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ETC通知單沒明細 高公局:個資法規定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4-06-19 01:16:01
※ 引述《hilterp (人善變人妻 馬上被人騎)》之銘言:
: 我覺得這已經是看到遠通就開槍了
: 最早有提供明細 就是有人拿他來抓姦才被靠北
: 現在明細取消 又有人抓到小辮子靠北
: 推文舉的例子說不通
: 1.電話帳單並沒有詳細明細 只會寫網內網外 不會寫你打給誰打多久
: 2.信用卡帳單也一樣 他只會寫 康是美......1000元這樣
: 他不會寫 康是美 杜雷絲1000元
: 問題是早期的APP會提供的很細 而且誰都可以下載 換句話說我只要有車主資料就可以了
電話帳單,我可以輕鬆要到明細
信用卡,畢竟時間與地點都有,簽單發票都有附上,自己該收好
過路費?
除了第一次我有看到明細,我繳了
之後幾個月大概上了六次國道,就沒繳過了
1/4的罰單我等了很久了阿,就是不寄來
我就要看看這罰單上會不會有所謂違反個資法的明細
不是我不繳,身為一個東部人
去個直營點申請網路查詢要2Hr來回你會去嗎?
為什麼使用國家資產,我的個資不是交給高公局,而要交給私人機構?
為什麼我要自己去查詢一個法律明訂收取通行費要提供的資料
還在等罰單~ 5月說要寄 沒有
現在說7月要寄
收到就交給法官來解釋所謂的個資法吧
作者: r7698 (Ros)   2014-06-19 07:38:00
真勇者,給力
作者: aguey (aguey)   2014-06-19 07:50:00
我自己消費的資料,扯啥個資!你去超商買插屁股衛生紙,也都有明細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9 07:53:00
雖然同樣也是裸奔族,但還是只能給你噓下去...你會"專程"去直營點申請網路查詢嗎??你的用路頻度,值得去申請明細嗎??更不用講,別再瞎扯2hr ,2hr 都可以從台東市開到花蓮市騙人沒開過嗎???政府白癡也就算了,明明在推自然人憑證,憑啥不拿來用?你既然不可能專程開一趟去申請,有空再去申請也不遲先搞清楚要爭取的方向也不遲,好嗎??你要明細??那張繼費大表,對照你上下交流道的費用不是自己也算得出有無異狀???
作者: Samurai (aa)   2014-06-19 09:06:00
繳費要明細這麼合理簡單的事都能被遠通刁難…
作者: hsy1107s (><)   2014-06-19 09:23:00
支持勇者,遠通out
作者: ASKA (The 羊男)   2014-06-19 09:47:00
鍵盤支持
作者: lspci (awk sed echo)   2014-06-19 11:19:00
抵銷無理噓文
作者: andyeva (輕微胖)   2014-06-19 11:33:00
推 我連拿掛號單(催繳通知)這張去超商繳費 他X的還要車主身份證字號後四碼是哪招
作者: fakeiori (可樂)   2014-06-19 18:21:00
推你 政府根本擾民
作者: owenx (歐文)   2014-06-19 19:45:00
買東西都有發票,過高速公路居然連個屁都沒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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