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il (雞兔哥)》之銘言:
: 抱歉前面字數不足
: 想問一下有版友
: 在2014/1/1號之後到監理站
: 驗車的嗎
: 到底有沒有驗胎紋深度
: 感謝告知
根據最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39條及39-1條第25款)
從今年元旦開始,胎紋深度已經納入汽車檢驗項目,
不足1.6mm的就判定不合格。
(當然規定是一回事,檢驗員有沒有確實執行又是另外一回事)
新聞 http://www.taiwannews.com.tw/etn/news_content.php?id=2333157
法條 http://ppt.cc/3w5Z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39-1條 汽車定期檢驗之項目及基準,依下列規定:
二十五、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起,各類車輛其所使用輪胎之胎
面未磨損至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1431 汽車用外胎(輪胎)標
準或 CNS 4959 卡客車用翻修輪胎標準所訂之任一胎面磨耗指示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