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2 (麵包)》之銘言:
: 先看影片,內有辱罵聲,請注意音量!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3biChwB9Bs&feature=youtu.be
: 早上行經該路段,準備要右轉
: 我的習慣是都會切到慢車道確定無後方來車才會轉
: 當我打方向燈切入慢車道準備要右轉,被爆衝阿伯攔下來,說汽車不能行駛慢車道!
要砲我就來砲吧 我鋼盔帶好虛心接受
我只是想知道我長久以來堅持從外側車道右轉的做法
1.是不是違法的?
2.就算不違法是不是妥當?
特別是在我原本車道就有執行或右轉的前提之下
我的做法是否仍然經得起檢驗?
首先,先確立個前提,就是影片最外側連結車停放的地方
究竟是外側車道(慢車道) 或是 部分版友說的路肩
如果事實上是確定是路肩 那我100%有錯 我公開道歉並會聯絡阿伯向他致歉
暫且我們就假設一下本路段是外側慢車道(公堂之上做個假設不犯法吧?!)
影片中可以微微聽到我有打方向燈的聲音 我也有注意後方來車
如果是綠燈 我要右轉切至外車道也是法律規定必需的吧!
本案是紅燈 那我右轉切至外車道 不知是否違規?
我自己認為紅燈切應該是不違規的,有待高手們指正
撇除法規 如果當時等綠燈再切 那慢車道的機車會更多
應該會造成更多機車騎士的不安與危險吧? 請高手指正
再來我們看看爆氣的阿伯與他朋友
不管是哪一台 影片當時 我與外側車道的聯結車已經並行
各自把車道都占據了 這兩台是從我跟聯結車中間的縫(標線上)超車過來的
請問這種超車方式是合法的嗎? 是安全的嗎
我自己是認為 機車要視同汽車
兩車道都有車了 開車可以從中間超過嗎?
回到我自己以 我的注意義務而言
我要變換道右方車道應該是要注意 我右方車道 是否淨空 右方車道後方是否有車輛
我切過去是否會影響右方車道車流進行
影片中我右方車道就是一台動也不動的大型連結車
我要切換車道 我的注意義務就是該車道的聯結車
一路從標線上鑽車過來的機車騎士 應該不是我的注意範圍內吧
當然路邊停一整排10輛聯結車 逼得慢車道無法行駛是事實 但那不是我造成的
兩位機車騎士如果硬要一直從車縫超車
本應該注意前方車況 沒注意被嚇到也是正常的
這筆帳我認為應該不能算在我頭上
再者 退一步言 就算我觀念錯誤 是我違規再先 那是我跟警察的事
你大可檢舉我 或是 用其他管道處理
攔我車可是觸犯刑法304條強制罪(非告訴乃論)阿
賭神:我聚賭(違規)最多罰款三千,你殺人(強制罪)至少要關三十年牢
至於你說我嗆聲
好吧 我承認
我們練武之人 底子足 中氣夠 只是說話大聲一點 不代表沒有禮貌
大家都是文明人 不要動不動就拔槍(攔車)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