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停車位租約到期 還繼續停

作者: susie25 (蘇)   2014-01-17 00:24:35
((有點長, 加上中文不好 請見諒))
地點: 我家社區地下停車場
約滿: 2014/1/10
這個車主(好像)也是住同社區 不同棟
爸媽出國前12月初 有打電話詢問白(車主暱稱)有沒有要續租的意願
想說一個月前問也不過份 這樣我們也可盡早做準備
結過白說話的口氣、態度很差 氣的我媽不願意續租(她脾氣超好的人!!)
還不讓我媽把話說完就掛電話... (電話內容省略... 反正聽了會很火)
所以有特別交代我 約到期後要把我們家的車停過去
1/2我有傳簡訊給白 意思問他一下 但沒回應 隔天打電話過去也沒接
1/11老哥把車開走 我不在家 放空一天 ( ̄▽ ̄#)﹏﹏
1/12晚上到家看到車還在!!! 兄妹倆不爽ing
我哥打電話給他請他移車 不移車的話要收取double費用
他說OK 人不在台北 星期一開走
我跟我哥說他如果星期一開走就算了 不要收費
當天晚上 我拿了相機拍照 還特別設定顯示日期+時間
1/13我在上班 老哥下午傳訊息說車還在
((熱烈討論對策 持續不爽ing))
老哥去找管委想請他鎖車 但被拒絕了 說是不合法(?? 我們私有車位耶!!!)
還想說要請拖吊車 但這是社區車位 沒違規也沒檔路 他們應該不會理會(??)
租了這麼久的車位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爸媽又還沒回國 不知道怎麼辦!!!
從1/12到今天 我都有拍照存證 我很想傳簡訊跟白說快移車
已多日拍照存證 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還是什麼之類的)
霸占車位費用金額想從150/天調到200/天
但如果他哪天車突然開走了我們也沒折啊!!!!
請問我應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說不要續租 現在又不移車.... 真得很煩 很令人火大!!!
***請不要給什麼破壞他車的建議*** (雖然還滿想的.....)
謝謝版上的大大們!!
作者: s25g5d4 (function(){})()   2014-01-17 00:30:00
存證信函
作者: slex (黑奇很小狗!)   2014-01-17 00:31:00
霸占他人車位 直接找警察處理阿~
作者: moonpaper (以色事人者,色衰而愛弛)   2014-01-17 00:32:00
有沒有簽約?
作者: h2j32000 (再世情緣)   2014-01-17 00:38:00
鎖車→強制罪?自救行為?
作者: h2j32000 (再世情緣)   2014-01-17 00:39:00
這跟租屋一樣吧→打官司要求返還及負擔一切費用含賠償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4-01-17 00:42:00
可以找警察把車拖走
作者: susie25 (蘇)   2014-01-17 00:42:00
剛剛也有版友建議找警察(我沒想到) 合同要找一下
作者: fortis323 (THE fortis)   2014-01-17 00:51:00
先找警察 要告的話找律師 他馬上就知道嚴重了
作者: s26492755 (BBX)   2014-01-17 00:52:00
請社區管委會出面?
作者: h2j32000 (再世情緣)   2014-01-17 00:55:00
不能因為租約到不還就拖吧?地主要放那邊代保管?到時候說車上金條不見…
作者: h2j32000 (再世情緣)   2014-01-17 00:56:00
直接去派出所告可以省下自訴代理人的費用XD
作者: arsaburu (仙草蜜)   2014-01-17 01:42:00
報警,車位屬於你家的產權,應該可以告個強制罪或侵佔之類的
作者: aresa (秋涼)   2014-01-17 01:52:00
這是非法入侵
作者: zooking1014 (低調)   2014-01-17 02:06:00
可以參考刑法320條竊佔罪,anyway先報警請警察蒐證吧
作者: colan8 (′◎ω●‵)   2014-01-17 04:12:00
拍照蒐完證就付費拖吊阿 怪了 ( ′_>`)
作者: eternalhell (流浪的旅人)   2014-01-17 04:51:00
吊車不處理這種案件 更別說地下停車場 小弟工作會碰到這一塊 所以確定是不可能拖吊 找法律途徑吧
作者: chuangtx (多空空多多多空)   2014-01-17 07:59:00
管委會的只會裝傻+河蟹 免浪費時間了
作者: jessezero (JZ)   2014-01-17 08:24:00
記得"打電話"報警最有效率,事後還有滿意度調查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1-17 08:26:00
?說真的,你們家也沒因為出租收益,回饋給管委會又如何要管委會來幫忙討債??更不用講,要鎖車又何必借刀殺人?買條鏈子自己鎖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1-17 08:27:00
有事自己負責,不要推給管委會去扛,難嘛?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1-17 08:28:00
若真的對於法律不熟,找律師付費諮詢應該不難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1-17 08:29:00
更何況,怎會沒則輒?存證信函民事法庭都是方法...
作者: YJM1106 (YM)   2014-01-17 08:31:00
為了避免自救行為產生的強制罪疑慮 鎖車時請留下您的聯絡
作者: YJM1106 (YM)   2014-01-17 08:32:00
資訊,順便在車上貼一張刑案證物之類的紙張XD
作者: darkness001 ( )   2014-01-17 08:40:00
非法侵佔,直接找警察來呀
作者: nqj (黑貓)   2014-01-17 08:41:00
這是侵佔了啊,用刑事告就對了
作者: moccacino (疾速幻影)   2014-01-17 08:41:00
把車擋在他前面...
作者: beminaru (老胖子)   2014-01-17 08:56:00
存證信先寄給他 不管後續怎樣 先寄再說
作者: chuangtx (多空空多多多空)   2014-01-17 08:56:00
記得去地檢署
作者: tsctao (再慘也不過如此)   2014-01-17 09:31:00
可以告侵占吧 ?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1-17 10:14:00
應該無法告刑事而純民事吧...之前有租賃關係存在....
作者: lukawae (Hans)   2014-01-17 11:17:00
純粹把輪胎氣放掉有任何刑責嗎?順便問一下....
作者: flameteru (coffee)   2014-01-17 11:40:00
管委怕被車主告不想惹麻煩
作者: QQmmmmmm (毛毛蟲啦)   2014-01-17 13:03:00
找警察 直接告侵占
作者: alienslesh ((#‵)3′)▂▂▃▄~~)   2014-01-17 14:39:00
心太軟了 這種咖應該租約一到期就報警告侵占 自身權益!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4-01-17 15:09:00
推文看看就好 畢竟這邊不是法律專業版 侵佔 竊佔都不會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4-01-17 15:12:00
構成 侵占是持有他人之"物" 竊佔是在他人不知之間佔有不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4-01-17 15:13:00
不動產 跟趁人不知而竊盜意思一樣 要告竊佔成立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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