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汽車右轉切入慢車道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13:16
※ 引述《ka2 (麵包)》之銘言:
: 先看影片,內有辱罵聲,請注意音量!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3biChwB9Bs&feature=youtu.be
: 早上行經該路段,準備要右轉
: 我的習慣是都會切到慢車道確定無後方來車才會轉
: 當我打方向燈切入慢車道準備要右轉,被爆衝阿伯攔下來,說汽車不能行駛慢車道!
要砲我就來砲吧 我鋼盔帶好虛心接受
我只是想知道我長久以來堅持從外側車道右轉的做法
1.是不是違法的?
2.就算不違法是不是妥當?
特別是在我原本車道就有執行或右轉的前提之下
我的做法是否仍然經得起檢驗?
首先,先確立個前提,就是影片最外側連結車停放的地方
究竟是外側車道(慢車道) 或是 部分版友說的路肩
如果事實上是確定是路肩 那我100%有錯 我公開道歉並會聯絡阿伯向他致歉
暫且我們就假設一下本路段是外側慢車道(公堂之上做個假設不犯法吧?!)
影片中可以微微聽到我有打方向燈的聲音 我也有注意後方來車
如果是綠燈 我要右轉切至外車道也是法律規定必需的吧!
本案是紅燈 那我右轉切至外車道 不知是否違規?
我自己認為紅燈切應該是不違規的,有待高手們指正
撇除法規 如果當時等綠燈再切 那慢車道的機車會更多
應該會造成更多機車騎士的不安與危險吧? 請高手指正
再來我們看看爆氣的阿伯與他朋友
不管是哪一台 影片當時 我與外側車道的聯結車已經並行
各自把車道都占據了 這兩台是從我跟聯結車中間的縫(標線上)超車過來的
請問這種超車方式是合法的嗎? 是安全的嗎
我自己是認為 機車要視同汽車
兩車道都有車了 開車可以從中間超過嗎?
回到我自己以 我的注意義務而言
我要變換道右方車道應該是要注意 我右方車道 是否淨空 右方車道後方是否有車輛
我切過去是否會影響右方車道車流進行
影片中我右方車道就是一台動也不動的大型連結車
我要切換車道 我的注意義務就是該車道的聯結車
一路從標線上鑽車過來的機車騎士 應該不是我的注意範圍內吧
當然路邊停一整排10輛聯結車 逼得慢車道無法行駛是事實 但那不是我造成的
兩位機車騎士如果硬要一直從車縫超車
本應該注意前方車況 沒注意被嚇到也是正常的
這筆帳我認為應該不能算在我頭上
再者 退一步言 就算我觀念錯誤 是我違規再先 那是我跟警察的事
你大可檢舉我 或是 用其他管道處理
攔我車可是觸犯刑法304條強制罪(非告訴乃論)阿
賭神:我聚賭(違規)最多罰款三千,你殺人(強制罪)至少要關三十年牢
至於你說我嗆聲
好吧 我承認
我們練武之人 底子足 中氣夠 只是說話大聲一點 不代表沒有禮貌
大家都是文明人 不要動不動就拔槍(攔車)嘛
作者: s952699 (阿囧)   2014-06-05 20:15:00
其實只是小事 你要吵也是去找那個阿杯吵 來這邊爭贏了又沒用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18:00
我根本不在意贏不贏阿伯 又不是在外面吵架輸了要回來上網討拍
作者: YCL13 (靜默)   2014-06-05 20:22:00
雙方已在吵架,沒有對方強制罪的構成要件了,除非您很明顯不想吵,但對方不讓您離開。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24:00
交由法官判定吧 影片後我是有說你走不走 不走我要報警
作者: idome (你住海邊是不是?)   2014-06-05 20:24:00
這種事情你要上網爭分明,倒不如當場叫警察,鄉民不是法官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25:00
警察有到場 但他只勸阿伯快點去上班別鬧我也不期待基層警員對交通法規非常熟悉 畢竟他們太忙了
作者: idome (你住海邊是不是?)   2014-06-05 20:26:00
那就好了阿,警察都不想理會了,你上網爭這個幹嘛阿 XDDD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27:00
我沒有爭 本文內有說 我想知道我這樣開車習慣 是否妥當如果確實違規 那我就要改正
作者: idome (你住海邊是不是?)   2014-06-05 20:27:00
警察當場有說你不對嗎? 應該是沒有吧? 那就沒有不對阿 XD
作者: YCL13 (靜默)   2014-06-05 20:28:00
您已很明顯就是要爭,大方一點承認,很難嗎?
作者: idome (你住海邊是不是?)   2014-06-05 20:28:00
如果你真有問題 警察多少就會威脅你們再不走就要依法開單了
作者: YCL13 (靜默)   2014-06-05 20:29:00
這麼喜歡爭,慢慢爭吧!
作者: idome (你住海邊是不是?)   2014-06-05 20:29:00
而不是叫阿北趕快走不要亂小 所以上來爭這個一點用都沒有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30:00
沒有就是沒有 不喜歡可以右轉離開
作者: idome (你住海邊是不是?)   2014-06-05 20:30:00
在台灣這種狀況永遠都是模糊兩可,最大標準就是不要撞到人車
作者: idome (你住海邊是不是?)   2014-06-05 20:31:00
沒有撞到你就不要理會,不需要對方大聲就要你來我往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32:00
內文就說了 我們練武之人.....
作者: idome (你住海邊是不是?)   2014-06-05 20:32:00
這邊"弄清楚"又怎樣 上了法院法官判你錯 鄉民有啥麼責任?
作者: oscaroec (OEC)   2014-06-05 20:33:00
其實不用發文的 根本就不會有共識 即使你合情合理合法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33:00
別人有無共識我不確定 但法規應該只有一種解釋
作者: idome (你住海邊是不是?)   2014-06-05 20:33:00
練武之人更要練心 一開始就你來我往 練武不練心?(題外話 XD)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34:00
沒練心我應該把他打趴在地上了 (好久沒運動)
作者: idome (你住海邊是不是?)   2014-06-05 20:34:00
法規只有一種解釋叫作法官講了算 你當恐龍法官叫假的喔?(誤)
作者: AndyPettitte (#46)   2014-06-05 20:34:00
如果那邊是慢車道那中線有直行加右轉箭頭不是很矛盾而且那所謂的慢車道上沒有任何箭頭 還是慢車道?
作者: idome (你住海邊是不是?)   2014-06-05 20:35:00
有練心你就不會跟人家爭輸贏了 XDDDDD 還在這講打趴人家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35:00
哪條法規說練心就不能更能爭輸贏?
作者: idome (你住海邊是不是?)   2014-06-05 20:36:00
害我一直笑 XDDDDDDDDDD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36:00
博君一笑我也是功德一件呀 理性 勿戰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4-06-05 20:48:00
拍拍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06-05 20:49:00
很多慢車道確實沒有標線,另外高市交局規劃本來就很糟糕邊線快慢車道線搞不清楚小咖,內側快車道允許右轉才要命
作者: BLUEJOANNE (打雜小妹)   2014-06-05 20:54:00
那個...我覺得你不對耶 中間就有劃線右轉線車道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55:00
樓上很眼熟...是的 就是因為中間有直走或右轉標誌 我才懷疑自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06-05 20:56:00
高雄一堆有分隔島的快車道畫右轉,難道慢車道就不能右轉嗎右轉車本來就可以行駛慢車道,為了安全更該行駛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0:57:00
己的看法是否正確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06-05 20:58:00
如果硬要定義外面是路肩,那機車也是不能行駛路肩的...
作者: cospergod (cospergod)   2014-06-05 21:16:00
想知道? 我只看到你一直辯
作者: ka2 (麵包)   2014-06-05 21:17:00
拿法規出來不算強辯吧 你理由夠充分我就聽你的
作者: KIMJABAWORK (珍惜妳)   2014-06-05 21:42:00
真難看....................滿嘴勿戰卻自己很想戰
作者: jic8802 (我愛睡)   2014-06-05 21:57:00
你能像馬自達一樣待轉不就什麼事都沒了後面的車況不清楚 機車騎士因為你駛入慢車道 或許必須轉進快車道 短距離要切斜角要顧慮後面的車吧
作者: iceking (blue ice)   2014-06-05 22:15:00
這樣開絕對不違法~ 我也經常這樣開~ 今天影片中如果沒有那台臨停大貨車,那我想根本就不會有這些問題~那台大貨車太靠近路口,轉彎切車道變得很卡~不然我100公尺前早就切到慢車道去了~就算中間有畫右轉線,還是奉勸大家切到慢車道轉較安全~
作者: doraemonca   2014-06-05 22:22:00
加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05 22:50:00
建議繳回駕照註銷,重新考照吧......更不用講靠指責別人可能違規,跟自己違規有何關聯??
作者: symalex (大餅QQ)   2014-06-05 23:42:00
虛心接受
作者: mico409 (mico)   2014-06-06 00:23:00
這種就自己口水吞一吞 忍忍就過了 po上網跟鍵盤車手討論~如果時間很多 打發時間也是蠻不錯的 但是誰跟你討論了~
作者: kenyon333 (gg)   2014-06-06 03:31:00
那兩個阿伯應該是被聯結車檔到怒了 遷怒到你身上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14-06-06 14:45:00
你可以走啦...但是切進去慢車道的時候要禮讓後方機車
作者: dgenie (genie)   2014-06-07 10:16:00
一堆推文叫PO別爭,但沒幾個認真在分析責任對錯~(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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