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2014.5.30 國道1號159K事故.閃避前車輛

作者: PPTer (PowerPoint Boy)   2014-06-09 18:24:31
※ 引述《clkdtm32 (愷愷)》之銘言:
: http://youtu.be/kOKegD9wAfc
: 只能說那台小貨車太誇張
: 遇到這種突發狀況真的運氣很不好
: 要嘛就是撞上去
: 要嘛就是失控
: 根本沒救的
看到下面推文就覺得好笑
全都開始檢討CRV駕駛和沒ESP
怎不檢討那些亂開車的?
駕駛技術和ESP固然重要,甚至可以完全避免這場車禍
但是今天重點是錯在貨車駕駛
戰ESP是有什麼用?
一堆人上高速公路,在引道速度不敢過50的
一上高速公路馬上切進外、中、內,一氣呵成
好像內線都他家的,60慢慢開無所謂
連個加速都不會,他媽的踩個油門有這麼困難嗎? 幹
之前戰到不想戰的"慢慢開/騎車最安全"的話題
大家都知道,過大的速差才是車禍主因
可是好像一堆人偏偏就喜歡慢慢的瞬間擠進快速的車道
高速公路是這樣,快速道路也是這樣
像這裡
http://goo.gl/maps/zm3jX
明明引道就這麼短,剛好是下坡順勢踩個油門不會嗎?
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每個人看到前面速限90的照相機嚇得趕快踩煞車
也不管速度已經掉到40
然後再用時速40趕快搶進內車道,害得全部的主線後車都要踩煞車
連排在後面要匯流的車子也沒地方加速,只好也被迫慢慢跟著龜
不過,重點是
若要照不負責任的觀察比率來算,板上這種人應該也不算少...
好啦,離題結束了
讓我們繼續戰ESP吧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4-06-09 18:26:00
沒人說貨車沒錯阿 你搞錯重點 主要是有ESP可更保護自己而已
作者: dsaco (社會虛偽:)   2014-06-09 18:31:00
不談ESP,一定被戰的啊...跟本是祭品文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4-06-09 18:49:00
原PO問:怎不檢討那些亂開車的? 答案是:因為小貨車錯得太過明顯了,明顯到可能8歲小孩都知道他錯,所以根本也不用再著墨他到底錯在哪裡或怎麼錯法,因為太明顯了,明顯到連檢討都顯得多餘。因此,板友自然會把重點"導向":如果萬一不幸遇到這種白目,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4-06-09 18:53:00
對阿 加速道要你加速都慢慢龜的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4-06-09 18:53:00
要怎樣才能避開災難。。。。就是這樣囉。被樓上插隊了因此,板友自然會把重點"導向":如果萬一不幸遇到這種白目,要怎樣才能避開災難。。。。就是這樣囉。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4-06-09 18:56:00
縱使有ESP,不會開車的照樣打滑撞牆壁啦!那個又不是仙丹...
作者: danish (丹)   2014-06-09 19:00:00
白癡何其多,有時候我們都可能不知不覺成為白癡...與其去討論小白的對錯,不如找個能夠自保的辦法路上的對錯,一定都是等警察來了,再跟條伯伯慢慢聊話說我上周也有同樣的經驗,我在五股上坡內側速度大概1xx一台龜車看到內側空檔(我前方車距至少一百公尺)正要切進來(我快要接近他了),方向盤就這麼一轉....好了,別問我開什麼車,雖然會漏油,但還不至於太漏氣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4-06-09 19:14:00
沒錯 與其去檢討白癡 不然思考如何防範這種白癡比較正面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4-06-09 19:15:00
下次這種就撞上去吧 反正對方也跟不要命一樣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4-06-09 19:17:00
CRV撞貨車.... 贏面似乎不大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4-06-09 19:17:00
只要撞了都是輸家 沒有贏家的
作者: gwofeng (宮山洋行)   2014-06-09 19:26:00
就是一堆亂開車的才需要主動安全來保護自己啊檢討他又能怎樣 路上一堆螃蟹走路檢討的完嗎
作者: Gunslinger (串燒)   2014-06-09 19:57:00
中肯啊 可惜最後一句開地圖兵器 不是人人都自備樓梯啊
作者: ff7forever (FF7Forever)   2014-06-09 20:12:00
大部分閘道限速就是40,50 噓呼籲超速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4-06-09 20:17:00
樓上 那高速公路管制規則裡的加速車道是要我們彈射嗎?
作者: Gunslinger (串燒)   2014-06-09 20:21:00
整條國道都是我的零四場(誤
作者: jimhuang0824 (JJ)   2014-06-09 20:28:00
ESP當然不是仙丹,有ESP或許可救回,沒ESP就免談
作者: cuteken (小凱)   2014-06-09 20:56:00
為何要買有ESP的車就是突發狀況可以救你一命
作者: dsilver (細數遠星永唱泉水)   2014-06-09 21:11:00
推你啦!說的真好
作者: PHINEAR (忙完 我回來了)   2014-06-09 21:23:00
應該立法0~100五秒外的車不能上國道
作者: pipiorange (跑哪就玩哪)   2014-06-09 21:37:00
出事本來就要找出自保的方式 ~檢討小貨車的錯有什麼用難道要因為小貨車的錯 拿自己的生命跟他拼嗎
作者: Gunslinger (串燒)   2014-06-09 21:52:00
原po又沒說要跟小貨車拼...
作者: pipiorange (跑哪就玩哪)   2014-06-09 21:58:00
我的重點你又看的懂嗎? 去檢討錯的人能避免這場車禍嗎?如果駕駛本來有一點觀念 這車禍根本可以避免
作者: Gunslinger (串燒)   2014-06-09 22:04:00
就說沒事不要開地圖兵器吧...
作者: Maxjue (max)   2014-06-09 22:17:00
酒駕如果停車時衝來撞那避免不了吧?只是這時會改戰誰叫你不買結構強一點的車 而這個案例來說靠ESP應該是有機會挽救某方面來說如果有知道台灣有這種切線龜車一堆的觀念在同樣也是有機會避免這場車禍 (防禦性駕駛正夯!?)
作者: pipiorange (跑哪就玩哪)   2014-06-09 22:23:00
關酒駕什麼事? 立足點根本不同 懶得跟你亂哈拉你的觀點只想檢討錯的貨車 而我是要找出自保方式貨車就算亂開 也不代表就一定會發生這場車禍crv只要放個油門減速都可以避免 檢討這個也不行? 笑話
作者: Maxjue (max)   2014-06-09 22:37:00
從推文一開始H兄就說了 目前應該還沒有人認為是小貨車對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這影片 http://ppt.cc/TmFB如果只是檢討誰對誰錯的話 我想也不用做這影片宣導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6-09 22:42:00
我還以為 hcshin 會說這是 CRV 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錯勒..XD
作者: torosome (TOROsome)   2014-06-09 22:43:00
來到福特板 沒esp的車就是濫、開上路就是會打滑
作者: Gunslinger (串燒)   2014-06-09 22:45:00
前提是CRV看得到那台小貨車…並非記錄器有拍到就表示駕駛看得到從角度和駕駛反應來看 小貨車可能在CRV的A柱死角 對CRV駕駛來說可能真的是突然冒出來的…當然 我也是看圖說故事而已
作者: zseal (如果沒有夢 人生就無趣)   2014-06-09 22:58:00
你這麼中肯可能會被戰喔
作者: snake79715 (beatmeit)   2014-06-10 09:59:00
嗯嗯
作者: zeanmar (Link Link)   2014-06-10 10:05:00
看影片crv是從後方跟上的貨車一直都在前方視線範圍內不太像是在死角...就算往後一點也不像= =a很明顯是貨車突然往左crv進行閃躲後失控
作者: obdurate (obdurate)   2014-06-10 11:33:00
這應該是誰po上網誰就要被檢討。要是今天po的是貨車的你看風向會不會不一樣
作者: BDG (畢帝姬)   2014-06-10 12:44:00
叫人換有esp的車比叫人守規矩簡單多了吧 XD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4-06-10 12:48:00
恩 那這小貨車的駕駛駕照會被吊銷嗎?
作者: GSR125 (GSR)   2014-06-10 13:51:00
沒ESP的車開上路是不會打滑 但就是爛 有問題嗎?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4-06-10 18:51:00
原PO問:怎不檢討那個亂開車的? 答案是:因為小貨車錯得太過明顯了,明顯到可能連8歲小孩都知道他錯,所以根本也不用再著墨他到底錯在哪裡或怎麼錯法,因為實在太太明顯不過了,明顯到檢討他的錯都顯得多餘。因此,板友自然會把重點"導向":如果萬一不幸遇到這種白目,要怎樣才能避開災難。。。。就是這樣囉。to DSNT, case by case, OK?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6-10 19:08:00
前方有車轉換車道,正常要先確認前車完全固定在車道上如果開車沒有那麼衝,也許可以減少憾事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4-06-10 19:11:00
怎麼會有人想去控制別人來避免車禍 當然是自己能控制範圍先做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6-10 19:13:00
這個 Case 是跟凌志的那個 case 差在哪裡,我洗耳恭聽請順便教教我對旁邊車道的車保持安全距離時要怎麼超車?順便也請告訴我跟旁邊車道要保持安全距離是源自哪條法規喔
作者: yongx13 (Fenix)   2014-06-10 20:21:00
對受害者落井下石(沒ESP跟防衛駕駛觀念不足)是本版傳統卻不譴責把方向盤當方向燈,把煞車皮當黃金,把照後鏡當裝飾品,把直行車當屁的混帳
作者: Zeroro (存在感薄弱)   2014-06-10 21:01:00
難得有頭腦清楚的發文
作者: muscleOHV (夜。灣岸)   2014-06-10 22:01:00
啊哈哈我也是把煞車皮當黃金欸但是我把方向燈當方向盤呦所以yongx13我們應該把什麼當什麼?直行車當黃金,煞車皮當屁, 方向燈當煞車皮, 後視鏡當直行車可以嗎?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個人靜一靜)   2014-06-11 07:42:00
這種人都吃定你 看到速度快大車就不敢切進來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4-06-12 20:23:00
to DSNT,請你仔細看看我的推文吧,我哪裡說到要跟旁邊車道的車輛要保持安全距離了,你這種沒看清楚別人文章就含血噴人的行為真是令人無言。至於這個Case跟凌志的那個case差在哪裡,我想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兩者的情況是不同的,尤其是後害者的駕駛模式,我想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我再這裡就不加解釋。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6-12 20:36:00
解釋不出來就說一聲啦,一句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就不加解釋?對自己說過的話是用這種方法在負責的?還真是有趣..被人家問一下就倒的話,麻煩下次在說出這些話時先想一下好嗎?另外凌志那個 Case,有行車記錄器的車子和凌志的車子並不在同一車道,你卻怪該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你既然否認了,我倒是更好奇你是指哪台車在哪個車道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勒?解釋一下?應該不會又是一句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就不加解釋的說詞才是吧..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4-06-12 21:09:00
OK就當誤會一場吧。我有回信給你了,希望你懂我的意思,我想表達的只是,別人怎麼駕車 我們無法控制,但是在我們自己可以控制的能力範圍內,當然要盡量去預測危險,進而避開危險,這就是防禦駕駛的意義。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4-06-13 07:12:00
防禦駕駛能夠多避免掉一些事故,這個道理每個人都知道,但是不是每個事故都可以用一句受害車輛沒有防禦駕駛,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來套用的,請不要老是拿這個出來在跟人說教另外你說凌志的 Case 跟拍攝車和前車有保持安全距離有關係?一台車前面空空如也就可以應付旁邊車道突然切過來的駕駛?我真的是越來越佩服你了,也難怪龜車前面沒車也不願加速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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