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題目久久就要吵一次,之前PO的文好像被刪了,
我把當時的討論文章再貼一遍,供大家參考~
解答應該是:不違規! 但道德上及為了身命安全,請讓道(不要併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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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igajan (模擬中...)
標題 [討論] 詢問國道警察局,關於內側龜車的問題
時間 Wed May 11 12:55:06 2011
因時常行駛高速公路,對於內側龜車,實在很不爽,故前幾天上國道
警察局網頁,詢問有關內側龜車的問題,詳情如下:
我的問題,因未存檔,大致如下:
作者:
kimania (K亞司)
2014-02-14 17:10:00公文的你怎麼不貼~
作者:
YCL13 (靜默)
2014-02-14 17:12:00實務上,有開120不讓後車然後被開單的嗎?這也是為什麼可以一直吵到現在。
作者:
kimania (K亞司)
2014-02-14 17:15:00管字第0960017526號
作者:
kimania (K亞司)
2014-02-14 17:18:00至少他是公文
作者:
kimania (K亞司)
2014-02-14 17:19:00不過說真的看這麼多版本~這個根本就收到信的人在解釋的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4-02-14 17:19:00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4-02-14 17:20:00說真的,公文"函"這種東西,有待過公務體系的就知道,不同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4-02-14 17:20:00最近的新聞老翁被打就是最佳示範,我從照後鏡看到有車快速逼近我一定會讓
作者:
coosla (coosla)
2014-02-14 17:22:00月經文了,見怪不怪
作者:
YCL13 (靜默)
2014-02-14 17:22:00當然,這可以一直吵下去的。
順便看看文摘#13K5lltq (car) 關於高速公路上速限的迷思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4-02-14 17:23:00所以公文才會有這麼多種版本,而且每種版本都不太一樣
作者:
tsctao (再慘也不過如此)
2014-02-14 17:24:00反正主管單位繼續這樣打迷糊仗,只會繼續下去而已都有好幾例開不到速限上限被開單的還要投書媒體靠杯的了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4-02-14 17:25:00只要法條沒有寫得夠清楚,爭議就會一直持續下去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4-02-14 17:31:00我也覺得 實際情況像樓上說的 超車(明顯超速)不是無敵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4-02-14 17:33:00我是會超完車就回中線那種 不喜歡定速在內線
要對方有禮貌,自己也要有禮貌,樓上不就是說想超車的人並不會氣急敗壞。Y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4-02-14 17:37:00法條講得很清楚嗎?其實並沒有。 既然都開到時速上限了,為什麼還有可能堵塞行車,事實上就是有可能。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4-02-14 17:40:00大家要知道車輛是必須維持安全車距的,當車輛達到一定數量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4-02-14 17:40:00與右方車輛 肩並肩就是一件沒用路常識行為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4-02-14 17:41:00時,車子就會開始堵塞,即使第一輛開到120,後面照樣塞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4-02-14 17:43:00所以不要以為開120在內線就不會堵塞行車,事實上就是會
作者:
newtonyd (newtonyd)
2014-02-14 17:51:00第三點請標紅色
只是覺得什麼闖紅燈、停紅線大家罵得要死,一講到內線超車就反過來要合法讓違法,其實這種議題就跟左右來車闖紅燈一樣,你讓他是為了安全,不是因為他比較大,怎麼都沒有人說闖紅燈比較他,其他合法用路人閃邊呢?
作者: Only0nly (一一) 2014-02-14 19:31:00
真是教育失敗,只要比老子快的就是超速就是闖紅燈
作者: Only0nly (一一) 2014-02-14 19:33:00
到底是誰在妨礙多數人的路權?被幹永遠都是別人的錯
作者: Only0nly (一一) 2014-02-14 19:35:00
怕塞車的就提早出門,只要比龜車早出門就不會塞車
真是教育成功,只要比老子慢就是龜車,就算你開到120還是龜車
作者: RossiBean (咻~) 2014-02-14 20:44:00
法不全,懲不嚴,則人不自重!
如果內線開到速限了還有"多數人"的路權被妨害,那只能
作者: RossiBean (咻~) 2014-02-14 20:47:00
行車效率提升本來就不是主管機關會主動改善的,不出事就好!
我覺得很多人問題在於限速100的路段,他的想法不是限速
是100,而是110,所以只要他開表速110,別人比他慢都是龜車,其實跟本可能是自己超速了
作者: Only0nly (一一) 2014-02-14 21:00:00
鸚鵡會說人話,可惜看不懂"內車道是超車道"這麼簡單的字
作者:
Inar (Inar)
2014-02-14 21:31:00公文不同時期有不同解釋,問題在解釋的人沒有統一標準
作者:
Inar (Inar)
2014-02-14 21:35:00說穿了就是跟在這裡討論一樣,還是各自解釋~ (茶)
作者:
Inar (Inar)
2014-02-14 21:37:00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刪掉就好~ 這一點意義都沒有~
作者:
Inar (Inar)
2014-02-14 22:09:00096跟099的解釋有一樣嗎 XD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4-02-14 22:10:00不同人寫的公文 本來就是會有不同見解
之後公文,是說如果100%卻定最高速,占用不違法。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4-02-14 22:13:00有當過公務人員就知道,函復民眾的公文是由"某一位"承辦人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4-02-14 22:14:00寫的,只要承辦人不一樣,寫出來的東西就不會一樣。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4-02-14 22:22:00我記得菁華區裡有一篇公文是主張"必須讓離"的
作者:
Inar (Inar)
2014-02-14 22:23:00099只有提到最高速限,隻字未提如何"確定"。
作者:
ertip (...)
2014-02-14 22:47:00龜就算了 還堅持並排 超個車要跨2個車道出去 再回來 囧
作者: Winggy (溫姬) 2014-02-14 23:27:00
占用超車道會造成交通堵塞,不然就是後車要冒加倍危險超車
作者: Winggy (溫姬) 2014-02-14 23:28:00
遵守交通規則讓出內線很難嗎 ?
所以我在內側行駛 後方來車 我讓至中線 他是否超越我後
作者: samjhang168 2014-02-15 06:20:00
一次超越多臺也是超車,惟最後超完要靠回右側。
作者: samjhang168 2014-02-15 06:21:00
後車應等候前車超完車後,再行加速。
作者: bar2 (我死了) 2014-02-15 08:37:00
很多人自以為是高尚的歪果人 都忘的自己住在哪裡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4-02-15 11:36:00外國 了
作者:
pttouch (. 人 .)
2014-02-18 07:48:00憑什麼說他併排啊?說不定是中線跟他啊?不爽你就直接撞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