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冗長的一個多月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了
我與另外一個車主在十字路口發生擦撞(雙方都是直行,該路口沒有號誌燈)
我是機車對方是轎車,研判表上的初步分析可能肇事原因
對方:1.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第45條第1項第09款)
2.肇事後,未先標繪肇事車輛位置,移動車輛
以下空白
我 :1.肇事後,未先標繪肇事車輛位置,移動車輛
以下空白
對方的保險員在電話中跟我說:這不一定是我們(他們)的錯吧?
我只回他這問題問我也不懂, 我的肇事原因欄除了未先標繪肇事車輛那一條沒別的
有遇過類似經驗嗎?請教各位大大了,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