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ssidiot: 不要再說「肇事逃逸」,過失撞車這一點刑責都沒有好嗎… 09/12 09:20
針對此發言解釋一下
他這樣是沒有違反"中華民國刑法" 如果車內沒有人因為他的衝撞而受傷的話
(脖子扭到 腳不舒服 開立驗傷單這種有算受傷喔)
第 185-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
但是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62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
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
就看良心 跟要不要拿1~3K和吊照1~3個月來賭了
不要好死不死有人在車裡睡覺 起床發現車子凹了 脖子落枕
那就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