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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ossluv (oossluv)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瞞客賣非認證車 業務無罪
時間: Sat Sep 27 08:50:33 2014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瞞客賣非認證車 業務無罪
怕殺價沒明講 法官:不算詐術
2014年09月27日
【綜合報導】蕭姓女子3年前到桃園一家HOT好車大聯盟加盟店,以39萬元買一輛中古車,
葉姓男業務員提供非泡水車、無重大事故否則原價買回等3大保證,但蕭女事後發現買到
事故車且無HOT認證,告葉男詐欺。高等法院指葉男未謊稱車經HOT認證,昨判葉男無罪定
讞。
葉男昨表示,車行承認疏失願履約退錢,蕭女卻要他們支付車貸10多萬元,訴訟期間還持
續用車,今年初以原價買回,車價比3年前少7、8萬元,還被說成黑心車行。
車輛曾發生事故
葉男難過反問:「我有騙人嗎?到底是誰吃虧?」記者昨無法聯繫蕭女,不知其回應。
蕭女提告指稱,葉男任職的車行掛有HOT大聯盟加盟招牌,她看車當天有2名穿HOT大聯盟
制服的技師在驗車,且葉男提供3大保證內容也跟HOT廣告一樣,所以相信有HOT認證保障
,但買車1個多月後,發現車子大樑曾焊接修補,證實買到事故車。
葉男堅稱沒騙蕭女車子有HOT認證保障,因怕蕭女殺價,既然蕭女沒問,他就沒明講,但
車行出售沒HOT認證二手車,依然提供三大保證。
地院法官指,加盟各種中古車認證聯盟的車行,賣車並非一定有認證,是「一般社會對二
手車行的基本常識」,葉男消極隱瞞未經HOT認證,不是積極說謊,且葉未經手保養,不
知實際車況,並非施用詐術。
買家應主動詢問
高院也認為,「依二手車交易慣例,車商無告知車輛是否經過認證之義務」,合理的交易
模式,應是消費者主動詢問並索取認證文件,因此判葉男無罪定讞。HOT大聯盟昨表示,
不限制加盟商賣無認證中古車,但不准冒充有認證。
買二手車注意事項
●偕同對車輛較有專業知識及經驗之友人前往看車
●檢查鈑金是否平整、烤漆有無色差
●察看底盤結構及大樑是否有扭曲、焊接痕跡
●逐一試用燈光、雨刷、音響等設備
●請業者確認是否擔保車輛里程數之真實性
●買賣契約要求載明里程數、是否屬泡水、事故車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927/36110822/
4.備註:
原來認證是依車,不是整間車行…地院法官說這是常識?
在餿水油案爆發前,有幾個人知道GMP認證是依產品,不是整廠