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urplefirest (不知道)》之銘言:
: 如題
: 發生車禍 若為我方100%的責任
: 雙方無人受傷 當下有報警
: 想請問
: 一、對方要求原廠維修,報價單出來後,對方跟我方請了原廠的價錢
: 卻去外面保養廠修,賺取價差,這樣是否違法?
請跟對方確定好要在哪修後,親自到維修場支付維修費用並拿收據!
: 二、零件折舊方面,在不更換零件下,烤漆 鈑金 修復 工資 等等其他
: 是否都無折舊?
折舊部分依實務見解,只有維修後物品價值超過維修前才會討論折舊
(例如一台20年老車二手價剩3萬,被撞爛後換新零件讓車價提升,就要討論折舊!
相反的一台1年車被撞爛,維修後雖更換新零件但車本身之價值降低或沒有提升
就沒有折舊的問題)
: 三、當下對方說身體沒事,事後(一星期後)可再說身體哪邊不舒服嗎?
請對方提出驗傷單,並證明這傷跟這場車禍有因果關係!
: 四、對方可要求維修費外的 事故車車損(二手價),與受驚嚇精神賠償嗎?
: 感謝各位版友嚕!
1.精神賠償部分:有受傷才有精神賠償,一樣請對方提驗傷單再說!
2.二手車價折損部分:實務上這叫"交易性貶值".依民法196及215條對方可以提出賠
償要求,但不要讓對方找認識的中古車行瞞天喊價,要對方請
第三方公正單位鑑價,例如各縣市汽車公會等,但鑑定費用約
2~3千你要支付!!
最後,快點和解,不然對方天天坐計程車也可以跟你要交通費用!
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