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八卦版的回文和推文 其實我超驚訝的
想不到竟然如此多人不曉得行人在穿越道上擁有最大路權
被點出這點後居然還認為這是台灣獨有的惡法!
我原本以為這就像跨越雙黃線和紅線停車一樣
大部份人都知道不行但因不易被取締所以懶得遵守而已
看到認為行人在斑馬線上慢慢走是台北人的傲慢這種回文
已經完全不知該說些甚麼了
無知到這種程度我認為已經不是民眾素質的問題
而是政府考照制度和法規宣導不足的錯了
: 個人見解
: 女子闖紅燈雖然有錯在先,但行人走斑馬線幾乎是帝王條款
: 要是此案產生訴訟,小黃必敗。
闖紅燈有闖紅燈的罰鍰 但行人的路權還是優先於你
我認為這不該叫帝王條款而是行車基本觀念
但看影片中那女生走在斑馬線的極邊緣 有可能未踏在穿越道範圍內
若是如此那就是小黃的路權較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