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詢問沒有駕照能不能登記成為新車主的問題,
再次感謝大家的回答。
昨天到監理站辦理汽車過戶,
但原車主因為某些因素,
很久沒有驗車、有些費用很久沒繳,
所以辦理的小姐一查詢就告訴我們沒辦法辦理汽車過戶,
要先繳費、牌照註銷執行、驗車、領新牌照,
然後再用讓渡的方式把車子登記在我家人的名下。
這裡有個問題要請教大家,
原車主已經先把強制險的部分轉到我家人的名下,
但這時車牌還是舊的(假設是1111-AA好了),
後來才知道因為以上種種因素不能過戶,
要領新牌照用讓渡的方式,
假設新牌照是2222-BB好了,
這樣一開始舊的強制險(1111-AA)是不是就沒用了,需要重新辦理強制險?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