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小弟先自首自己也有不小心的地方
車禍發生於昨晚在醫院內部道路
我載同事返回宿舍時正要迴轉
對方阿伯騎機車對向直行沒開大燈
因此我沒看到他就在迴轉途中撞上了
目前人擦傷無大礙 當時有叫警察來
但警方說這算是醫院私人道路無法劃線測量
只能幫我們雙方製作筆錄拍現場照及提供報案證明存檔
小弟有保第三人財物險 對方機車修理費兩千
保險公司說理賠程序至少要好幾天 對方也想儘早修好車上班用
但小弟後天就會離開此地搬家轉新工作報到 因此想儘早把此事解決
所以傾向陪對方修車兩千和解不出險 因此今天修車錢我先付了有拿收據跟拍照
原本跟阿伯本人也談好我付修車錢 他小傷醫藥費自己吸收
但他老婆似乎不想很快跟我和解 說是要觀察一兩天確認人沒事
而且希望我一起出那幾百塊醫藥費 但我不太願意
原因如下:雖然多幾百是小事 但這是心情問題
1.在肇事責任上連警方都說私人道路很難釐清 就算送裁決也很難理
2.阿伯自己也有不對 沒開大燈
3.我的車烤漆至少三千起跳 如果幫他付修車加醫藥費 等於此次車禍全部
都是我在負擔 這說不過去
4.基於阿伯受傷我道義上幫他出修車 他自己小擦傷他也想說算了
大家各退一步 和氣生財
阿伯本人跟我倒是談的算愉快
後來要請太太出面代簽和解書時(太太事先不知我們達成共識了)
她就說要再回去跟先生“討論 討論”
我唯一在乎的地方就是儘快解決此事 當然我知道如果送調解或是不幸走法院我不一
定全輸 但小弟實在沒有時間兩邊跑(台中-高雄)
所以可以請板上其他有經驗的鄉民們幫我看一下應該怎麼談比較圓滿呢?
附上短短30秒影片http://youtu.be/9bZ0m_ptNKc
文章冗長 感謝大家耐心看完原委
以往自己或幫別人處理車禍都是有明確肇責或裁決 因此比較好喬
但這次事件也讓我上了一課...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