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專業的來回答吧!! XD
法規依據:(有興趣的自己去查看)
1.噪音管制法(11條及13條)
2.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
3.機動車輛噪音量測方法
4.國家標標準檢驗方法(CNS 5799) - 機動車輛噪音試驗法
重點說明如下: (細節請參考法規)
(1)檢舉部分:需具名檢舉
(2)量測方式:
A.加速噪音:與車商、進口商有關,與一般使用者無關,所以不多做說明!
B.原地噪音:環保局所做的檢測都屬此類!
說明:(以下適用於95%的一般汽、機車,太特殊的車款檢測方式、標準略有不同)
1.機車:原地催油至最大轉速的一半! 在排氣管等高的左後或右後45度角外50公分
距離量測該轉速下的噪音值!
2.汽車:原地催油至最大轉速的3/4,檢測位置同上!
噪音值 > 出廠審驗值+5分貝即違法
出廠審驗值:簡單說就是同一年份、同一型式車輛出廠時檢驗過的噪音值!
管制標準:考量車輛老化、劣化,所以放寬了5分貝,以新車審驗值+5分貝為管制標準!
噪音審驗值、最大轉速如何查詢?
1.機車(速克達):請翻開車廂找貼紙!應該有審驗值資訊!
2.機車(檔車):請看車身有沒有貼紙
3.汽車:有些車貼在引擎蓋內側,也有可能貼其他地方!
4.沒找到貼紙? 那請找出行照,確認出廠年份與車型!
然後到噪音管制資訊網(http://ncs.epa.gov.tw/noise/DD/D-01.htm )
至"車輛噪音車型資料"或"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車輛"查詢!! (2者編排方式不同)
(3)管制方式、罰鍰
1.被路邊攔下來檢查:依照超過的噪音值處1800、2700或3600元罰鍰!
超過0~5分貝:罰1800
超過5~10分貝:罰2700
超過10分貝以上:罰3600
結論:越吵,罰越多!
2.被通知到場檢查:
A.通知未到:第1次罰1800,第2次罰2700,第3次罰3600
B.檢測超標:第1次罰1800,第2次罰2700,第3次罰3600
結論:超過多少都罰一樣的錢!改回原廠再去檢驗吧!!
機動車輛噪音這塊,沒有所謂的限期改善,超過就是開罰!!
但通知到撿,給了車主改善的機會!
一般原廠車,除非排氣管破洞,不然不太容易超過標準!
至於改裝車...超標的機會頗高!
所以...誠心建議換回原廠再去檢驗! 然後驗完也別再改裝了! 你會有收不完的檢驗單!
以上!!
※ 引述《sufu10 (喵嗚)》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cat 看板 #1J7-xMB4 ]
: 作者: sufu10 (喵嗚) 看板: cat
: 標題: [問題] 被檢舉汽車噪音過大
: 時間: Wed Mar 12 13:21:18 2014
: 今天中午收到一張單子 環保署要我去檢測噪音的單子
: 想問一下 檢測噪音 部過就會直接開罰嗎 還是可以先修復好再次檢驗?
: 另外檢測噪音 的方法 是原地怠速測量嗎?
: 還是有含催油門拉轉測量?
: 現在很苦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