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這次護士被打的事件

作者: deardeal (電波無明)   2014-02-07 03:24:10
不禁也開始預想情境 想請問版友如果今天遇到類似情況
在有行車紀錄器情況下
不搖下車窗 等到對方 " 先動手 " 之後馬上開車衝撞對方人或車
又或者是當下倒車準備逃跑 在倒車過程中跟其他車有擦撞或是撞到其他路人
在法律上能構成 " 一點責任都沒有 " 的正當防衛嗎?
雖說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 可是這種情況不可能坐以待斃只能拚或是逃的話
有沒有其他更好的解法?
新聞說最好是緊閉車窗打電話報警 真這樣的話等到警察來都被打死了吧?
作者: a0955213137 (Minser)   2014-02-07 03:28:00
不太可能完全沒責任,就算你開車撞他也是會有法律問題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4-02-07 03:42:00
經驗是就算擦撞到人 情況不嚴重的話就說太緊張不曉得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4-02-07 03:43:00
然後一定要報警 這樣肇事逃逸就會不起訴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4-02-07 03:45:00
不過若是波及到其他人 包個紅包合解是免不了的
作者: a928 (天璣。疚風)   2014-02-07 05:05:00
波及他人刑事責任可免但是民事上還是有責任
作者: moocya (廉價勞工)   2014-02-07 07:27:00
總比手骨被打斷來得好…對方瘋一點,連命都沒了
作者: ohyakmu (yaya..ohya)   2014-02-07 07:31:00
台灣的法律總是保護壞人的
作者: owenx (歐文)   2014-02-07 07:32:00
如果是美國,你身上剛好有槍,轟了那個死酒鬼都能無罪。
作者: ohyakmu (yaya..ohya)   2014-02-07 07:34:00
被打自己進醫院,還是還擊自己去坐牢,唯一機會就是逃跑吧
作者: owenx (歐文)   2014-02-07 07:35:00
只有鬼島特有應注意未注意和過當防衛這些蠢法律。在台灣只有貪污才無罪囉……
作者: chuangtx (多空空多多多空)   2014-02-07 07:42:00
是我會開車撞死他
作者: Snoopy1111 (Snoopy1111)   2014-02-07 08:09:00
如果你能開車逃跑,就沒有必要撞他,除非他對你的攻擊
作者: Snoopy1111 (Snoopy1111)   2014-02-07 08:10:00
只有用撞他的方式才能解除你自己的危險
作者: Snoopy1111 (Snoopy1111)   2014-02-07 08:11:00
所以遇到這種情形似乎應該先倒車逃跑
作者: Snoopy1111 (Snoopy1111)   2014-02-07 08:12:00
至於在逃跑過程中擦撞到第三人,可以主張緊急避難
作者: Snoopy1111 (Snoopy1111)   2014-02-07 08:14:00
如果可以逃跑你卻選擇先撞他,我猜是屬於防衛過當
作者: Snoopy1111 (Snoopy1111)   2014-02-07 08:16:00
就像你走在路上有人拿棍子要打你,攻擊開始前應該先逃
作者: Snoopy1111 (Snoopy1111)   2014-02-07 08:17:00
逃不了才能開始反擊,反擊也只能達到使對方停止攻擊的
作者: Snoopy1111 (Snoopy1111)   2014-02-07 08:18:00
程度,而不能對方棍子剛拿出來,你就一槍斃了他..
作者: a9564208 (YOU OUT!!)   2014-02-07 08:29:00
這不算合理自衛
作者: a9564208 (YOU OUT!!)   2014-02-07 08:30:00
台灣貪污要有KMT黨證才能無罪哦~
作者: yyyyssss (透明杯水)   2014-02-07 08:30:00
snoopy正解,正當防衛是為是在逃到不能在逃後,最後保護自己的手段,但還是不能超過比例原則,至於撞到其它車應還是有法律上責任
作者: sai1268 (....)   2014-02-07 08:47:00
總比被打死好…
作者: kevinkle (悲痛臉龐)   2014-02-07 08:59:00
SNOOPY果然是正姊~ 噢~~是"正解" 痾...還是正妹? XD
作者: homerunball   2014-02-07 09:04:00
鬼島不意外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14-02-07 09:07:00
緊閉門窗大按喇叭有很大的嚇阻作用吧...喇叭一直叫吸引別人注意...再猖狂的人也會收斂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4-02-07 09:16:00
沒有那種攻擊開始前只能逃走的道理對方攻擊,就可以反擊了,而不是不能逃才能反擊
作者: iammei (...)   2014-02-07 09:18:00
影片中女方有挑釁對方說你打啊~你打啊~這樣女方挑釁行為無責嗎?
作者: chuangtx (多空空多多多空)   2014-02-07 09:24:00
多說的 被打死看怎麼上法院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4-02-07 09:27:00
樓上這招似乎不錯,學起來,以後遇到可用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4-02-07 09:28:00
我是指gadoma提的,剛好要推文被同事打斷=.=
作者: songmeng   2014-02-07 09:42:00
對方鐵鎚都拿出來了 關窗沒有用吧= = 這種狀況只能踩油
作者: songmeng   2014-02-07 09:43:00
門離開躲避吧 被挑釁就可打人? 那街上一堆人都被打死了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4-02-07 09:59:00
車道沒被卡死的話,假裝要等他來,等他快到車子左側(以防撞到他)油門一踩
作者: longya (嗯)   2014-02-07 10:30:00
每次看到那種講美國怎樣的就好笑…你住過美國嗎?鍵盤美國人?真以為這樣會沒事?有時候自己見識少就不要講出來給人笑嘛…
作者: yrt3168 (小士)   2014-02-07 10:50:00
鍵盤美國XD
作者: owenx (歐文)   2014-02-07 10:51:00
至少美國是個去過好幾次也有不少親戚住的地方,不然我幹嘛
作者: owenx (歐文)   2014-02-07 10:52:00
不講丹麥瑞典芬蘭挪威的人民素質比台灣人高幾百萬倍?
作者: chitai7101 (阿糰)   2014-02-07 11:11:00
我的概念是 寧可站著見法官 也不要躺著見法醫
作者: adaris   2014-02-07 11:17:00
推樓上, 寧願被探監, 也不要被上香...
作者: aska0918 (努力每一天)   2014-02-07 11:57:00
推樓樓上 受傷有後遺症 是一輩子 前科 身體又不會痛
作者: zeanmar (Link Link)   2014-02-07 12:04:00
美國不是也有防衛過當= =?
作者: zeanmar (Link Link)   2014-02-07 12:05:00
不過這個用鐵鎚砸人頭的轟了他應該是真的沒事吧. .?
作者: w111407 (煙雨)   2014-02-07 12:56:00
寧可2人審也不願6人抬
作者: chuangtx (多空空多多多空)   2014-02-07 12:57:00
笑死人 文明人才上法院 人家都拿鐵鎚了
作者: chuangtx (多空空多多多空)   2014-02-07 12:58:00
你拿六法全書可以檔什麼? 猶太人就是這樣滅亡的
作者: Scaroftears   2014-02-07 13:14:00
誰說猶太人滅亡的=.=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02-07 14:04:00
先撞他再去喝酒(大誤)
作者: rul543 (台灣馬媚娘傳奇)   2014-02-07 14:48:00
猶太人是被滅國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4-02-07 15:30:00
在美國要無罪 恐怕是要先被律師剝了好幾層皮 事實上這種「要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4-02-07 15:32:00
怎樣算正當防衛」的問題 本來就不可一概而論 今天說要在這一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4-02-07 15:37:00
動反擊即可 永遠會有人預想要提前在上一動就反擊 然後就是杯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4-02-07 15:39:00
弓蛇影 這也是為什麼有些案件還是會認定是防衛過當的原因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2-07 18:00:00
想知道這種情況 該如何脫身...
作者: owenx (歐文)   2014-02-07 19:21:00
樓上,就開走啊……他又不是直接卡死你不讓你跑……
作者: owenx (歐文)   2014-02-07 19:22:00
開走或開到警局門口都可以,我上次在信義快碰到一個瘋子
作者: owenx (歐文)   2014-02-07 19:23:00
直接打橫擋在我前面還不是默默倒車開走……(只是我後來)是直接開進市刑大找同學就是了^ω^
作者: eric112 (eric)   2014-02-07 19:30:00
攻擊是最好的防禦:這就是「截拳」的觀念。
作者: micotosai (日本語が半人前の俺様)   2014-02-07 21:18:00
一直想不通,碰到這種的下車絕對沒有好處,就算你可以打的過對方
作者: OCnew   2014-02-08 14:19:00
我都跟女友說遇到這種不用客氣撞他就對了~保險買很多賠得起最討厭這種囂張的~讓他去醫院躺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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