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nachie (沒爆耶!!!!)
2014-01-20 23:56:08遇到這種事何必委屈
哪家經銷商哪個業務就直接連名帶姓寫出來就好
這樣文章才有POWER,然後就翹腳等人家來找你談就好,
除非哪家車廠不想做生意了
頭款就當作寄放一下下,不用那麼擔心
畏頭畏腦只會被人吃死死
就算人家把頭款還妳,文章後面再加個幾月幾號退回多少錢即可,
除非覺得對方很有"誠意",才再"考慮" 要不要刪除文章好嗎,
不是人家威脅就刪除!
以小弟貧弱的法律知識指出
1.在公開場合的文章只要是陳述客觀事實,而非主觀無理謾罵
不會構成毀謗或其他罪名
2.合約不是照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記載規範
要主張依規範走是沒有問提,要走法律途徑勝算大
以上若有錯請指證
作者: sming777 (小詩) 2014-01-21 00:17:00
為什麼還不透露??????why???why???
作者:
codoba 2014-01-21 00:30:00利用群眾討公道 討到錢後刪文自掃門前雪 店家繼續下個客人
作者:
codoba 2014-01-21 00:32:00有的人是寧願不要錢也要一個公道 有的人是要錢其他不重要
作者: ko84123 (Alvin) 2014-01-21 01:26:00
版規1-13?
作者:
Maxjue (max)
2014-01-21 02:11:00其實1-13沒有多一個負評除外好像不太理想,本意是避免廣告
作者:
ppoll2 (Stat Counseling)
2014-01-21 06:53:00= = ...姑息養奸
作者: revit (revit) 2014-01-21 08:24:00
總公司的態度很糟,這樣子處理投訴,就算是交車開一陣子有
作者: revit (revit) 2014-01-21 08:28:00
問題要投訴,我看他也差不多是這樣
作者: plmplm ( ) 2014-01-21 11:25:00
不說車商名字 原po的想法真的怪怪的 靜觀其變
作者:
NIKAIDO (乾杯!)
2014-01-21 12:32:00也不用公布吧 我看到總公司的態度 本來想買也不想買了
作者:
NIKAIDO (乾杯!)
2014-01-21 12:33:00意美是總代理 不像金鈴是總經銷 總代理對經銷商有一定的約束力
作者:
NIKAIDO (乾杯!)
2014-01-21 12:35:00Suzuki都不敢這麼跩了 意美真是腦殘 可惜了Subaru的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