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家人開車行經Y字型路口(如下)
http://ppt.cc/7s-D
與照片同方向
遇到紅燈後右轉進入右邊有煙囪的那條路
被後方的行車紀錄器檢舉闖紅燈
警察局也寄來闖紅燈的罰單
去監理站繳罰單時跟監理人員申訴應該是紅燈右轉
監理人員回要90度的路口才算紅燈右轉
這個算闖紅燈
但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
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另依同條第2項規定,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並沒有規定一定是要90度的路口
該法條的立法原意是紅燈右轉的危害並沒有闖紅燈那麼大
所以不應該罰的一樣重
依照此路口的情況
右邊除了轉進去的那條路外, 沒有其它道路
所以應屬於紅燈右轉?
請問各位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