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這種事何必委屈
哪家經銷商哪個業務就直接連名帶姓寫出來就好
這樣文章才有POWER,然後就翹腳等人家來找你談就好,
除非哪家車廠不想做生意了
頭款就當作寄放一下下,不用那麼擔心
畏頭畏腦只會被人吃死死
就算人家把頭款還妳,文章後面再加個幾月幾號退回多少錢即可,
除非覺得對方很有"誠意",才再"考慮" 要不要刪除文章好嗎,
不是人家威脅就刪除!
以小弟貧弱的法律知識指出
1.在公開場合的文章只要是陳述客觀事實,而非主觀無理謾罵
不會構成毀謗或其他罪名
2.合約不是照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記載規範
要主張依規範走是沒有問提,要走法律途徑勝算大
以上若有錯請指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