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例到底結果如何,是法院去判。
而我們只是在判決出來前之前,板友間先充分討論要如何處理會比較好。
每個人的想法會不盡相同,但相信車板板友在討論過程中都是很有風度的。
作者:
HJSEE (加把勁,加把勁。)
2014-05-03 09:25:00嗯~好像有道理...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4-05-03 09:26:00這有一點蛋與雞的問題 假如的事情很多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4-05-03 09:30:00整件事只能說 證據的交給證據 心證的交給心證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4-05-03 09:32:00至於各種程序存在與否 包括我們買的所謂保險 全看機會+命運+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4-05-03 09:34:00風險分擔契約條款有沒有cover到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4-05-03 09:40:001任何人都有機會成為被告 假如追lancer阻止了這樣衝 反而幫了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4-05-03 09:42:00其他用路人免於更多危險 追償不能與更多肇事畫上等號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4-05-03 09:44:002過當與否存乎法官 既然這麼有衡平色彩 也要抓到人才能談衡平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4-05-03 09:48:003這個論證很好 lancer一溜就別太期待現場勘驗 只剩DVR與保險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4-05-03 09:51:004同1 這是個如果 如果R53能追得更好 竟阻止了lancer?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4-05-03 09:53:00如果要引用刑法24緊急避難,那還是有爭議: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4-05-03 09:54:005這一切都是抓到了己手犯才能知道 沒有了現行己手犯 只有保險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4-05-03 09:55:00撞到失去意識生命危險,和攔車可造成避免緊急危難無因果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4-05-03 09:55:00問題是保險公司也不是吃素的 保險契約條款實務上很多解釋空間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4-05-03 09:56:00所以個人認為本篇「追上去還情有可原」似乎也需三思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4-05-03 09:58:00保險公司比要保人有更多的詮釋權力 更別提任意險沒買的情形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4-05-03 10:00:00更正:「已受重傷的人不會因為不攔車而傷更重」
那篇推文很好笑 好像只有唯一解 "追上去" 原來人人都受過專業追車訓練 今天警察追車出意外 國家會塗牛屎
鄉民追車出意外 牛屎當然是自己塗!社會大眾只會表示遺憾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4-05-03 10:25:00這篇就是講風度的 一下屎 一下別人很好笑 你是很難笑逆?
作者:
moonpaper (以色事人者,色衰而愛弛)
2014-05-03 10:26:00想知道法律的話 PttLifeLaw 可以幫助你,車版最不缺的就
作者:
moonpaper (以色事人者,色衰而愛弛)
2014-05-03 10:27:00是鍵盤車手,遇到事故之類的 鍵盤檢察官 鍵盤法官就出現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4-05-03 10:28:00我覺得我們要感謝這台R53 就因為世上有人不計代價窮追不捨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4-05-03 10:29:00這些肇事者才更可能停下來 徒法不足自行
作者:
shudies (Never Stop)
2014-05-03 16:43:00我管他有沒有酒駕,光肇事逃逸我一定追上去.
酒駕犯都跑了,只留下一台被撞壞的車就不算破壞現場?
作者: change1012 (kimi) 2014-05-04 11:46:00
倒因為果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