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國道警察拍照取締來說
通常是超速一定程度以上才會拍照
(EX:應該幾乎沒有人在時速130km/h以下被人工拍照取締的吧?)
fiesta 來說開到167km/h實速
我相信表速絕對超過175km/h 不止
高速公路踩到表速175+ 沒有感覺?
而且又不是在內線道 可是在外線道超車到175+阿!
結論:
念念你家人 要是路上完全沒車開到175+也就算了
用這種在外線道超車近乎蛇行的方式開到175+ 是非常不要命的行為
※ 引述《Sheng98 (賤狗的窩)》之銘言:
: 是說 9 月底牽了小肥之後, 還不到三個月就領到紅單 =.=
: 還是國道一號 307.7KM 處的 (google 過這邊似乎是拍車距的樣子)
: 但是看到紅單和照片, 速度未免也太誇張, 超速 57KM (限速 110KM)
: 紅單: http://0rz.tw/uX9HZ
: 照片: http://0rz.tw/WawnZ
: 如果說這是拍沒保持車距就認了 (PS: 當天我沒出門, 所以車子是家人開的)
: 但如果說是拍超速, 在 167KM/hr 的情況下, 前後面還有車子會不會有問題???
: 拿去申訴不知道有沒有用, 因為這種速度應該前後車也差不多速度了吧
: 甚至左邊車道也有一台車距離左後方也不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