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慎入
各位車版的大大好~
這篇是跟各位分享買車的一個慘痛經驗
小妹最近被火紅的SUV燒到,決定賣掉開了近6年的小車,換一台馬力較大的車犒賞自己。
殊不知道一切都是惡夢的開始~
1月15日我和朋友去看了最近版上大推的SUBARU FORESTER 2.0 XT Premium
一進去展示間 想說先自己看看外觀跟內裝 老闆就主動過來與我攀談與介紹
但介紹沒五句即開始一直用半開玩笑的口吻說:「不要囉嗦啦~顏色趕快選一選啦!」
剛開始我還覺得這可能是他歡迎客人的方式,所以不以為意跟他繼續”練肖話”下去
後來老闆就開始展現他的超強盧功,我們說要回去考慮看看,他還是一直叫我們直接下訂
結果悲劇來了~
為了離開那裡加上朋友也覺得老闆開的價格也滿優惠的,就衝動付了訂金五萬元。
隔日經過與家人討論這台車後續的保養維護後,我們決定退掉這台車。
在退車之前我有先做了退訂的一些功課,才發現事情大條了!!
原來昨天簽訂的訂購合約書賣方把「審閱期三天」的字樣用立可白塗掉了
但仔細研究消費者保護法以及經濟部87年6月17日經(87)商字第87014523函公告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發現其實我們有審閱期3天的權利
而且在3天內取消訂車,賣方應退還全部訂金。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我們決定前往與車商談退訂金的事情。
一進去車行,老闆完全沒有解決事情的誠意,一副就是契約是依照他們說的算
連我們搬出法律來與他談,也一副就是「你要告去告我阿,之前其他退單的人也是
摸摸鼻子就算了,乖乖認栽」的態度。後來受不了直接撥打總公司的0800
結果總公司的回覆居然是:「這是你們跟經銷商之間的問題跟我們無關!」。
求助無門的我們只好向消保官申訴,也寄出存證信函保障自己的權益。
沒想到車商還是很皮,連續幾天完全不連絡不出面解決事情。
另一方面,我們想說看看是不是有人願意接下這個單,好讓這件事圓滿落幕。
昨天將轉單的文PO在知名論壇尋求買家時,下班前我接到車商打來,原以為他們終
於出面要解決事情了,沒想到一打來對方就質問:「你們是不是有PO文在XXX論壇,我們
本來要退錢了,看到你們這樣PO我們很不爽,除非你們撤掉文章,不然我們不退錢!」
當下我有跟他解釋,那是因為你們不出面解決,所以我們才會想說PO文看看是否有人要
接單,這樣大家都不會有損失,結果對方還嗆我說:「不必了!」
後來我趕緊將該論壇文章撤掉,想說撤掉後車商應該就會退款了
沒想到打給車商回應居然是:「公司有公司的流程,總公司同意退款我們才退!」
語畢馬上掛我電話!
P.S.車商說他們跟總公司訂車要先匯款30萬,所以這筆錢沒回來他們就不可能退給我們
老實說我覺得SUBARU的車很棒,它的安全性、馬力和性能幾乎是我們看過同級車之中最優
的。但~遇到流氓般的經銷商,不管事的總公司,車還沒買到就被氣得一肚子火。
原本想要轉單給朋友也不敢轉了,深怕害到其他人。
寫這篇文章主要是要鼓勵版上車友,千萬不要被這種惡質的廠商給唬住,
當法律站的住腳時,一定爭取自己的權益。車再好,沒有良好的服務態度一切都歸零!
我們也還在繼續爭取我們的權益,目前給車商一個禮拜的時間解決,
若對方還是這樣沒誠意,我們也不排除告上法院,希望車商別再讓我們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