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點意見
這個意見可能聽起來很繁瑣,但是對你最沒有壞處
把事故分成A跟B來處理
事故A(高速公路車禍)
由原廠估價後-> 聯絡保險公司勘車->出險修車->填寫代位求償->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事故B(廠內車禍)
一樣由原廠估價 聯絡保險公司勘車,出險修車,填寫代位求償,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B事故
但是呢 因為撞到的當下並沒有進行報警備案,因此會造成保險公司不理你!
因此我推薦事故B的做法只有一種:
請原廠修復,你不要參與到原廠跟保險公司跟事故B車主的角力裡面,
他們怎麼喬是它們的事情,你只要要求原車修好返回,並且明確的告知保險公司
我要明確的了解我有沒有肇責,這關係到是否會提升保費。
因此 你要做的就是置身事外,看結果,瞭解自身權益是否受損,
必要時再給予致命一擊(客訴總公司)
這個好處是:
保養廠不會認為你好欺負,因為底線有先亮出來了,在來招惹我就是你自找的了
備註:
你完全不需要拿出任何一毛錢來維修,也不需要代墊。
上面那位版友說 你要先出錢 保險公司再給你錢,這不是正確的流程。
正確流程是
車禍->報警->回原廠(提供相關證件)->原廠估價->原廠聯絡保險公司來勘車
保險公司通知你進度以及狀況->保險公司先幫你出險支付維修費用->原廠開始修車
->保險公司請你簽一張代位求償書->原廠修好車通知你來取車->原廠將收據給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等事故發生後一個月的初步判定書確認你無肇責->通知你明年保費不會提升
->保險公司會開始跟事故主討錢。
這期間如果沒有人員受傷,你可以拒絕跟對方談任何事情,也不用答應他任何事情
由保險公司與他協調,你只對保險公司(切記切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