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前些日子在台中中清路上發生車禍
下班時間走走停停因為前方急煞車我反應不及撞上,對方車子只有保險桿上有兩個螺絲印
當下有報警做筆錄,當時無人受傷
我方保險有出險,已經聯絡對方看完車等保險認定
對方現在打電話給保險圓,跟保險要收驚的精神賠償費,當天簽約沒簽成的損失
車子進保養廠修理三天的代步車或代步計程車費
保險表示這不在賠償範圍內
對方打幾通電話給我,但是這不合理,我沒理他
今天打來說不處理等著法院見,這句話也有傳簡訊給我
我想問,為何對方不轉介調解而私下找小弟要賠償費用?
我需要自己申請調解嗎?
如果調解不成,對方提告告得成嗎?
如果告成我需要賠償哪些部分?
感謝各位大德幫小弟解惑
對方車照片連結:
http://imgur.com/Pt8Krn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