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只有懸掛一面車牌的車

作者: policia (policia)   2014-04-02 23:02:14
※ 引述《sumehoo (離開鬼島才有未來)》之銘言:
: 這陣子發現一個很奇怪的事情
: 就是我家附近的路口 停了2台車在路邊 一前一後緊貼著
: 前後距離沒超過10公分!
: 本來不以為意 可是後來仔細看 前面那台車居然只有前車牌而無後車牌
: 後面那台車則是相反 只有後面車牌而無前面的車牌
: 2台停那麼近 感覺就好像不讓人看到各少了一面車牌一樣!
: 觀察那2台停了一段時間了 好像也都沒在開 車子都灰塵!
: 請問像這樣車子只有懸掛單面車牌 是被吊扣牌照還是怎麼了?是合法嗎?
: 在猶豫要不要去報警 請警察來看看 所以先上來問看看大家 有可能是什麼情況
: 先感謝解答囉!
推 EGG1225:佔位子吧!然後一台是沒車牌的!拔另一台的一面車牌來裝! 01/14 01:51
→ EGG1225:如果不爽他其實可以打電話報警! 01/14 01:52
推 iamspy:兩台車號一樣嗎?若是就如樓上所講,通知警察機關 01/14 06:20
→ iamspy:確認一台無牌後,再通知環保局清潔隊 01/14 06:21
剛看了一下 還真的前後2台車的車牌是同一個
他們是停在一般的道路旁邊 該地方無劃停車格
請問這情況如果報警 警察真的會不處理嗎?畢竟2台車共用一車牌 已經違法吧?!
→ liquidmix:請問那種佔停車位掛房屋廣告牌跟出售舊車的有法可治? 01/14 06:41
推 EGG1225:樓上的,可以通知清潔隊!前提是車主都不會來才有用 01/14 06:46
→ shrekchang:打1999 01/14 07:44
推 DDDDDDD:直接報警 警察領薪水就是要做事 01/14 08:40
→ secpeda:如果國道完全尾隨大貨車後 ETAG會不會無法辨識車牌 XD 01/14 10:29
推 hakkiene:尾隨大型車你的漆面跟前擋很可憐 01/14 10:47
→ hakkiene:用幾十塊去賭幾千塊甚至性命 01/14 10:48
推 incKevin:之前在我家(公寓大樓)路口看到前後都沒牌的 01/14 11:27
→ incKevin:打給警察, 他說沒在行駛就不關他的事orz 01/14 11:28
推 loveloser:沒在行駛又不能開罰 如果不是贓車 停在那警察當然管不著 01/14 12:38
→ loveloser:前後沒牌又不是贓車 是環保局要管的 01/14 12:39
※ 編輯: sumehoo 來自: 111.254.211.238 (01/14 13:08)
推 chapters:前後沒牌,就請舊車回收的來拖走(誤) 01/14 13:10
→ cd0723:大型車一煞車...轎車煞車不及的話就是撞進車底掉腦袋..... 01/14 13:10
→ dogkid:1.車輛認定 2.主辦/協辦機關 . 符合1 -> 有牌 警察局 / 無 01/14 14:21
→ dogkid:牌 找環保局. 環保與警察機關在這項業務上, 只要符合資格認 01/14 14:22
→ dogkid:定(程序1:車輛是否廢棄的判定), 後面的程序2只是後續步驟上 01/14 14:23
→ dogkid:的差異, 此項業務來說兩者應該站在同一線上的. 01/14 14:24
→ dogkid:http://ppt.cc/LC9b http://ppt.cc/x~Ic 台中市相關條例 01/14 14:25
→ dogkid:http://ppt.cc/oB3i 高雄相關條例作法 (以上~供參考) 01/14 14:26
推 loveloser:要有行駛狀態才能開罰阿 不然警察只能調查該車是否有問 01/15 02:35
→ loveloser:題 不然路邊一堆沒掛車牌的車 警察能開罰未懸掛車牌嗎? 01/15 02:36
→ dogkid:-_- 上面說得程序不是開罰, 是真對"廢棄物"的處理, 有掛車 01/15 03:06
→ dogkid:牌(但已有明顯廢棄事實認定者)-可能張貼公告一定期間後-轉 01/15 03:08
→ dogkid:環保局處理移置該車輛至指定場所存放, 無牌的直接環保局處 01/15 03:09
→ dogkid:理, 各縣市處理狀況大同小異, 應該不用把每個縣市的處理條 01/15 03:09
→ dogkid:例都一一貼上來吧? 囧! (你應該是誤會前面的字面意思了) 01/15 03:10
兩台車共用車牌,是違法的。
至於是直接找監理單位比較有效呢?還是找(一般)警察有效?還是找交通警察有效?
就要鄉民去嘗試看看。
依據原PO所說,應該有一台是有牌,另一台是無牌。
這種情況的處理,如同推文中說的,
一般人,甚至警察單位,都會用有牌or無牌,廢棄or無廢棄,這樣去區分處理。
排列組合上,就有四種情形,
這樣很容易造成各單位(警察局、交通局、環保局)互踢皮球。
先來說說廢棄與否。
雖然各縣市都有定出認定標準,
但幾乎都是依據環保署的「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的第二條。
客觀上,只要有人出面主張他市車子所有權人,縱使車況再差,
實務作業上,環保局幾乎不會認定是廢棄車輛。(有車主主張 = 不是廢棄車輛)
環保局到現場處理後,就會跟你說,現在這車輛不是他們權責。
萬一這輛車是無牌車,依據上述推文討論,或一般警察會說:
這是無牌車,是環保局的事。不是警察要處理的。
但問題是,環保局會說有車主出面主張權利,所以它不是廢棄車輛。
你看,是不是互推皮球呢?
同樣情形,你若換成是交通局,也是一樣的。
甚至有些地區還區分車子是停在停車格,還是沒畫線的道路旁,那皮球可能滾很遠。
有所謂『有牌/無牌』、『廢棄/非廢棄』,都只是看到法規皮毛。
反正老百姓不一定去會看法規。縱使去看,不一定會仔細看。
先來說說上面環保局的情況。它直接推有人出面主張權利,
但它不會跟你說,法規規定:
它有權要求三日內清理,逾期未清理者,環保局先行移置指定處所存放。
同樣的,換到交通局這邊,
法規也是有逾期未清理,先行移置的規定。而且還要求警察協同辦理。
客官,你說說到底關不關警察的事情呢?
所以,若只單純用『有牌/無牌』、『廢棄/非廢棄』、『停車格線/沒格線』去看,
你只會活活被跳針氣死。
關於無牌車,五都裡面的處理:
台北市95年規定就清楚明確,針對漏洞一起處理掉。
(廢棄車輛環保局的法規,台北市還是有存在。而且還是最明確最嚴謹的。)
【臺北市議會公報第84 卷第8 期 p.2197】
依臺北市政府95 年7 月11 日府交一字第09584692300 號公告「自95年9 月1 日零時起,
全日禁止未懸掛號牌汽機車車輛停放本市所有道路」,有關未懸掛號牌車輛經查報,並辦
理現場會勘後,應依以下規定辦理:
(一) 依程序可查明車籍資料,已領有號牌而未依規定懸掛或號牌屬吊銷、吊扣、繳銷、
註銷、報停、報廢等狀態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處罰條例)第56
條第1 項第9 款規定製單舉發處分,並同時依同條例第3 項規定拖吊移置保管車輛。
(二) 未領用號牌或無法查明該車輛所有人情形者,則依處罰條例第56 條第1 項第9 款以
及同條例第3 項規定當場拖吊移置保管車輛。
新北市在101年也跟進修正:
公文公告影像檔 http://ppt.cc/TpIO
當時的新聞報導 http://ppt.cc/6trO
高雄市就是靠『高雄市妨害交通車輛處理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
但問題是,第一線的執法的一般行政警察不一定都知道法規,處理態度就是以和為貴。
而且你仔細看這條例,主管機關是交通局,但責令移除拖吊是警察。
客官阿,假如你不認真一下,就會繼續被踢皮球。
所以,直接找交通大隊執法組會比較有效一點,不然就是找議員去釘一下市府。
找議員釘完,交通局與市警局發公文回說,這個是他們要負責的事情。
甚至市警局還通令給各分局要加強取締。
至於查車牌逾期、偽造車牌與只懸掛一面車牌等等問題,就是另一段故事了。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14-04-03 02:01:00
一定有一台的牌有問題,懸掛他人車牌,兩台車都會註銷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14-04-03 09:29:00
有無牌/佔用道路與否 -> 廢棄物處理的認定處理過程, 環保與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14-04-03 09:30:00
警方是這個處理過程的必經單位(看狀況別而差異等). 那條三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14-04-03 09:31:00
日內清理實務上一樣要符合"廢棄"或"佔用"的條件之一.換句話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14-04-03 09:32:00
車輛不符合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第二條認定(總共有四項, 例如車子引擎都不知道被拆到哪去了發動都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14-04-03 09:34:00
發動不了剩個空殼在那的解體車),這時後車主主張這是他的,環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14-04-03 09:35:00
保單位不能移置處理, "法理"上那種主張是無效的. 如果沒有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14-04-03 09:36:00
符合該辦法第二條認定的四項狀況之一 & 無佔用道路(停車格)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14-04-03 09:37:00
, 依法就不能走廢棄物這個方向處理. 至於車牌懸掛與否等應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14-04-03 09:38:00
該是其他範疇的問題了. (符合廢棄車輛資格, 但環保單位不處理, 說真的就拍個照直接序明地點位置給各縣市政府的縣長信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14-04-03 09:40:00
箱等去陳情一下吧)
作者: policia (policia)   2014-04-03 13:47:00
三都的法規認定 無牌車出現在公有道路巷道 等於 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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