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丟菸蒂明顯證據~~免罰又一例
http://ppt.cc/VoLi
理由?
經查證無法確認違規行為人為車輛所有人。
本案因車輛所屬公司無法提供實際行為人(公司車),
經調查難以推定該行為人為車輛所有人,故不宜告發
黑占 黑占 黑占.....
還是呼籲大家,要有公德心....
※ 引述《k7athlon (I nEeD fReE)》之銘言:
: 檢舉日 102/5/30 上午 10:39:15
: 今天結果出爐~
: 本人還是強烈不建議駕駛人把垃圾交給其他乘客亂丟~
: 這結論~不意外的讓人心寒~ 想個理由也想半天~~這就是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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