三分之一壓中間的黃虛線 因為剛經過一個停車場出口有飄開一點再回來)
但是對方車有移動(我 老伯 他自己都知道)所以警察就沒有幫他畫
中間等超久的部分我就不說 總之對方拒絕溝通
交警來了之後 我車已經移到旁邊
所以交警跟我走過去看車情況
一邊走他就一邊說 阿你這就是後車撞前車當然是你錯 又是大撞小
然後我就舉出機車應該要打警示燈(交通安全規則92條) 交警卻說基本上沒轉彎不用打
看了傷痕之後 他就說沒凹阿 我就說對阿因為我用滑的阿 根本沒甚麼速度
他就說 阿反正你現在就是沒保持行車距離 這個我就可以先開你單
後來現場照完相 量完 就上警車要做筆錄
我的部分先(有錄音) 最後警察記錄單上我的說法是:
本車北向南行駛 時速10 要向左超越前車 因前車未打方向燈就停車 煞車不及發生撞擊
事故發生當時行車距離及處理方式那邊是:
因看對向車道所以不記得距離 但立即踩煞車 發生後未移動車輛
而機車騎士的部分則是(對方自述我沒閱讀 所以記得比較不全):
北向南行駛 時速低於10 欲停車即發生撞擊
行車距離那邊則是說不知道
而問到是否有移動車輛時 對方遲疑
交警重覆詢問他才回答 沒有 被撞之後滑行就煞車停下來了(說謊阿!!)
拿完單子之後要等一個月裁決 我現在有幾個忐忑的點想請問大家
第一個就是該不該跟BMW業務說= =
這台BMW算是我工作需要 老闆家裡(沒有用公司名義)買給我開的
因為我昨天才停紅燈被撞 對方要負完全責任但是很盧 業務已經幫我處理了出險的事情
總覺得一直在麻煩業務先生處理......(而且他的語氣都很冷酷)
我的想法是沒有現在要修 而且交警也說應該就是我的肇事責任(他寫筆錄時不公正 後述)
現在處理跟之後處理都是保險公司要出錢 應該不用在敏感時機火上加油...
再來就是 如果考慮到對方之後可能要求我賠償今天早上的薪水
我應該去申請要做筆錄補充 將後來思考覺得不足的地方補上嗎
因為警察作筆錄前就說了 你們爭執也沒用 各自做完記錄送去裁判就好
在車上聽到機車騎士說謊時(移車問題)我沒有馬上舉出
也因為昨天的事故警察問完話畫完圖之後
有問我們雙方是不是還有問題 並且把雙方說法寫在圖上
所以我以為有疑慮這時候可以提出或補充
但是沒有......畫完圖之後就結束了......
而且交警做我筆錄時 行車距離那邊我說我在看對向車道 他就說那就是未注意距離
對方未打警示燈這個問題在他那邊的筆錄單子上卻沒有記錄
最後 行車安全距離計算方法是不是時速取十位數平方(EX時速50→5*5=25米)
那我的安全距離是1米...我絕對是有保持好....
順便跟大家分享一下昨天的心得
BMW好貴阿!!!!我昨天才真正體會到
後面被對方車牌螺絲弄兩個洞我本來以為還好
事後我問業務為什麼警察叫對方賠現金 不要用保險
結果業務跟我說"警察是要吃案....直接跟他說18000他是不會賠的"
兩個洞一萬八我都嚇傻了= =難怪老闆家每台車都買全險......
作者: qoojason (好想贏韓國)   2013-02-06 21:33:00
好爽,老闆還會買BMW給員工開.......
作者: dear0729 (縹緲的風)   2013-02-06 21:34:00
沒轉彎不用打!? 那我變換車道或靠邊停都不用打囉!!
作者: aircat ( )   2013-02-06 21:40:00
我覺得交警看我的眼神有點不屑= =好像在說 女的喔~~~~~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3-02-06 21:40:00
對方:沒打方向燈 你:未留意言前車狀況+安全距離不足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3-02-06 21:41:00
你又是大車,肇事責任大約你七他三,這已經是樂觀估計
作者: yuan1976 (怠)   2013-02-06 21:42:00
依我上次被撞經驗,被撞車輛移動與否,不影響最後判定
作者: willmo (willmo)   2013-02-06 21:43:00
絕對你輸...不用爭了...阿你車禍當下就是沒注意前方是還要爭什麼?
作者: bgrich (bgrich)   2013-02-06 21:43:00
同車道後車撞前車就是100%,如果騎士是閃坑洞閃狗還要打燈?
作者: yuan1976 (怠)   2013-02-06 21:44:00
特別是從後方追撞的情形
作者: bgrich (bgrich)   2013-02-06 21:44:00
此案打不打燈根本不影響路權判定
作者: willmo (willmo)   2013-02-06 21:44:00
而且對方已經停車狀況,你撞上去是你100%肇責
作者: willmo (willmo)   2013-02-06 21:45:00
除非對方惡意攔車急煞那種才另當別論
作者: bgrich (bgrich)   2013-02-06 21:46:00
台灣人開車發生事故怪東怪西怪天上有隕石就是不會怪自己
作者: simongarden (園丁)   2013-02-06 21:48:00
不注意前車狀況還怪人停下來是哪招
作者: aircat ( )   2013-02-06 21:51:00
所以我才要問安全距離阿 我開在他後面是可以看到馬路的
作者: aircat ( )   2013-02-06 21:52:00
這個距離應該超過了安全距離吧....
作者: grief3 (^^~)   2013-02-06 21:52:00
對方當然兇啊 誰被追撞還會心平氣和??
作者: grief3 (^^~)   2013-02-06 21:53:00
安全距離指的是不要撞到的距離 都撞到了還談什麼安全距離?
作者: bgrich (bgrich)   2013-02-06 21:53:00
別再凹了,再凹紅色的要出來了喔
作者: aircat ( )   2013-02-06 21:54:00
兩方都是開這麼低的時速 他不是已經停了很久 是突然停的
作者: poeoe   2013-02-06 21:54:00
如果是高速公路小型車安全距離是車速/2
作者: simongarden (園丁)   2013-02-06 21:56:00
每一台車都有可能突然停啊,不然什麼是安全距離
作者: smarttb1   2013-02-06 21:56:00
追撞三可能: 1.太快 2.太近 3.開車不看路
作者: LsugerI (嗯哼)   2013-02-06 21:57:00
機車就那麼小臺,就算咬著他屁股開要看不到前面挺難的路上停車不打燈的汽車更多
作者: smarttb1   2013-02-06 21:57:00
不管選誰都是後方趨近 100% 責任 你選幾號??
作者: 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   2013-02-06 21:59:00
看到大車撞小車一定大車錯就一肚子火
作者: smarttb1   2013-02-06 21:59:00
除非他煞車燈故障啦 那就還有0.0001%的機會妳贏
作者: smarttb1   2013-02-06 22:00:00
這不是大撞小的問題 是候車撞前車的問題
作者: yuan1976 (怠)   2013-02-06 22:01:00
突不突然停,那是他的事,但從後方追撞的,就一定錯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3-02-06 22:01:00
同車道後車撞前車 前面就算是四輪也是你責任大
作者: l26921216 (很悠閒的生活~~)   2013-02-06 22:07:00
同車道 後車撞前車 基本上是輸定了
作者: simongarden (園丁)   2013-02-06 22:07:00
反應不夠快就再離遠一點,公式不是適用所有人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3-02-06 22:25:00
高速公路小型車安全距離是車速/2,太可怕安全距離 55km
作者: hn85017889 (安)   2013-02-06 22:46:00
對方有沒有說謊不重要,我只看你的敘述都覺得是你全責這樣你滿意了嗎
作者: newtonyd (newtonyd)   2013-02-06 22:54:00
老闆要追妳嗎 買BMW給妳開?
作者: jasonkuo1027 (努力向前(錢)衝)   2013-02-06 23:24:00
人美真好,老闆買BMW給妳開!!!有缺人嗎?我只要開福特就好了
作者: aircat ( )   2013-02-06 23:27:00
是還有一台福特沒錯欸=p
作者: littleconan   2013-02-06 23:33:00
停車要打方向燈?機車有轉彎嗎?機車有變換車道嗎?
作者: 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   2013-02-06 23:42:00
樓上...停車本來就要打方向燈,除非他直接停在車道上
作者: cuteneo (Neo)   2013-02-06 23:44:00
如果是我像他一樣在低速找路邊車位,我一定早就先打燈了,這點我覺得他觀念不好。原PO就是因為他沒打燈,就沒預想到他可能會靠邊停住,結果剛好在想超車時,轉移注意力到對向的moment時,機車突然停住,原PO真的雖小,不然以妳的車速,第一時間看到也許就能煞住不撞到了。
作者: cuteneo (Neo)   2013-02-06 23:46:00
這種機車我會覺得是個寶
作者: littleconan   2013-02-07 00:24:00
如果狀況是:機車沒有突然向右偏,是直接在原行駛動線突然停下,其他所有因素(兩車速度﹑距離﹑瞄一眼後視鏡…)不變,機車會被撞嗎?如果會,會是什麼樣的肇責判定呢?
作者: aircat ( )   2013-02-07 00:24:00
哭哭 而且我真的以為他是很有耐心在跟前面腳踏車一起龜...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3-02-07 00:56:00
找車位不代表車子一定有偏向 沒偏向就不用打燈吧= =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3-02-07 00:57:00
又不是像汽車停車時要先打右方向燈再倒車進去....
作者: cuteneo (Neo)   2013-02-07 01:02:00
他不打燈大概是想當超級路隊長吧 呵呵 所有車都乖乖跟在後面等我找好車位唷^.<會不會他其實不是要停車?不過也想不到是想幹嘛…
作者: littleconan   2013-02-07 01:24:00
1.樓上C大所說「就沒預想到他可能會靠邊停住」要是可以預想到任何狀況,那就不會有所謂的意外,為了預防意外,所以才要有安全距離。http://ppt.cc/bgdP參考這個(或是其他)網站對煞車距離的解釋。煞車(安全)距離的訂定是從看到狀況的時間點開始計算。原po看到狀況後已來不及煞停而撞上,那表示(1)安全距離的訂定有誤。或是(2) 當時的安全距離不足。或是(3)安全距離足夠,但是看到狀況的時間點並非第一時間。
作者: littleconan   2013-02-07 01:28:00
2.依照原文判斷路權:機車停止時,仍然在原車道內,並非從別的車道侵犯過來。
作者: yamaha5566   2013-02-07 01:34:00
大家還真客氣~後車撞前車,除非你有辦法舉證他無故急煞不然怎麼看都是你輸定了,還想跟對方凹什麼?
作者: yamaha5566   2013-02-07 01:42:00
果然是車版,都是機車的錯~呵呵 沒人怪開車不注意前方反倒是怪機車龜速+急停
作者: yamaha5566   2013-02-07 01:43:00
很多汽車在路上找車位,體積大又龜怎麼沒人說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3-02-07 01:46:00
說實在話 我也不曉得她PO這篇要幹嘛的 那麼明顯 = =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3-02-07 01:47:00
我騎車最怕找車位的四輪了 一定往內線靠 結果又被四輪OOXX說這是汽車道 叫我滾去外線-.-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3-02-07 01:48:00
啊我速度又沒慢到哪去 反而一堆內線四輪都比我慢= =
作者: littleconan   2013-02-07 02:02:00
3. 依照原文判斷動線: 行經停車場出口飄開再回來,還沒完全回到原車道, 又馬上看左後視鏡想超車但還沒打方向盤,看見狀況急停,撞擊,停止,左後輪壓黃虛線 。所以原po是在車頭還在向右偏行的狀態下,看左後視鏡?
作者: littleconan   2013-02-07 02:47:00
4.依照原文判斷機車停車過程:機車以等同〝悠閒阿伯腳踏車〞的素肚行駛(原po用滑的,跟本沒啥素肚的跟在後面),然後突然停止。阿…那要先減速到什麼程度再停算是不突然?
作者: erician (紅毛海盜)   2013-02-07 04:06:00
終於了解三寶撞了別人還認為是別人錯的心態
作者: erician (紅毛海盜)   2013-02-07 04:09:00
真的完全看不出來原PO會認為自己有哪裡錯呢
作者: orangelolly (我戀橘羅莉0.0)   2013-02-07 04:12:00
叫兄弟了,叫什麼警察?
作者: cuteneo (Neo)   2013-02-07 09:03:00
l大沒弄清楚我講的,我的重點在原PO剛好在機車停住那瞬間轉去注意對向,若她那瞬間沒轉移注意力,機車的突然煞停就能反應到了。假如距離保持的更短,應該不會只有這樣輕輕碰到了
作者: Korb   2013-02-07 09:28:00
很明顯的是你的錯還上來討拍
作者: happywing (唔)   2013-02-07 10:10:00
沒把握超車又不保持安全距離注意路況,撞到了還不想負責
作者: yrt3168 (小士)   2013-02-07 10:28:00
原來開雙b 也是有____ 呵
作者: likeapig (想換電腦)   2013-02-07 10:28:00
照片...
作者: littleconan   2013-02-07 11:07:00
樓上C大,我以上說的4點跟你現在提的(轉移注意力說)沒有衝突,反而覺得原po和你上次推文是要把「後車沒在第一時間看到狀況」這件事歸咎到前車沒先打燈,所以轉移注意力。安全距離是從看到狀況開始算,但駕駛沒在第一時間看到狀況是駕駛的問題。
作者: littleconan   2013-02-07 11:23:00
本案中的機車還在車道上,亦無侵犯後車路權。
作者: cuteneo (Neo)   2013-02-07 11:26:00
恩恩,這點的確是駕駛的問題,但是因為我本身對路上車輛
作者: cuteneo (Neo)   2013-02-07 11:27:00
觀念欠佳比較敏感,所以才會覺得沒打燈也是事故的部分原因
作者: cuteneo (Neo)   2013-02-07 11:29:00
我覺得本來就該盡量做到讓其他車輛充分了解自己的動向很明顯路上很多駕駛都做不太到,機車汽車都一樣..
作者: cuteneo (Neo)   2013-02-07 11:30:00
不過原PO的事故,在打燈上對路權判斷是沒影響的,基本上就
作者: cuteneo (Neo)   2013-02-07 11:31:00
是原PO要負大部分甚至全部罩責都合理,這的確沒啥好講
作者: cuteneo (Neo)   2013-02-07 11:32:00
所以我才覺得原PO有點運氣不好囉..
作者: littleconan   2013-02-07 11:43:00
補充:本案並不是說駕駛不能轉移注意力看後視鏡,而是反應較慢的駕駛,要做出會拖延反應時間的事情時(看後視鏡或其他事),就應該留更長的安全距離來彌補。
作者: cuteneo (Neo)   2013-02-07 11:49:00
這倒是中肯,這樣分析,原PO大概能比較清楚認知自己問題了
作者: littleconan   2013-02-07 11:59:00
我蠻想知道我在前面第3點提到的問題,可以請原po澄清嗎?(只要說明左前輪的位置在哪?也是壓黃虛線嗎?還是在黃虛線右邊?)知道這個答案或許可以再解釋一些事情。
作者: littleconan   2013-02-07 12:30:00
再補充說明:對「安全距離」中所述「突發狀況」的解釋,是指未經警示﹑無法預料,而突然發生的狀況。今本案若改成:機車因為突然撞上腳踏車阿伯而停止,後車駕駛看了後視鏡再撞上機車。後車該對撞上機車負全責嗎?(機車沒打警示燈自行停止和沒打警示燈撞停兩種情況,對於後車的判斷並無差異,結論都是後車來不及看到)。不過,機車已經龜速行駛一段路才停止,也不算是突發了吧。
作者: cashliu (QQ)   2013-02-07 12:36:00
就是你的問題啊....
作者: cashliu (QQ)   2013-02-07 12:37:00
你有保持好不就不會撞上..很明顯是你的注意責任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3-02-07 16:14:00
你跟太近,結案。
作者: berryc (so)   2013-02-07 17:31:00
後撞前怎樣都你吃虧 對方人車都沒事你就萬幸了
作者: vAndaLs (我叫金山找)   2013-02-07 23:00:00
什麼工作 為什麼老闆會買bmw給你
作者: s26492755 (BBX)   2013-02-07 23:39:00
噓交警,行政該中立,發表什麼狗屁意見,如果要開未保
作者: s26492755 (BBX)   2013-02-07 23:40:00
持距離的紅單,那對方發生事故後沒標示位置就移動,也要開單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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